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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玄幻 >穿书之鬼王是个忠犬 > 第1章 没想到是这种穿书

第1章 没想到是这种穿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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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白皙肌肤相配的浅棕色的眸子里,倒映着她十分陌生的景色。她迅速又将眼睛阖上,速度快得让一旁的鸣幽以为,看到她的双瞳只是自己的幻觉。

默念了三遍“一定是梦”之后,她再次睁开眼睛,面前的景色依旧没变。

不知是什么木头做成的古朴而又华贵的拔步床,青莲色的帐幔,空气中缓缓流淌着莹莹紫光,像是可以触摸的花香。

她好不容易回过来的魂儿顿时又傻了一半儿:穿越了吗?她就知道,她才没那么好命歇病假呢。

那么,穿越能算个事假吗?

时明时灭的光盈盈映在眼中,方未晚微张着嘴巴将这个房间上下左右看了一个遍,目光便落在了离她不远的男子身上。

古装打扮的他长发翩然,面容冷峻,一袭深紫色劲装包裹着掩不住的精壮身躯,整个人凝重而庄严。唇线坚毅,他高挺的鼻梁与眉骨在昏暗烛光的映照下,于白皙而棱角分明的脸颊泄下一片阴影。

窥不见全貌,方未晚情不自禁地在他脸上多盯了一小会儿,方才开口道:“请问……这是哪?”

他的眉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对她醒来所说的第一句话显然有些失望。但很快,他便将那情绪隐去,俯身拿了个软枕头给她垫在身后叫她倚好,同时以低沉的嗓音答道:“这里是冥都。”

“冥都?”一双杏核眼睁得老大。方未晚愣怔怔沉默了半晌,才抬手扶额,兀自嘟囔道:“青涛冥都?刚刚才跟徐婷讲过,我就穿到书里去了?”

鸣幽并没听到她的自言自语。他舔了舔由于良久等待而干涸的唇,道:“我是鸣幽,你可还有印象?”

“鸣幽……”她将这个名字噙在嘴里老半天,最后终于想起:在她只草草看过一遍的那本《倾世鬼王》里,鸣幽是最大的反派,最终的Boss。

换言之,是被男主和女主一同干掉的那个鬼王。

想问的事情太多,却一一被“反派”二字筑起的城墙挡了回来。她暗自在自己大腿上使劲掐了两下,再三确定不是在做梦后,才小声开口:“那么我是……?”

“未晚,你是方未晚。”

什么?方未晚?不是女主也就罢了,好歹也是女配之类的,给她个逆袭的机会吧?然而,为什么她还是方未晚?

在那本书里,女主和男主讨伐恶鬼头目,斩杀鸣幽,一路碰到了不少凡人、道士,还有炮灰甲乙丙丁,却偏生没有一个叫作方未晚的。

根本没有方未晚什么业务。

可活在书里的鸣幽,居然知道她的名字?

这样的穿书,她有点看不懂了。

作者有话要说:===【接档文《偏执臣服》见专栏,求预收~】===

圈里人都知道,鬼才歌手顾竟成瘸了右腿,变得暴戾阴鸷,桀骜难驯。

没人能管得了他,签下他的人一定赔得血本无归。

然而有一天,有人在练习室里看到他咬紧牙关,忍着剧痛拼命复健。

他身旁,跟着一个美得不像话的小姑娘,红着脸给他打节拍。

那是他的新经纪人,凌嫣。

她是世界上唯一相信他的人,是他堕入深渊时,最后的一缕光。

无论腿伤多疼多苦,他都要背起她,爬出泥潭,重回巅峰。

后来,他将她一步步逼至角落,封死她所有退路,眸子里极尽隐忍:“凌嫣,为什么帮我?”

她心跳如雷:“因为……你是我的偶像啊。”

谁他妈要给她当偶像?

为了一句喜欢,莫说废了这条右腿,他连命都可以给她。

全世界都臣服在我脚下,我只臣服于她。 ——顾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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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辽偶然得知,他素未谋面的未婚妻苏清圆说“宁可嫁给猪也不嫁给他”。

陆家大少爷从来桀骜轻狂,于是抢了一份老年报,佯装送报纸的,砸开了苏清圆家的大门。

门内,小丫头腰肢纤细,呼吸带香,咬着笔头对他说“谢谢小哥哥”。

从此,陆辽决心将马甲捂好,将爱车漆绿,做个合格邮递员。

近来,一中有个爆炸性新闻:校花苏清圆的男朋友居然是个送报纸的。

苏清圆笑而不语,只记得那天大雨倾盆,清隽挺拔的男人上衣湿透,紧裹着八块腹肌,手里的伞全倾在她头顶,咬着她的耳垂问:“有没有想我?”

后来,有知情人士爆料,校花男友那辆绿摩托全球限量11台,一台能买仨法拉利。

众人: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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