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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她略微湿润的眼眶时,终于紧张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
“你今天是不是见过唐晚晴了”
他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唐晚晴今天遇到秦然,情绪病又发作了,他送她回去之后也没敢多留,就去了事务所。
“你为什么会见到她你们约好的”她试图从他的眼晴里捕捉到什么,然而她失望了。他那无比清澈的眼眸显得淡然有神。
“她在我家吃饭。”他的话平平地滑了出来。
她听了之后倒吸了一口冷气。情况比秦然说的还要糟糕,都已经比自己还要更快一步地登堂入室了,她还能怎么样。
“是我妈请她来的,又打电话把我叫去,我根本就不知道唐晚晴会在那里。后来吃过饭,我妈又让我把她送回家。”
他平铺直叙的解释并不能得到她的满意。
“好了,我明白了。”她眉头一皱,又硬又冷。何月喜欢唐晚晴更胜一筹,再加上唐晚晴以前跟他也在一起过。现在破镜重圆的速度当然比他们培养感情进展神速。可是她唯一不明白的是,唐晚晴怎么这么喜欢当人小三,抢她的男友。
他看着她紧绷着脸的表情,还是搞不清楚她到底明白了什么。可是他知道她在生自己的气。
“我们什么事也没有,你不要误会。”他急急地补了一句。
第九十三章 爱情已死
端木尘看着眼前这一张脸,说不上很年轻,刚毅,有棱有角的脸,一向儒雅与沉稳交合的程汐澈,此时正眼巴巴地用一双焦灼无措的目光紧紧地盯着自己。
她该相信他的话吗
如果没有受到过第一次感情的创伤,也许她会相信自己的感觉。可是她不敢了,不敢再冒这个险。在秦然的身上,她狠狠地栽了一个跟头,让她从此对爱情敬而远之。等遇到了程汐澈,是他把她往绝望的泥沼里又拉了出来,可是他会不会把自己再推下无底的深渊她不敢想像,也难以想像自己能否接受第二次打击。
她总是在一段爱情的开始保持高度的理智,哪怕发生过再亲密的关系,她也时刻提醒自己不可以陷得太深。可这种事,岂能由理智决定。她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陷进去了。
面对背叛,她总是用敌意十足的心态来抗拒它。
“我不可能会跟她在一起如果你信任我的话,会知道那是我的底线”
他诚意十足地讲着这些话。他太害怕她会拒绝自己。他知道她受过一次伤,受到过许多重大的打击,他不忍心再去伤害到她。至于那个唐晚晴,不管何月如何地想把她加强于他,他都不会接受。
“你走吧。”她默然地盯着他半晌,脑袋里就像灌了糨糊,乱糟糟的,理不出头绪。“我想冷静一下。”
“好吧。”他的目光从她清冷的面孔上掠过,又移到餐桌上已经糊掉的番茄面。“你记得吃饭。”
这末一句话引起她内心的小孔流淌出一股暖流。
他的话就像是她的父亲,隔三差五地打来电话,在末端总免不了加上这么一句。他们都把她当作孩子,都以为她不会好好地照顾自己。
他走了,她重新坐到了餐桌旁边,看到那桌上的那碗面,已经不再冒着热气。那些深埋在面中的红色蕃茄,看上去也不再那么诱人了。她一筷子下去,戳到的都是肉骨头。再看他那一碗,零星地飘着几根小骨头,上面只掺着一点点的肉。眼前起了一层雨雾,慢慢地化成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这时手机铃声响了,她看到屏幕的号码时,尽管并未备注也没有保存,可那十一位组成的数字已经深深地烙在了她心上。有些东西有些事想忘记也做不到。她抬起手指,摁掉了红色的键。铃声嘎然而止。空气中弥漫着死一般的寂静的气氛。
接着她又听到手机嘀的一声响,拿起来一看,原来是条短消息。
“今天晚上我父母来了,明天早上十点我来你家门口等你。”
秦然做了太多对不起她的事,用他的余生也偿还不了。但是安歌没有。她把她当作亲生女儿一样地对待,从来都舍不得大声地呵斥自己。
她生了两个孩子,安歌隔三差五地从国外寄补品给她。对她好得没话说。
她怎么能不去见婆婆呢。
可是因为秦然,使她无法释怀地去接待安歌。第二天早上,她九点起床,九点半才吃过早饭,磨磨蹭蹭地来到衣柜前选衣,不知道穿哪件。如果选择华丽隆重一点的,为彰显自己现在过得很好,恐怕又伤了安歌的心。可是如果穿得太过于朴素与家常,又显得她自己离开了秦然过得不好。最后她折衷地选了一条连衣裙,没过膝盖,又披了一件西装外套。淑女之中又不失庄重与大方。
她拿出唇膏,正预备对着镜中的自己涂抹的时候,觉得这唇膏的色彩太过于艳丽,生怕安歌不喜欢,于是另外选了一支,涂好又擦掉,反复试了几支,才决定下来。这种心情不亚于与秦然第一次约会的时候。
他们彼此出现在豆蔻年华时,横亘了整个大学时期,又贯穿了最辉煌的年纪。稍有不慎,记忆的片段便不期而至。
那时的她多么期待珍惜他们第一次的约会,她一直没有告诉他,其实她对他是一见钟情的,只不过后来耍了些手段,才让他误以为是他追求了她而已。她攥着多年来积攒下来的压岁钱,对着橱窗里那一千块想买又不舍得买的连衣裙垂涎已久,想到数日后与他的第一次约会,她咬了咬牙,冲进店里买了下来。当她颤抖着双手将那一小叠薄薄的纸钞递过去的时候,嘴唇上都咬出了牙印。
可那条裙子如愿以偿地穿在了她苗条的身上,就好像量身定做一般。她穿着他,与他约会,看到他眼底的两簇光亮,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他们第一次约会坐在黑漆漆的影院里,他悄悄地伸过手握住她的小手时,心脏噗通噗通地快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他们接吻了。那时的秦然虽然不是第一次接吻,可由于紧张与不安,吻得她的嘴巴四周都是湿漉漉的,而她则慌张地不知如何是好,嘴唇闭得就像胶水胶住了那样紧。
在以后,她有了钱,可以买下任何自己希望的裙子,不必去考虑它的价值。秦然的吻技也越来越娴熟自如,可是她却觉得没有第一次亲吻时那样的真诚。
手机悠扬的音乐打断了她的思路,她下意识地接了起来。原来秦然已经到了楼下。临走前,她对着镜子看到刚才涂的唇膏,还是觉得显眼,终于狠下心,揩掉重新只涂了一层无色的润唇膏。她不愿意在秦然的面前流露出自己的重视,她不会再为了这个男人而去取悦什么。
十点过了十分钟,她才不紧不慢地下楼。
秦然的车子就停在门口,于是放松了嘴角,眼底爬过一丝冷笑走了过去。
他的眼前一亮。可是这种光亮已经引不起她的注意与感动了。她今天的任务就是陪安歌吃饭,仅此而已。
他看到她把包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双手交叠地放在包上,而其中一只手上佩戴着的那枚钻戒,光芒四射。他记的得当年刚结婚的那年,她也经常带结婚戒指,可过了一年之后,随着跳跳的出世,她就干脆收起来不戴了,认为戒指这种硬冷的东西会划伤宝宝柔嫩的皮肤。
他看了,心里无比地往下沉坠,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她戴程汐澈送的戒指了,可看到还是很受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