第12章(1 / 2)
碍不着谁的生活。
陶令一页一页地朝下翻,在第三页才翻到贴子。他也没看内容,直接拿手机号登上号,顶着那个中二到极点的ID跟了一贴,言简意赅两个字
渣男。
写完立马退出。
过了半分钟他心觉自己不对劲,这话也不对劲,这行为不对劲到了极点,因而回过头去想删楼,没想到竟然没有删除的权限。
去你妈的。
不耐烦地在自己的楼层里点了几下,他脑子一抽,又找补似地跟上一句:那女生说不定是妹妹呢。
楼主好像一直都在线,看到有人回复,说:楼上的,你精分啊?一下这样一下那样的,你是老板的水军忘记切号了?
隔了一会儿,有个稍微熟悉些的ID说:左手边那位,又见面了,我就说吧,最关注老板的是你。拿你自己的理论还给你,你就是对陌生人有占有欲,你有问题。
沉默片刻,陶令关掉了手机。
秋天都还没有过完,生活却已经被打乱。
睡前陶令颓丧地这样想,他仰躺在床上,抬起左手看中指上的戒指,想起陶君说过,追求心灵的平静是勇敢的,因为我们在跟生活和解,但是一味追求生活的平静有时候是懦夫的表现。
这太偏颇了,陶令心想,陶君就是个很偏颇的人。
人离仙真太远,踩着地面生活那么苦,总要有动力才行。有些动力或许来源于欲望,欲望满足了必然会枯燥乏味,可是欲望得不到满足就是痛苦的开端。
生活就是做选择,痛苦和无趣总要选择一个。
遇到闻清映之前陶令觉得自己没有欲望,因此生活是无趣的,无趣接近平静,他需要平静,他甘心做没有欲望的人。
因为正如陶君所说,他是个懦夫。
在这样寂静的夜里,陶令把自己的生活翻来覆去地拍打检查,忍着难堪乃至羞耻,把一切见不得人的思绪捧出来抖开,最后终于发现一个无可避免的事实
他喜欢上闻清映了。
或许这是霍乱。
真是不幸运,他是个懦弱的人,但是他得了病。而且迅疾到无法反应。
第二天中午,陶令在市中心的广场边见到夏朝阳。见面的第一句话,夏朝阳问:昨晚没睡好?
陶令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敷衍地勾了勾嘴角,夏朝阳也不在意,把他当小孩子似的,笑得包容。
这姿态让陶令有点不爽。
夏朝阳问过他意见后找了家日料店,两个人面对面一坐下,夏朝阳就递了个袋子过来。
谢谢夏老师,我什么都没带。陶令说。
夏朝阳还是笑:没关系,我也是顺便带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陶令接过东西来:谢谢,我请夏老师吃饭吧。
两个人都没什么话可说,因为真正想说的话题是个避忌。
兴许是因为拿不准陶令的想法,保守起见,夏朝阳于是只找些学术圈的话题来说,但陶令一向对圈子没什么兴趣,被问一句就答一句。
客套又疏离。
聊到最后夏朝阳说:陶师弟有想过去其他大学吗?S大跟你们学校也差不多,宗教所和中文系现在都在引进人才,不是行政岗。过去肯定没问题。你单篇论文也有,博士论文修改一下出了书,学术成果就过硬了。
本来想直接拒绝,但是转念想起这段时间的事情,陶令又有些犹疑,嘴上只是应着:暂时没想过这个。
夏朝阳问得真诚:是不想离开梧市吗?
陶令点点头,垂眼,目光不小心落在他手上,发现先前看到的结婚戒指不见了。
末了他说:陶君在这儿。
没有预料中的失态,夏朝阳听到名字只是淡淡一笑,说:也是,你们兄弟俩感情好,他以前就说过,为了你让他做什么都成。
顿了很久陶令才应:哦。
一顿饭吃得无滋无味,出了店门夏朝阳说还有点事,两个人于是又在市中心广场道别。
陶令顺势去了一趟书店,本来打算好了溜达回去,结果东西提得太多,只好坐了社区巴士。
回家只有三站,要从学校西门过,陶令上了车,面对靠右的窗户站着。
最后一站路,远远地已经能看见花店,陶令捏紧了袋子提手,眼见着门口闻清映的背影越来越近。
像当初刚认识的时候一样,他正在花架前调整花束的位置。
直到那背影快要消失在视线里,陶令还一直没能松下提起的心。最后一瞬,闻清映像是突然感应到什么,转头朝着公交车看过来。
彼此顿时四目相对,而后几乎是立刻,人彻底看不见了。
一颗心跳得飞快,陶令能肯定,闻清映看到自己了。
下车到回家的那段路,陶令脑海里反复回想着刚才那一眼,琢磨得太久,他倏地不太确定了。
也许是错觉,闻清映只是做好事情起身,恰好侧了一下头。角度问题,不一定看到了他。
是错觉。
为了让自己不再去想闻清映,陶令打开了夏朝阳给的袋子。
里面是一个包装简单的大盒子,有点像送人的月饼盒。
皱着眉拆开,看清东西的第一眼,陶令愣了一下。
第24章 食指
研二那年有个周六,陶君一早就去了公司加班,中午却忽然回家,把熬过夜的陶令从床上生生薅了起来,说是突然很想吃玫瑰糕,马上就要吃,一刻都等不了。
陶令骂骂咧咧地裹被子,却抵抗不过强权,最后被拖着塞上了车。而后兄弟两个开了六个小时的高速,去了邻省的省城槐市。
当天到目的地已经是傍晚,陶君带着陶令到了一个古镇上,穿过人群摸进一条小巷,找到一家貌不惊人的店,买到了当天最后几块手工玫瑰糕。
陶令不爱吃这些,手上一块吃了两口不想要了,被陶君接过去解决掉。
心满意足的陶君看上去十分开心,边吃边说:有记忆味道的糕,全国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抓紧机会,以后就吃不到了。
想吃再来不就完了?陶令打着哈欠翻白眼。
槐市陶令不熟,他不知道陶君是怎么在陌生城市里找到这种地方的,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这一天来。
但是陶君一直就这样,私下一点也对不起他文雅十足的外表,时不时会抽风,突发奇想心血来潮都是他的日常。这种时候折腾陶令就是他的乐趣。
为了个吃的跑几个城市都是轻的,他还曾经在半夜三点把陶令抓起来,带人去了临市山头的野百坟,说锻炼陶令的胆子。
后来在山上被陶令揍了一顿。
过了很久很久,陶令才慢慢理解,陶君每次做这些事,都是在放肆里得到继续支撑下去的力量。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话说回在槐市的那天,晚上陶君非要去喝酒。平时他应酬太多,因此日常生活里能不喝就不喝,但是这一天他实在反常,整个人兴奋得不得了,陶令以为他谈成了什么大生意开心,也就陪他喝了一场。
夜里在市区找了家酒店,陶令洗完澡坐在床边叠衣服,陶君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电视,忽然张开双臂要来抱他,笑着说:小令来,抱抱哥哥,哥哥只剩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