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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在学文艺学 完结+番外》TXT全集下载_2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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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我们还弄到了一台卡啦OK机,这玩意儿虽然质量非常堪忧,但老歌极其全,配着那像是广场卖艺效果般的音放,堪称是活跃气氛的最佳功臣,听一句就上头。

平时少言寡语的腹黑老周出乎意料地居然是个麦霸,唱起老歌来没完没了,还都是那种丧情歌。在他又一次吼完“给你的自由过了火”之后,老高终于忍无可忍地把他拽下来了。

老于坐在樊殊旁边,一直在劝樊殊跟他喝酒。樊殊说等会儿就要表演节目了,先去准备了。

鹤师兄表演了,他背诵的是德语版《共产党宣言》的选段。鹤师兄的声音相当不错,全程读下来,一点也没有磕巴,还挺有感情——虽然我们一句也听不懂。

不过看老于站起来带头鼓掌的样子,应该是读得相当不错。

“我都说了我不会朗诵,”鹤师兄结束之后坐回我身边的位置,一边抱怨道,“我偶像呢?”自从他知道樊殊就是伊万之后,他对樊殊的态度就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现在是言必称偶像,口必语伊万。

“去准备去了。”

鹤师兄撇撇嘴,还想说什么,却被老于拉去喝酒了。

鹤师兄之后便是我的节目,琵琶独奏,新手胜曲《茉莉花》。可能是联系起了作用,我居然有惊无险地弹了下来,指法之类的一个也没错——当然,也有我把所有难段全部删掉了的功劳。

总之应付完了节目,我也算是松了一口气。

樊殊在我表演的时候还在,可是一表演完,又溜出去不知所踪了。

老于是个喝酒狂热爱好者兼海酒量拥有者,所以尽管是老于的正牌学生,鹤师兄还是找机会跑了:“实在受不了了,”鹤师兄给我抱怨道,“太能喝了。有水吗?”

我递给他水。再过了一会儿,狗师兄也上台表演了。并非帝都土著的他带给大家的是一段堪比土著水平的报菜名,几百个字就像是小钢镚一样从嘴里倾泻而出,利索又爽利,博得了满堂彩。

鹤师兄这个著名狗吹,当然是全程彩虹屁全开,用显微镜发掘狗师兄浑身上下的闪光点。

“鹤师兄,”我好奇地问,“你当初是怎么跟狗师兄认识的啊?”

鹤师兄又给我吹了一段狗师兄这场表演的独特之处之后,意犹未尽地说:“保研面试的时候啊。”

这个时间点其实我早就听他说过,但后面的事情就是我不知道的了:“其实那个时候来BN大面试,我是被父母逼来的。他们说能有保研资格不容易,不要浪费机会。但我当时一心只想留在B大,因为一些原因没能留下之后,我几乎要崩溃了。我只想赶快逃离这个圈,所以一边递了申请材料,一边又在阳奉阴违地准备出国申请。”

也许是触景生情,也可能是喝得有点多,连脖子都红了的鹤师兄话变多了:“我并不想好好面试,只想赶快结束出国。但我当时在等待时遇到了以哥,他是我本科时就很崇拜的人,然后这个我很崇拜的人告诉我,离开B大并不是我的失败,而是我的新起点。那一刻我就决定不出国了,我要留在这里。”

“所以对于我来说,”鹤师兄看向台上,那上面,狗师兄正被老季捉着一起唱《青藏高原》,满脸写着不情愿,有点感慨地说,“以哥是很重要的人。不,他是最重要的。”

他是他绝望世界里的稻草。

被侮辱,被损害,被欺骗,被放弃,但只要有一缕微光,世界就还是美丽的。

有一瞬间,我很想告诉他狗师兄在和我摊牌时说过的那些话,但想了想又没说。大概感情这种事情,必须要自己领悟,外人无论如何也无法置喙。

所以我只是说:“我想,你对于狗师兄来说,应该也是最重要的人。”

鹤师兄笑了笑,似乎有点无奈。忽然听到充当主持的小沙喊道:“下一个节目,由樊殊同学带来的独唱《喀秋莎》,大家欢迎!”

作者有话要说:我今天看理论的时候想,其实师兄这篇文还可以换一种方法写

可以写的desire一点。把理论写的再色气一点

看吧,可能第三本会再写一次学术相关的文了

——

狗鹤的前世今生就这么介绍完了

原本是打算写在一起的,想了想算了吧,感觉他们也就是友达以上了。如果再写,以这两位的脑回路运转速度和方式,估计得单开一文

☆、新年晚会(2)

《喀秋莎(Катюша)》, 前苏联经典军歌,讲述了一名叫喀秋莎的女孩对到卫国前线当兵的情人的思念与爱意。

樊殊给我说,当时选这歌完全是随手为之,只是因为这首歌在中国非常有名, 他又急着要报一个节目罢了。后来我们在一起之后, 他一度想换曲目。换曲目的理由也很简单, 他觉得这首歌中的女性主体性被抹杀和符号化了,他作为一个学过文艺学的, 实在难以忍受。

不过知道我给自己瞎起了一个“叶卡捷琳娜”的名字之后,他就改了主意, 说还是要唱《喀秋莎》。

一开始我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俄语学得稍微有点深了才知道——原来喀秋莎就是叶卡捷琳娜的昵称。

所以在樊殊上台的时候,我有点不好意思,几乎不敢看对方。

老高他们不知其中关窍, 只是一阵唏嘘。对于他们那个年代的人来说, 俄国小说、俄国歌曲、俄国电影就象征着逝去的青春, 是他们年少时代的象征。

“没想到还能听到年轻人唱这首歌, ”老高给老周说,“我年轻的时候,唱这首歌可好听了。”

“我那时一边唱一边抄《静静的顿河》。喜欢呐, 太喜欢了。”老季也感叹。

连向来同大家在兴趣爱好上不搭界、“德化”严重的老于也深以为然,并且又开了一听德国黑啤。

樊殊走进了教室。今天的他,穿着一件乳白色的毛衣, 一条黑色的牛仔裤,温柔的打扮,衬得冷凝的面部轮廓都柔和了很多。

自从樊殊就是“伊万·莫洛佐夫”的消息流传出去,樊殊的人气真实爆炸。他上场的时候, 全场掌声不断,整整一分钟没有停止。而在掌声一结束,大家又齐刷刷地拿出了手机——开始录像。

他开始唱歌了。

暖气缠绕的夜晚,窗外雪花纷飞着。济济一堂的教室里,有干果的香气,有啤酒的麦香,还有灯火葳蕤的妩媚。在灯光之下,樊殊抱着一台巨大的手风琴,缓缓地边弹边唱着,让时间仿佛都柔软了。

“樊殊唱的好好!”身后的鹿子戳我,“真没想到。”

是啊,完全没想到。

连我都忘记了要录视频,只是专心地听着。

他看着我的眼神,而我也看着他的眼睛。这一瞬间,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了我们俩。除了歌声,除了你我,什么都不在了。

他的姿势还有些别扭,看上去很不熟练。没有错音,但是也绝不算太流利。在我记忆里,他更是从来都是唱歌苦手。可是现在,他呈现着一场温暖的演出,也不知道背后付出了多少时间。

“咦,”我听到老高说,“好像不对啊。”

“怎么了?”老周问。

“小樊是不是歌词唱错了?我怎么感觉这歌词被换了,和我听惯的感觉,那种己哩哇啦的顺序好像不一样啊。”

“别逗了,人唱俄语呢,你哪儿听得出来。”

樊殊唱的《喀秋莎》是俄语原版。在座的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没有学过俄语,所以完全听不出来,老高也只是凭着自己强大的收听次数感觉到了不一样。

只有我知道,确实不一样了。

《喀秋莎》有五段歌词。前面和熟悉的唱词是完全一样的,但从第四段开始,所有的阳性人称代词都被换成了阴性人称代词,并且第四段中的“喀秋莎”这个词感觉也不见了。剩下的好像还有一些不同,但我俄语水平实在有限,实在听不出来。

唱完第五段,我们都以为樊殊要结束了。没想到,樊殊居然自己设计了一个间奏。在一段变调手风琴的伴奏后,樊殊又唱了一遍,这次是版的《喀秋莎》: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他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我就说!”在唱到第四段的时候,老高激动地说,“他改了!这第四段的词就是不一样!……原版就是‘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不过为什么是伊万呢?”

我怔怔地看着樊殊,看着他越走越近,一边走一边对我唱着: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勇敢战斗保卫祖国,伊万的爱情永远属于她。勇敢战斗保卫祖国,伊万的爱情永远属于她。

随着最后一个收音,全曲结束,而不知不觉,樊殊已经放下手风琴,走到了我的面前。周围好像都在起哄,可是我一点都听不见了,我只能看见樊殊,看见他像是旧电影里面的男主角一样向我走来,有一些梦幻,却又是那么的真实。

“无论是用俄语,还是,我都想说,”樊殊笑道,“伊万的爱情永远属于喀秋莎。伊万永远属于叶卡捷琳娜。”

“砰!”

原本是打算最后庆祝新年到来时放的室内礼花,被鹤师兄拿了过来,对着我们喷了满头满脸:“祝贺你们!”

“贺汝卿!”樊殊抹了把满脸的礼花,脸黑得像锅盖,“这是我准备了好久的惊喜!”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更多的人加入到了混战,很快就把我们喷得节节败退。他们都说大过节的喂狗粮实在是太让人咬牙了,一定要好好把这个场子找回来。樊殊带着我落荒而逃,却在刚要出教室的时候被之前正好出去上厕所的老于给逮了回来——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的老于说现在樊殊表演完了,该履行诺言,陪他喝一杯了。

樊殊被不由分说地拽走了。

樊殊既然被老于抓走,那就不能再整了,所以大多数人都将目光落到了我身上。我在教室抱头鼠窜,狗师兄喷得最狠;不参与胡闹的人围着KTV机,抢的差点吵起来;终于被忍无可忍的学生剥夺了话筒的老高委委屈屈,打着年教授想听的旗号想要夺回主动权,可是年教授立刻就卖了老高,表示自己想听学生唱;老周最神,直接去隔壁教室又拎了一个话筒,拿出手机自己给自己伴奏,也不嫌两个伴奏混在一起脑子乱。

“林册!小林!”

我正躲在桌子背后攻防呢,忽然听到有人喊我:“于教授,怎么了?”

老于满脸无奈:“他不是俄罗斯来的吗?我以为每个俄罗斯来的都会喝酒。”他指指旁边某个已经抱着酒瓶子趴在桌子上睡得稀里哗啦的人说,“我发誓,我就劝他喝了一口,还是啤酒。”

而已经喝醉了的樊殊笑呵呵地点了点头,像只断了片的萨摩耶。

“……”

怪不得他从来不肯跟别人喝酒,之前老于喊过他无数遍,他都想办法推掉了;又怪不得哪怕是同学聚餐,他也从来不会点酒。

我哭笑不得地给樊殊喝了点酸梅汤,然后告诉狗师兄,让他帮我看着点,我送樊殊回去之后就回来。狗师兄满口答应,让我放心地去。

醉鬼抱着我的脖子,趴在我肩膀上,表示没有问题。

不得不说,樊殊虽然是一杯倒,但他醉后的表现还挺乖巧,除了重返八岁,没有任何问题,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扶着还能乖乖走路,除了——

“我喜欢林册!”

“我最喜欢林册了!”

“全世界我最喜欢林册了!你这么看我干什么!你不信吗!”

樊殊一声接一声地引吭高歌,趁着无边的夜色和昏黄的路灯,宛如狼嚎,引得夜跑的学生竞侧目,回头率百分之百。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在他又一次拽过一个路人咆哮之后,我羞耻地把他拽回来,“乖,我们先回寝室好好睡觉。”

“ялюблютебя!”樊殊高举双手,仰天欢呼,然后差点摔倒在地,还好我及时扶住了。

呃,虽然他喝醉了还能想起给我表白我是很感动但是……

我还是觉得,以后应该禁止他喝酒。

我扶着歪歪扭扭的樊殊一路往他的寝室走去,一边想着等会儿该怎么和大爷解释,让他同意放我进去。正在思考着呢,我看到了一个人,停下了脚步。

准确的说,是一辆车和一个人。那辆车是一辆劳斯莱斯,而那个正站在车旁边的人是……

“樊叔叔好。”我敛眉喊道。我实在是很怕樊殊的这个爸爸。

樊殊还在勾着我脖子脸通红地喊:“тебялюблюя!Катюша!”

“……”

樊廉殷皱了皱眉:“怎么让他喝酒了?”

“我……”

“他不能喝酒。你送他回去吧。”

“……好的。”

我扶着还在喊口号的樊殊走进楼里,感觉自己的后背全是冷汗。

跟大爷说了一声,扶着樊殊到了他寝室的门口,从醉鬼口袋里找到了钥匙,又帮他弄上床,揶好被子。好容易安顿好,我终于松了口气——要不是我从小练散打力气大,也会使巧劲,还真难把这个大小伙子弄到上铺去。

总算弄完了,我喘了口气,准备回主楼。那边应该也玩得差不多了,老师们大多年纪也大,不可能折腾太晚,现在回去,刚好可以收拾收拾收摊了。

结果一下楼,我就知道,可能收摊还得等一会儿了。

因为樊廉殷还没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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