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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65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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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频率范围超宽的电波暗室里面,冯诺依曼把箱子里的小书架拿出来,放在高倍放大镜的载物台上。他小心翼翼的打开书架的底盖,里面露出一个小玩意来。他用套了绝缘橡胶头的镊子把这个小玩意夹了出来,放在了载物台上,打开了放大镜周围那一圈白色的照明灯。他欣喜的发现,这一圈照明灯的光谱和太阳光,也就是自然光几乎相同,照在物件上没有丝毫的色差,眼睛看着非常舒服。他来不及多想,仔细的看起了那个窃听器,有膜片,是电容话筒,有线圈,可是没有电源,这个东西居然没有电源,怎么回事

他回想起了办公室里的场景,一瞬间,他明白了,不禁一声惊叹,“天才,绝对的天才”旁边的人围了上来,一个个傻愣愣的看着他,他解释说,“设计这个窃听器的绝对是天才,这个东西没有电源,不会发出电磁波,所以被动的无线电测向仪器不可能把它找出来。当它要工作的时候,需要有一束无线电波照射上去,它才能工作,声波传输到电容话筒上面,引起电容量变化,与线圈构成一个c震荡回路,将声音信号通过调制后反射出去,由接受机接收。这个窃听器平时不可能发现,而且它本身不需要电源,不会在换电源的时候暴露,因此在理论上,是可以无限期使用的”

在场的人都被擂到了,因为他们都是懂行的人,这个原理并不复杂,而能够想到这样的创意的人,除了天才,没有别的语言来形容。

冯诺依曼找到了破案的关键点,一切开始变得明朗起来。这天夜里,他联合技术科的人连夜反复测算这个窃听器的参数,写出了详细的检测报告,并上报安全局。案子似乎已经与冯诺依曼无关了,可是他心里一点也轻松不起来,自己的实验已经停工4天了,每一天,都有很多的事情等着他去做,他分析了进程,他的工作比计划快了5天,今天已经持平了,明天若是还要滞留的话,很可能就完不成任务了。想到这里,他直接打电话找到了赵秉钧,痛陈他的担忧,表明他的忠诚。赵秉钧在电话里良久不语,说实话,赵秉钧也想让这个疲惫的科学家休息几天,然而,现在看来他做的并不比破案人员少多少。最后,他告诉冯诺依曼,明天,我让你回实验室工作。

第五天,冯诺依曼准备回到了自己工作岗位上去。他坐在吉普车上,难掩自己心中的喜悦。但是,他还不知道,回去还有一个厄运等待着他。

冯诺依曼兀自走进了自己的工作室,坐在了桌子前,准备整理一下开始工作。突然,他听到一阵轻微的滴答声,循着声音过去,他发现自己的枕头底下赫然放着一个定时炸弹。虽然,此时他的心头一紧,手心里也不自觉的有些湿湿的,可是他并没有慌乱,仔细的端详着这个炸弹,炸弹似乎很简单,一个闹钟,滴答滴答的响,闹钟设定在下午四点,冯诺依曼看看手表,还有两个多小时。一连串的问号浮现在他脑海里,还有这么长的时间,自己跑了就是了,哪头猪还会在这里等死转念一想,若是就这么走了,那还不把实验室炸垮啊没办法,只有把炸弹拆了。这个安放炸弹的人还真是搔到了冯诺依曼的痒处。他拿起一把手电筒,把炸弹的闹钟后面的东西给照亮了。

陷阱,又是一个陷阱闹钟后面,是两根相互垂直的细玻璃管,玻璃管中有两滴银亮亮的东西,而且两端都有电极,这是水银。一旦这个炸弹被搬动,水银滚到了玻璃管的某一端,接通电极,炸弹应该就会爆炸。这也是个绝佳的创意。冯诺依曼经历了那个窃听器事件之后,自信心已经被打得一败涂地,现在别人和他说母猪天上飞他都相信。所以,他看到水银水平开关,也并没有过多的惊讶。不过,闹钟后面空隙不少,完全可以把尖嘴钳子伸进去,把玻璃管夹断,水银掉下来,不就可以了吗

然后,他又细心分析了一下电路,确实没有什么另外的陷阱之后,直接拿了个汤匙伸在管子下面,用钳子把玻璃管夹断,然后把连接闹钟和炸弹雷管的导线剪断,一个炸弹就搞定了。他大摇大摆的把炸弹扔到了实验楼外的小坪里,好象扔掉一个吃干净的苹果核。他仍然在疑惑,难道是特务脑袋短路了用这么先进的创意,来犯这样一个低级错误打了电话之后,安全局的人又来收场,简单的交流之后,看他们的神色,对于水银开关的了解,又使他们收获不小。

接下来,冯诺依曼没有闲工夫去管实验以外的事情,不过,这几天他似乎没有看见自己的学生胡思雅。失窃案发生后的第十二天,安全局来人了。

进门的是上次来接他的那两个特工,冯诺依曼一看到他们就来气。可是他们也只是奉公行事,并且也没有为难自己,于是,他保持了基本的客套,叫他们坐。这两个人环视一周,并没有坐。冯诺依曼疑惑的抬起头,才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室根本没有另外的座椅。

那两个人开门见山的说:“诺依曼先生,这次事件的来龙去脉已经彻底查清楚。主犯就是你的学生胡思雅。”

“胡思雅”

巨龙的怒吼 第一千零三十三章 水落石出

s:今天爆发,五更,有花的给花,没花的打赏。

“对。这个胡思雅,真实姓名是叫王旭华,她是当初晓月公主失踪案当事人王旭晨的亲妹妹,与王旭晨不同的是,她从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震惊国内外的公主失踪案爆发后,身在北京大学读书的王旭华几乎崩溃。在那个时候,暗流涌动,别有用心的人借此机会大肆诋毁帝国政府,这使深爱着哥哥的王旭华在某些人的鼓动下,对帝国政府和安全局充满了仇恨。但是,她还没有失去理智,仇恨没有蒙蔽她的心志,反而让她更加冷静和聪明。她发奋学习,涉猎极广,她本来的专业是物理,她苦学数学,化学,生物,电子,机械,心理学,侦察等科目。如此卓越的人,没有逃过美国间谍机关的眼睛,他们如获至宝的把她吸收进了美国中央情报局,经过了系统的培训,于是,一名卓越的间谍由此诞生。”这位特工措辞严谨,语言精确,看来知识储备和文学功底都不浅。

冯诺依曼从椅子上站起来,默默的装了一斗烟,点燃,吐出一口烟,幽幽的说:“她是一个天才,也是一个好学生,如果真的是她,我也可以理解,窃听器和炸弹都是她的杰作,只有她,别人很少能有那样的头脑。”

“是的,她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是吗”

“她还有些问题没有交待,她说到你的时候哭了起来,她说只有见了你,才肯把事情说出来。”

“那还愣着干什么赶快去啊”

“诺依曼先生,你的工作不是很忙吗”

“忙,再忙比人命还大吗”冯诺依曼不满意的横了对方一眼。

王旭华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子,数学思维尤为了得。虽说实验室里数学高手不少,科学家里面,爱因斯坦的数学功力无人能望其项背,但是在助手和学生里面,王旭华绝对是一个拔尖的角色。平时她很会做人,人缘关系很好,办事细致,很得冯诺依曼的欣赏。遇到某些问题,她能够很快找到解决的办法。小时侯的胡思雅,也就是王旭华,也一样聪明漂亮,而且还很善良,对下人从来没有什么架子。遇到乞丐什么的,她总愿意从自己的零花钱里拿一部分出来,去帮助他们。但天津事件后,王旭华把自己彻底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复仇机器,以卓越的成绩来到穹窿实验室,潜伏在了帝国科技的核心地带,后来由于工作需要,把她分配到了冯诺依曼的光脑实验室成为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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