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旦夕祸福(1 / 2)
每次回想起往事时, 叶朗月都会觉得当初的自己, 有点傻缺。
女孩子总希望在自己喜欢的人心目中留下美好的印象,所以她总是那样温柔体贴,不是特意的, 就是下意识的会那样。以至于后来家里发生了那些事,她也依旧在庄卓源面前勉强自己硬撑,假装大大方方, 好像自己永远是个小甜饼似的。
其实她也是人,也会自私,也会不开心,但她什么都不说, 庄卓源也就什么都不知道。
逞强的后果就是,那晚在他面前终于绷不住了。什么东西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问题。就像是吹气球,不断地吹,不断地吹, 最后“嘭”的一声,爆了。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那句带着潜台词的话, 明明哪怕在叔叔面前, 她说的也都是些没办法被拿住把柄的“未来”。可是面对庄卓源,看着他那双清澈的眼睛……
叶朗月忍不住说了,是她找人引诱叔叔去投资房地产的这个事实。
说真的,叶朗月从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错,到现在为止她也不后悔当年的事情。
她唯一比较遗憾的是,那时候她几乎是像放下包袱似的, 近乎带着几分恶意的跟庄卓源说了那番话。同样的,很快又感觉自己很狼狈,很卑鄙,他大概不会喜欢这样的自己。
于是听从K.C.学法律的建议,申请了留学,给庄卓源寄了信和录音机,坐着飞机飞走了。
确切的说,是逃走的。
庄卓源是个很善良的人,他信奉的是那种“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理论。他还是个警察,每天哪怕做的都是帮助街坊,抓小偷这种小事,却也是不断地在做好事。
他唯一的亲人庄卓嬅也是个警察,叶朗月见过那位姐姐,很亲切,也很风趣幽默。
他们都是那种一见面就会让人不由自主的喜欢他们的人。
他们会怎么想她?
就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一个才二十岁不到的女孩子来说,这样会不会心机过重?——叶朗月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但她很难不在意周围的人的眼光,尤其是她在乎的人。
因为她好像……只剩下他们了。
连对她最好的父母都不在了,世界上终于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后来叶朗月去了国外留学,坦白说,在国外的这几年,她过得迷茫又充实。
迷茫是在情感上,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算是什么样的状态。说不爱庄卓源了,其实感觉还在。说爱吗?她自己主动分了手。别的不说,分手这种事是不能开玩笑的。
就像是《神雕侠侣》里的断龙石,说放下就不能再打开,没有转圜余地的。
充实是因为,没有了别的目标,剩下的时间就只用来适应异国环境,以及努力学习了。
叶朗月干别的都没这么认真过,闲暇的时间除了学习就是学习。
再往后,她顺利的拿着奖学金一路到毕业,回到国内,刘瑾昌给她抛出了橄榄枝。
原本依旧在迷茫的叶朗月,是在Donald&Co.重新找回自己的。
那时刘瑾昌恰巧出了车祸,叶朗月一边帮着师母照顾师父,一边在最大华资律师行里做实习生。周围的人都很优秀,他们对她的态度颇有些“看不起又惹不起”的味道。
刘瑾昌车祸十分严重,没人知道他会不会回来,也没人知道他还能不能给叶朗月这个徒弟仔撑腰。在这种情况下,叶朗月就像是每个实习生一样,做遍了各种秘书,助理,办公室boy,茶水间小妹,该做不该做的事情的事情,堪称打杂全能。
神奇的是,在这种高压环境下,叶朗月不但没有自怨自艾,反而更加清醒了。就像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忽然找到了指路明灯,又像是一个反应慢半拍的人,蓦地感觉到醍醐灌顶。
等到刘瑾昌恢复,开始锻炼她时,一个又一个难以解决的案子,就像是一座又一座难以攀越的山峰。叶朗月从中找到了许久未见的乐趣,还有属于自己的人生信念。
别人是别人,自己是自己,叶朗月就是叶朗月,她不需要扮演自己,扮演一个符合别人期待的自己——套用一句老一点的歌词: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
如果不是中间有一段时间为了做法官,遵守法官的指引守则,搞得自己活得十分的“苦行僧”,叶朗月早就过上现在的生活。随心所欲,想浪就浪。
——
私底下交易的第二天,是卓宜中和叶朗月相约开会的日子。张强也要参与其中,不过在他去开会前,有一个人先敲响了他办公室的门,是跟他约好了的叶朗月。
“Sorry啊,”面对张强的疑惑,叶朗月抱歉道:“我有个客户叫我去谈案子,会议就你跟Hazel开好了,我跟她说好了,你也有份参与,她没反对。”
闻言,张强点头,反正他已经跟逸星集团那边谈好,一周的时间解决卓宜中的案子。
坦白说,这种案子,张强或者叶朗月一个就够了,多一个人都是浪费资源。
他以为叶朗月说完就走了,谁知道她从皮包里拿出一个公文袋,放在张强的办公桌上。
“对了,这个给你。”
张强皱眉,不明所以:“什么来的?”
叶朗月照实回答:“证据。”
话音落下,张强看她,手指却指向楼下,暗示着卓宜中的办公室:“她那单案子的证据?”
言下之意,他们明明都没来得及开会听案子的资料,叶朗月就先拿到证据了?
“我运气好。”叶朗月笑了笑,无所谓的耸耸肩。
看着她潇洒而去,张强把文件袋打开,发现里面是本时装杂志,杂志折了一角的那一页是一篇访谈,正好跟他们的当事人张美琪小姐有关。
张强更加的莫名其妙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叶朗月要把这本杂志给他,而不是卓宜中,直到开始开会,他懂了。
案子其实很简单,他们的当事人张美琪,半年前,她跟一个刚认识的男人去酒店开房,并且在她允许的情况下,男人拍下了他们开放的过程。
大约一周前,有人把这段短片放到了网上,那个人就是逸星集团的太子爷,何友泉。
因为短片是在国外上传的,对进来说搜证困难,所以放弃了刑事起诉,张美琪就向法援提出了申请,请了卓宜中作为代表律师来帮她向何友泉提出民事索偿。
民事索偿是需要理据的,张美琪是个模特,因为这条短片丢了一份马上要开工的走秀机会,受到了金钱的损失。只要能够证明这一点成立,张美琪就可以得到何友泉的赔偿。
对家律师提出的理据是,模特行业终止合约是普遍现象,并不能证明是因为这条短片。
张强思考了一下,一共提出了三个问题。
“那位开秀的顾客有没有提到他看过这条短片?”
卓宜中答没有。
“张小姐的模特公司有没有说过,她是因为这段短片,而失去了这个工作机会?”
卓宜中答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