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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公斤的拉背按组循环,牛皮加固过的沙袋,嘭嘭嘭,踢得摇摆不已。
两个守门的大汉看看那场面,真该感谢老骨头的救命之恩,谁能想到小小体格的张岚,腿上绑着50公斤的铅块,出腿依然快得近乎肉眼难辨。真要继续动手,他们算是彻底歇菜了
对于交易区中的纷争,狱警们是不会插手的,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都没事。
但修罗场中安排的战斗,不会因为你是否受伤而拖延,所以相反在休息区时,大家都非常克制,哪怕是战场上最凶狠的暴龙,也会变成谦逊的绅士,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反而是张岚这种不顾一切的疯子,更为头痛。
“不要这么绝情,关于你的情报,我可是花了不少积分换来的,总不能让我的投资打水漂吧”
老骨头笑着掏出一根香烟点燃,就蹲在张岚身旁的水泥墩旁抽了起来,那香味直接让周围几个彪形大汉不由的靠近了些,吸点烟味都跟要爽上天了一般。
要知道,在修罗场里的一切都是需要用积分来兑换的,而积分只有2种主要方式获得,一种就是不断参加高等级的重生塔战斗,一种就是像眼前的老骨头一样,靠倒买倒卖的黑市赚钱。
老骨头号称从来没有亏本过的倒爷,经过他手走一轮的商品,最少都会上涨30再转手出去,即便如此还会供不应求。他甚至能用积分购买到完全不用再参加重生塔的战斗,舒服的有闲积分抽烟了。
“在修罗场,没有积分比死都难受,你可以挺过前面几轮,但到后来,你一定会死得很难看。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跟我交个朋友,不会有坏处的。”老骨头微笑的继续游说。
“我可不是到这里来交朋友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目的,我不会变成你的犬马,也绝不可能带你出去,把我当投资你已经破产了。”张岚一边锻炼一边说道。
“有个性,不愧是能让霸王集团也浑身难受的角色,我喜欢。”老骨头抽了一口烟道,“你应该稍微想了解一下,我希望你干什么再拒绝吧”
“不想了解,我不关心。”张岚咚咚咚狠狠踢着沙袋。
“如果我能帮你查出,是谁袭击的马克呢”老骨头一句话,让张岚立刻停了下来。
第二百三十四章 菲利普,圣痕
一次深呼吸,单脚支撑跳跃到了半空中,张岚一招回旋踢正中沙包的腰部,嘭得一声巨响,重达400公斤的沙袋被踢飞了出去,拦腰爆裂开来,大量的石块混合着沙土飞溅而出,这要是踢在人的身上,就算是刚才守门的大汉也要被拦腰踢成两截了。
运动了整整一个小时后,张岚留着汗水的停了下来,拿过一旁的肮脏毛巾,还有别人的水壶咕噜咕噜灌着。
全程他没有再说过一句话,只是安静的看着对面正在吞云吐雾的老骨头,这个神秘的老人看上去最少已经80岁了,一身邋遢的囚服,如果不说,还以为是个神志不清的乞丐。
可他在这修罗场的地位显然极高,就算是再凶神恶煞的家伙,看见他时,目光也在有意收敛着杀意。
他的体格和年龄注定了,他不可能依靠战斗在这修罗场中享受高人一等的生活,那么就意味着,他在其他方面确实有非同凡响的能力。
“喂,你刚刚说你叫什么”张岚透过毛巾的缝隙,看着眼前的老人。
“这可不像我们聪明如神明,拥有人类第一运算大脑,甚至能靠推演让菲利普马克都拜服的张岚大人,我已经说过一遍了,我叫老骨头。”老骨头吐着烟圈道。
“不,我要知道的不是你在这里的名字,而是你在外面的名字,所犯何罪为何直到今天,还能不死”张岚可谓一针见血。
“张岚大人,这个问题重要吗”老骨头有些不适应这么干燥的直来直去。
“一切运算,基于准确的数据组合上,模糊的单位无法当成参数,一个神秘的老骨头,不会让我怦然心动。毕竟我没有那么好命,什么跌落山崖偶遇前辈,习得神功,报仇雪恨的故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所有的偶遇,其实都是蓄谋已久的结果。”张岚抬起了左手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子。
“真是厉害啊,明明是这么年轻的小伙子,说话却和老姜一般辛辣。看来不把话说开,就算继续加码诱惑,你也不会就范的吧”老骨头无奈叹息着。
“你知道就好,所以,告诉我,你是谁”张岚又一次提问,而且绝不会再问第三遍,错过这个机会,老骨头不管再开怎样的条件去诱惑,张岚都会当他是个屁一样不足为奇。
“行,其实我这种人的过往根本虚无缥缈,说了你也不一定知道,我原名叫圣痕”老骨头刚刚说完,张岚立刻一把扯掉了头上腥臭的毛巾。
“菲利普圣痕被神亲吻过的孩子,日不落集团原菲利普亲王的亲弟弟”
张岚怎么可能忘记圣痕这个名字,他在人类历史上就像一种传奇,他出生时额头上就留有神赐的一道痕迹,当时的日不落集团大主教惊呼他是神赐福的孩子,一生将被好运环绕,哪怕游手好闲,也一定能最终统治一切。
大主教的话一点也不假,这孩子的一生就跟开挂了一般,从小就没正经的学习过,每次考试前随便复习一下都能考满分,随便找件路边摊的礼物送父王,都能买到几十个世纪前的珍贵王室珍宝。
他也颇受各种名流女士的喜爱,最勉励的贵族公主拒绝了他哥哥菲利普亲王的求婚,执意嫁给了他。
说真的,如果不是50年前,圣痕因为叛乱罪名被捕,在以一己之力击败了半数王室护卫队后被擒。有资料说,他已经被处以极刑,死后骸骨都不被允许放进王室墓地。
他没有死应该是王室碍于他的身份,或是那圣痕的传说,让高层不想成为神的叛徒,或者说
“不用猜了,你想知道原因吗那就是,我并不是我老爸的亲儿子,其实是我妈,王妃大人和隔壁老王的杰作,当出生那一刻,老亲王就已经拿到了我的dna样本,他愤怒的拿起手术剪刀,剪断脐带就想要了我的性命,是我那年长的哥哥菲利普亲王夺下了剪刀,所以只是在我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伤痕,而不是要了我的小命。”
老骨头说着掀开了头发,露出了那道被外界传为圣痕的伤疤,搞笑的是,那只是一个偷情父亲想干掉野种的失手之过。
最终,这个丑闻被永久的埋葬,王妃以“难产”的说法死在了手术台上,而隔壁老王,更是不知道被埋葬到了哪里。
菲利普亲王决定,将像照顾亲弟弟一样的照顾这个孩子,圣痕也享受了一切王子该享受的荣华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