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压根不知道他的名字。胖子一摊手。
厉害,也算是很奇葩了。
不过这男生,长得可真美,对,只能用美来形容他,胖子没有给他回话的机会,我活这么大,加上上学的年头,和无数男人同屋过,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简直比女人都要漂亮不知多少倍。但是说到气质吧,又非常的清冽干净,总之是特别有味道的一个人。
卢晨的心莫名的狂跳起来。
不会吧?不可能,不可能这么巧。我他妈才来第一天!
胖子心宽体胖,没听到卢晨狂跳的心跳声,继续心驰神往的说:我第一次见他是白天同学聚会酒喝多了,半夜起夜。看到他正坐在餐桌上,嗯,就是那,胖子转身指了指餐厅,他带着一副无框眼镜在电脑前打字,前面摞着几本杂志,餐厅的暖光灯打下来,我他妈一个纯爷们儿二十多年里头一回觉得自己差点给掰弯了!
这时候卢晨应该应景的笑一声,但他实在扯不动嘴角。他有些激动,因为他知道沈奕确实有这样的魅力。又有些愤懑,就像自己的宝贝被人觊觎了一样。
胖子侃侃而谈半天没有人回应,终于意识到卢晨的不对劲儿,胖手一拍他的肩,哥们儿,你怎么了?
卢晨像是终于回过神,没,你,你继续说。
哎,也没啥好说的,可能是个勤工俭学的学生吧。我猜他都是应该是靠稿费过日子的,见过不多的几面他都是在赶稿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家庭条件又不是很好,为什么非要出来租房子,还搞得自己半夜三更都不睡觉。
卢晨的心从狂跳转成了剧跳,跳动程度从哐哐哐敲门转成了起飞的飞机,轰隆隆的声响炸遍云霄。
因为孤苦伶仃的沈奕,一直是靠奖学金和稿费维持生活的。
沈奕其实是一个大老板和小三的孩子,名字是收养他的人取得。小三觉得带个孩子影响自己万紫千红总是春的远大前程,于是沈奕生下来就被他妈扔给了他爸。
他爸养他到六岁,沈奕在正主家里受了六年的欺侮,后来他爹实在受不了了就挑了个日子把车开到了乡下,脚一蹬车门一关,扬尘而去。一套动作利索至极,不知道练习了多少遍。
小小的沈奕茫然的看着跑远的车,连哭都忘了。他本能的追赶把他落下的车,脚丫子被乡间坎坷的土路一绊,摔了个狗吃屎。再也没爬起来。
也许,他从未爬起来过。
但那个家庭不管有多残忍,人心好歹知道自己是有出处有归属的,知道自己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何况他那时只是个需要完全依靠别人照顾的年纪。
天无绝人之路,后来一个靠捡破烂为生的好心婆婆捡到了他,含辛茹苦的抚养他升到大学就去世了。
沈奕有很好的语言天分,被乡下并不发达的教育体系埋没了十几年,直到去省城上高中才被英语老师发掘。
大概是小时候的生活很是困苦,所以养的沈奕的个性很是安静懂事。他不怎么出去玩,年轻人本该恣意玩耍的年纪都被料理家务照顾婆婆以及以各种能寻到的赚钱方式占据了。
朋友也不多,几乎没有。平时的爱好就是看学校里借阅的书。
升初中后好几次作文得了奖,被刊登到杂志上。拿到稿费的一刻,小沈奕找到了赚钱的新途径,稿费成了他补贴家用的重要途径之一。
让沈奕开金口说自己的故事难于上青天,这些都是卢晨无数次的撒娇耍滑拼凑出来的。现在想起来还是不由得心酸。
卢晨记得在第一次听说这些的时候,他捂在被窝里放肆大哭了半个多小时。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他也只是为了给沈奕看的。
那时候沈奕抑郁症刚刚见好,他需要很强的安全感,卢晨就把自己所有的爱意放大数十倍的给沈奕看。
成年人里所谓的含蓄面子,成熟稳重什么的,卢晨在那几个月里全都抛到了后脑勺。再加上自己本来也不是什么正经人,以至于后来一见到沈奕就忍不住犯贱。
他的思绪绕回到三年前的光景,转了几圈又绕回来,卢晨听到自己磕磕绊绊的说:额,呵,这人还挺有意思的,倒是引起我的好奇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幸见到这位神秘人的真面目?
胖子压灭烟头,我上回见他大概在凌晨两点半,不过他倒是每天都回来,厕所和客厅的垃圾每天都有人收拾。现在大家工作都这么忙,谁有这个耐心和时间去等着见一个人?时间就是金钱啊!你要是想见他,就只能彻夜不眠了,我可不知道他几点回来。
彻夜不眠?这太简单了,我这三年里有哪一天彻夜安眠过?
卢晨心想。可如果真的是沈奕呢,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
这个场景他曾想象过无数次,每一次他都以为自己准备好了。可近乡情怯,比近乡情怯还要可怕的是希望破灭,比希望破灭还要可怕的是他无数夜里做的噩梦沈奕最终没能扛过抑郁症,一念之间永远离开了。
卢晨想,他应该不需要刻意熬夜了,因为光想想已经要失眠了。此时他竟然还能分出一部分意识考虑到明天还要办理入职手续,如果起不来就彻底完蛋了。
沈奕总是有这种天分,让他左右为难到彻底完蛋,即使后来他不在身边依然具有这种神力,三年里只增不减。
第2章
住一楼就这一个坏处,每家每户都要从楼道里走过。
卢晨端正的坐在写字台前,耳朵却像只猫一样竖着听了半宿,心脏跟溜溜球一样忽上忽下,幸好身体素质强悍一直没痉挛。
凌晨一点半的时候,门口终于有人站定了,他掏出钥匙,钥匙碰撞声突然停了,卢晨被自己呼进去的气噎了一下,没过一会儿又传来开锁的声音。
哦,对,他想起来一楼的灯坏了,来人应该是在开手机上的手电筒。
卢晨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心跳声盖住了本来就极轻的脚步声,急躁的他几乎破口大骂:你他妈别跳了!说不定不是他呢,瞎急躁什么!?
来人似乎听到了他内心的咆哮,视线转向次卧看了一会。忍不住透过门缝窥探的卢晨听到自己的世界轰一声粉碎陷落。
即使他包裹的只留下一双眼睛,卢晨还是立刻认出来了。
沈奕
沈奕走进自己的房间,再出来的时候已经褪去了身上的黑色长棉袄和红色的代表生命活力的围巾,露出已经扫肩的头发,然后他抬起手,在后脑勺扎了一个小辫,清秀的眉目立刻显出来。
卢晨呆呆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心里跟着他的动作一遍遍念叨:发型没怎么变,不知道是因为念旧的沈奕习惯了这种发型还是依然不爱见人,以此来遮挡视线;
三年不见,身高抽长了不少,都快赶上自己了;
眼镜换了,黑边的换成了无框的,看他进来的时候没戴眼镜,应该是戴着隐形,呵,竟会打扮自己了。
卢晨想到这里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一股强烈的占有欲盘踞在心里。
沈奕以极快的速度洗刷完毕,约十分钟后,他定在了餐桌旁。
他抱出了电脑和一大堆资料,以一副要挑灯夜战的架势端坐下来。
看这一堆的东西,卢晨想估计是他房间里的写字桌根本放不下才挪到餐厅施展拳脚的。
卢晨知道自己该露面了。一上来先质问一下他为什么不辞而别,虽然自己心里早有猜测,其主要目的是借着沈奕内疚自责的间隙撒娇卖苦肉计,以煽动敌人的恻隐之心。
再不行就来个先斩后奏,先把肉/体搞定,账可以日后慢慢算。如此一来,软的硬的计策便都有了,总会有个有用的。
卢晨心里泛着坏,脸皮上却是一副伤心人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