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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六百二十七章 烂脑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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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边还涌现出不少精品,这些天赋的自由创作者们也收获了不少的粉丝和收益。

周至想起后世那个让举国年轻人疯狂的选秀节目,将这个建议也提了出来,完全可以和电视台合作,从数码联盟音乐平台里票选出候选人,然后举办一次音乐选秀类栏目,进一步扩大平台影响,打造亲民人设。

众人都觉得这娃的脑瓜子当真太灵光了,想出来的各种招式简直叫人应接不暇。

“肘子你对于音乐制作这一行好像一点不陌生啊?”张思洛很惊讶:“知道这么多细节,好像在这一行里面待过一样。”

“张姐你不知道吗?”安春佳笑道:“肘子要是干音乐的话,还真是前途无量,当年他在蜀都唱过夜总会的,你知道当时候跟他合作的人是谁吗?”

“谁呀?”

“苏芳!关婷婷!对了,关婷婷的成名曲《故园》,还是肘子写的呢!”

“这么厉害?!”张思洛万万想不到周至还有这本事。

“肘子唱歌很好听的。”麦小苗插嘴道:“就连彝族乡亲们都说他唱得好。”

个个少数民族都能歌善舞,在麦小苗心里能够获得吉克阿紫,沙马日聪认证的周至,就已经了不得了。

“要不我们去唱歌吧,欣赏欣赏肘子的歌声。”池田丘建议道。

“不用不用。”周至赶紧摆手:“要不我们去附近的酒吧坐坐吧?我们听听人家唱。这次带小苗来首都,都还没跟她上哪儿玩儿呢。”

“那就去风情。”张思洛笑道:“后海风情可以听歌,好多歌手都唱得不错。”

“那肯定不错,这里唱酒吧的,好多应该是中央音乐学院学子,或者刚进文工团,跑出来挣外快的小年轻。”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儿,周至对这些歌手的来历都清楚得很,再过几年,他们就该被“北漂”文艺青年们代替了,笑道:“走吧,好久没有听专业级歌者唱歌了。”

后海风情离竹西馆并不远,几人散着步就来到了这里。

酒吧还是很有味道的,吧台上全是各种洋酒,墙上铺满了各种唱片海报,配合着霓虹灯管的灯光,颇有点异域风情。

一位穿着白裙,戴着草帽的女孩,正在小舞台上表演吉他弹唱,唱的是约翰丹佛71年创作的经典乡村音乐《Take Me Ho, try Ro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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