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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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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兴趣。黑袍人抬手,刷,雪芒一闪。袖剑擦着精灵耳侧飞过,割断一缕金发。他寒声说不想死的话,离我远点。

莺瞳孔微缩,对方怎么出手的他居然完全没看清。人类中除了已知那几个什么时候又出现了这样的人物,为什么他之前从没听说过。

愣神间,黑袍人消失在大路拐角。

莺站在原地,这次没有追上去。他看着拐角,澄净的碧绿眼瞳蒙上阴霾。

紫荆花旅店一层就是酒馆,饭点没到,十分冷清。黑袍人在外面系了马走进来,阴森的打扮立即引起旅店老板的警惕。这种打扮的人通常都是巫师,巫师喜怒无常,如果惹恼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黑袍人抬手,袖袍下一只苍白的手拿出两枚银币放在柜台上。老板畏惧地递出钥匙,那只手接过,又收回袖中。

黑袍人上了楼,老板擦了擦不存在的冷汗他肯定是个巫师,要不就是个亡命之徒,太可怕了。他给两个银币,却没有叫早饭要不要提醒他一下万一他认为我欺骗他怎么办?

小镇旅店装饰朴素。黑袍人在桌前坐下,摘下兜帽,露出一张冰冷的脸。接着他取出一封信,羊皮信纸上是一个人的信息。住址,职业,守卫力量。旁边还附有画像,炭笔线条勾出威严的山羊胡男人。下注:布兰,格瑞伯爵。

这些信息在奚白看来并没有意义,这封信交到他手里时,此人的价值就只等于两千金币。

他是个职业刺客,刀尖舔血,拿人命换钱。不像那些高调的传奇刺客,暗影之刺,生灵挽歌他低调,籍籍无名,平平无奇。没有人传唱他的名号,为他谱写传说。

他只是个简单的刺客,简单地干着杀人的事。而且也穷的可怜,所有的赏金都用来购买装备马匹。因为没什么名号,刺客的市场他只能分到边缘的一点,紧巴巴地生活。

奚白把羊皮信纸点燃。火光在他漆黑幽深的瞳孔中跳动。

做完这一单,就去魔导塔换把魔导刀。燃烧着的羊皮纸,稀碎黑末从雪白指缝间坠落。奚白面色如常,似乎根本感觉不到灼烫。

他想起今天拦路的精灵,长的不错,黄金一样的发色,宝石般碧绿的眼睛,蜜蜡色看起来甜味的皮肤。让人想要,舔一舔

奚白掩饰地摸摸下巴。

可是他没钱再养一只宠物,虽然他对那只漂亮可爱的精灵很动心。况且籍籍无名的刺客先生还有一项特殊的天赋技能宠物杀手。

他的宠物都逃不过死于非命的结局,即使是最皮实的巨龙。

想起那条龙它死了之后也没有浪费,为主人贡献了它的身体。奚白也确认了龙肉加火烤,撒上一点香料的确是不可多得的美味。他为大陆创造了新菜谱!

奚白默默回味着那次野外烧烤,突然,窗外闪过一道雷。轰!

魔法元素波动,是魔法师?这种边缘小镇怎么可能有魔法师?那些高傲的施法者只会呆在魔导塔,与贵族教廷来往。

哐哐哐,门外传来惊慌失措的敲门声。奚白起身去开门,外面站着一脸惊恐的老板。这个老人可怜极了,他吓的瑟瑟发抖。

先,先生。他边说边观察着奚白的脸色,见他虽然神情冷漠却并没有发怒的迹象,这才小心翼翼地继续先生,您的马

我知道了。奚白神情淡定。

不,您不知道老板急忙说,额头冒汗。

不,我知道。奚白绕过他往楼下走,果然,门外栓马的地方只剩下一堆黑色粉末。看来是被刚刚的雷劈中了。

虽然早已习惯,奚白的手还是有点颤抖。上一匹马,病死,上上匹被莫名飞箭射死,上上匹被人偷走。这次他花光积蓄买了最贵,智商最高,防御力堆满的魔兽杂交马。七阶以下魔法皮都打不破,就是为了防止意外。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可能这就是人生吧。

看着这堆残渣,价值三十万金币的残渣。贫穷刺客的心在滴血。

布兰伯爵明天要亲自来这里收税。夜晚的酒馆点上蜡烛,劳作一天的镇民在这里喝酒,品尝面包熏肉。

赞美布兰伯爵!脸色通红的铁匠高声说他去年减掉的税让我的儿子可以上学。

我攒的钱马上去就可以送爱丽莎去医院治疗。另一个农夫模样的男人说,他脸上胡须上还沾着泥土。神情疲惫中透着亢奋。

那可太好了!酒馆里其他人纷纷庆贺。爱丽莎是个可爱的姑娘,被森林里的魔狼抓烂了脸。现在她的父亲总算攒起一点钱再跟友善的邻居们借一点,也攒到钱的邻居们很乐意借给这个老好人钱,这样就可以送爱丽莎去看医生了。

赞美布兰伯爵!他们一齐碰杯。

一个人独自坐在窗边喝柠檬水,他是个瘦弱的山羊胡老头,神父装扮。胸口挂着光明神像。他摇着头开口,神情悲悯。

布兰伯爵确实是善良的好人。只可惜他不信我主,不然主一定会让他升入神国永世享福。

神父话音刚落,立刻招来了周围人的无情嘲讽你的主让传教让我们信奉,可我们还是没钱治病,我们的孩子没钱上学。布兰伯爵却可以。

我主也时常赐予你们粮食。神父反驳。

其他人语塞,神父的确是好人,他们都在困难时受过对方的接济。

酒馆门推开,金发精灵拿着竖琴走进来,嗓音优雅动听教廷什么都不用做,贵族就会向他们供上税收的十分之四。教廷拿着从人民手里收来的税收,养活一群成天信仰主宣扬主光辉的闲人,然后施舍地拿出一点救助穷人,作为主的光辉与恩泽。

精灵倚在墙上,拨动琴弦不劳而获地夺取人民辛苦劳作的果实,掠夺大半,剩下的再施舍给人民。我走过大陆许多地方,精灵之森,人鱼海,龙族空岛,矮人王国,兽人部落。教廷是我见过最会做生意的。

当然,神父是个好人。他经常自己种地将谷物捐给别人,收养流浪动物。错误的只是某些窃贼。

无耻盗贼窃走奇迹,

神明骨灰奉上王座。

英雄行走于黑暗,

群鸦聆听史诗。

谁将旧日唤醒?

谁是神的牧羊人?

要再将人奴役,奉上鲜血与牺牲?

精灵拨动竖琴,声音苍凉渺远,似乎在回忆一段遥远古老的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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