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路易一只手捧着木盒,另一只手的指尖拂过信封,漫不经心地说:对,我只有通过喝血才能维持生命。
就像人类需要氧气一样,他需要血液才能生存下去。不过得益于混血的身份,他长时间不食用血液也不至于死,只是会变得非常虚弱,没有丝毫行动能力,某种意义上来说,跟死也差不多。
他习惯于买些鸭血放在冰柜里享用,平时多半选择在小区门口吃毛血旺。
路易从酒柜里取出一只高脚杯,倒了一些血液进去。殷红的羊羔血汩汩流入,路易轻轻晃动高脚杯,杯中鲜血泛起一圈圈涟漪。
经历过国际快递运输后,血液还是保持得非常新鲜,血腥味浓厚,应该是用了什么奇怪的方法保鲜。路易抿了一口,细细咂摸。
味道醇厚,没有羊的腥味,带着一股甜味,不会特别甜腻,而是淡淡的,尝起来非常舒服,鲜血入喉后还会有香味留在口中。难怪Louis会在信中极力称赞,这只羊羔血的确很美味,与他之前喝过的鸭血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路易无意识地晃动高脚杯,沉思半晌,忽然想起一件事。
羊血,好像有壮阳的功效?Louis一个大龄单身鳏夫成天喝羊血真没事?
不过吸血鬼和人类的构造应该不一样,他是多亏血管里流淌的那一半属于人类的血液,才能平安无事地度过一次次的常规体检。他爹这个纯种的吸血鬼应该跟他这个半吸血鬼有不一样的地方才对。
他默默地把剩下的羊羔血一饮而尽,心想,待会儿写信问他好了,正巧这次知道了具体地址。
他妈妈九十多岁才离开人世,若是按常人的眼光来看,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路易一边清洗高脚杯,一边算日子,弹指一挥间,他妈妈也已经离开三十多年有余。
早在十年前他就劝过他爹要不然重新寻找下一春,他尊重他所有的选择,他爹断然拒绝了,选择宅在地球上某个地方抠脚。
其实体会过什么是光明,再重入黑暗会很不好受,路易没有经历过,但能想象到那种无助、失落,痛彻心扉的感觉。
陆吾默默盯着路易把那杯羊羔血喝尽,然后熟练地擦干净杯子,转身把杯子放回酒杯,这一串行云流水的动作下来,陆吾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吸血就吸血,为什么要叫鬼?你根本没有鬼的样子。
路易有鲜活的□□,有心跳,也有呼吸,和鬼根本是天差地别。
路易正打算为自己泡杯咖啡,听见陆吾这句话,噎了一下,眉头轻轻皱起,一边思考,一边慢吞吞道:我出生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是普通人,后来才知道自己并不算人类。
他把咖啡豆放进豆槽: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陆吾蹲在咖啡机旁,静静地听路易说话。
虽然这个族的意思不太一样,不过放在我身上也不错,路易自嘲地笑了笑,我小时候的头发眼睛,可不是现在这个颜色,头一次喝血也不像现在还用杯子装着,差点被当成妖魔鬼怪被杀死,幸好舅舅把我保护得很好。
你小时候?陆吾脑海中闪过一个小孩的面容,似乎是金发蓝眼,正冲他笑着,高举双手,发间被谁恶作剧似的别了一朵紫色的玫瑰,笑容又阳光又灿烂。
很快这个片段又消失不见,他连个尾巴都没法抓住。
好在他还记得那个小孩的发色眸色:是金色头发蓝色眼睛?
路易惊讶地看着他,点点头:对,你怎么知道?他把水倒进水槽后,便让咖啡机自己运作。
陆吾甩甩尾巴,故作深沉:我自然有我知道的方法。
路易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咖啡冲泡得很快。他端起咖啡走向书房,陆吾见状,便跳下流理台,亦步亦趋地跟在路易身后。
路易前两天就把学生们的小测卷子批阅完毕,现在正要根据学生们的完成情况重新编写教案。他的背后是一片巨大的落地窗,落地窗外则是静静流淌的江河,阳光尽数落在江水上,波光粼粼的一片,像一群群游鱼覆浮上水面。
路易的书房两边都是书架,头顶天花板,书籍分门别类放的整整齐齐,一眼看去,颇有些震撼。书房里铺着厚实柔软的地毯,陆吾踩着地毯在屋里逛了一圈,发觉没什么有意思的,便在路易手边卧了下来。
路易哭笑不得:猫先生,你挪挪,你躺在这里我手不好伸展。
陆吾瞥了他一眼,不情不愿地滚到桌子边角,抱着一方砚台躺下。那砚台是装饰用的,分量不轻,陆吾躺在上面也纹丝不动,路易抬眸看了一眼,心里一乐,想掏出手机给陆吾拍一张照。
念起陆吾那个神秘的神君身份,路易还是明知地按下这个念头,继续翻书翻卷子改教案。
等路易搁笔再抬起头时,外面太阳西沉,夕阳把江面渲染得绚烂而辉煌,火烧云蔓延到天际,几乎要落到视野尽头的高楼大厦上。陆吾早已抱着砚台睡得正香,路易捏捏鼻梁,手边的咖啡已经没有氤氲的热气,俨然已经凉透。
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时间慢悠悠地走到六点半,他这一埋头,竟然就工作了两个半小时,难怪不得猫先生睡得这么沉。
说起来,有哪位神仙是猫来着?
路易掐着下巴,煞有介事地思考,他倒是听说过黑猫通灵,非同凡响,可猫先生左看右看都是一只灰色的狸花猫,还是一只很胖、肚子很圆的狸花猫。
他的视线移到陆吾一起一伏的肚皮上,绒毛看起来很软,很想让人上手摸摸。
路易忍住冲动,端起咖啡狠狠地喝了一大口,口腔里充斥着苦涩的味道,让他清醒不少。
温暖的夕阳晒得他浑身暖洋洋的,让他像是在云端漫步,浑身轻松,但也让他产生一些平时不会有的、轻浮的想法。
猫先生给他的卷轴被他好好的放在书柜上,路易隔着一层玻璃端详卷轴,心说,猫先生到底什么意思?什么叫记录非人类物种?怎么记录?就跟他平时观察生物画图记录习性那样吗?
陆吾啥都没说,路易也是七窍通了六窍,还有一窍不通。
待会儿等猫先生醒来再好好问问。
第10章 所谓卷轴
陆吾这一觉睡到晚上九点过才醒,月亮都挂上夜幕,路易咖啡喝过几轮后,陆吾才慢悠悠地从砚台上抬起头。
在干什么?
路易正沉迷综艺,冷不丁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在他耳边炸开,骇得他头皮发麻。路易抬眸一看,发现陆吾竟悄无声息来到他的身边,一双兽瞳闪闪发亮。
他打了个哈欠,说:猫先生。
陆吾半蹲在他身边,盯着电视屏幕上花花绿绿的节目:你每天看的这到底是什么?唱戏吗?
路易道:差不多。总归都是取悦人的玩意儿,他小的时候广都城里有个出名的戏班子,里面的旦角唱起戏来悠扬又婉转,声音跟黄鹂鸟似的,老远就能听见,骨头都能听酥软。
那时候他是个黄毛小孩,皮肤惨白,往人群里一搁,扎眼得很,周围人都不怎么待见他。舅舅每次带他出门的时候,都会拿一顶宽檐的牛皮帽子扣他脑门上,扛着他到处跑。
路家是书香世家,清贵非常,向来眼睛放头顶上,代代秉持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信条,家教森严。看戏听小曲儿,这些在路家长辈看来,纯粹是贪图享乐的纨绔弟子才会干的事情。
几百年下来,终于憋出路易舅舅这个异类,十三四岁就鸡飞狗跳,没有安生的时候。等路易出生,能跑会跳的时候,路易舅舅更是没人能管,成天光明正大地带着路易出门游玩。
就连他从商的第一桶金,也是在听戏曲时挖掘得到。
好景不长的是,等路易岁数大了点,国内又开始打仗,到处兵荒马乱,民不聊生。他那段岁月的记忆晦涩斑驳,只有摇曳的玫瑰花与湛蓝的天空有一些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