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封笺(1 / 2)
见字如面:
也许每个男人一生中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而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领口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倒成了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点绛唇,无疑是听过最美的词牌之一,点者的神秘与受者的甜蜜,是苦难中的饴糖,艳的晕眩,红的亮眼。
梦境真是人类发明的最奇妙的东西,不知缘何而来,却能让天涯比邻。都已经忘记有多久没做过梦了,大概是心事重重的缘故,在一个人感到不安全的时候是无梦的,大脑认为那是一种不必要的消耗。但是昨夜总还是放肆了一次,为了见到你。还是清清爽爽,一如分别时的模样,或许变的只有一身的着装吧。那一次从令堂手中将你接过,已是天色不早,未敢将你直接抱起,只是挨着你的肩,装作吊儿郎当,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余光中都是你。不知道算不算给你留下刻骨的回忆,从初识以来的三千多个日日夜夜,怎知如何是“好”?那天后只能在梦中与你相见了。你窝在我的蜗居,清清雅雅,好像睡着了一样。我想这当是第一次将你横抱起,是第一次你窝在我的怀里,而不是其他。不敢过分用力,只是轻点绛唇,却触碰上了你的眸子。秋泓如水,如痴如醉。不忍心,或者说不舍得放下,只是这样静静的看着,便不觉得烦闷。但终是一场梦,终是,一场空。你有没有梦到我,就在是夜。
十年前,喜欢一个人,她在梦里。只是漂亮,美的不可方物,甚至令人垂涎三尺,但是没什么,只当是个姐姐,过去便过去了。
五年前,喜欢一个人,她在身边。倒是真正大了些的南方姑娘,曾以为那就是爱,结果毁了所有,没说再见就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