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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耽美 >理性讨论,谁哥最傻[综英美]——陌宁宁宁 > 第5章

第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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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

他只教过两个徒弟,各个都青出于蓝,他这把老骨头,可拦不住国王跟小王子的兄弟俩联手。

正好——国王跟小王子都外出,可以愉快的把那位冒犯亚特兰蒂斯公民还振振有词的萨奥斯国使臣请进王国监狱暂住。

还可以更加愉快的告诉那位使臣,“抱歉,出于对贵国以及您的尊重,关于您冒犯亚特兰蒂斯公民一事,需要国王陛下,或者至少是奥姆亲王殿下批示。但抱歉的是,他们两位恰巧都不在王国境内,因此可能需要委屈您在亚特兰蒂斯王国监狱暂住几天。

不过,请放心,王国监狱环境舒适,易于居住,并且能以绝佳的角度欣赏海底风景。运气好的话,大概还能巨鲸或者王蟹隔窗交流。

相信您一定会喜欢的。”

哦,对了!

还可以顺便告诉湄拉,他们有了再正当不过理由拖延包括萨奥斯国在内的十三个国家的建交同意。

国王不在,以及使臣行为不当,绝好的理由,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

亚瑟:感谢愚蠢的使臣,拯救了我的头发胡子!

*

抱歉~作者菌周末加班特别忙,加上又想把这章剧情写完整,多耗了点时间,所以今天更新晚啦!

道歉!

第06章 哥谭

哥谭,一座哥特气质浓厚的城市,无论从建筑风格,还是城市的气场,又或者哥谭人民无意识中所流露出气息,都是如此。

不过,对奥姆小王子而言,他对哥特式——这种源自陆地人文艺复兴时代,至今依旧相当受陆地人追捧喜爱的建筑风格一无所知。

但这并不妨碍他吐槽,以及不喜这座城市。

至于“为什么不喜欢?”,这种只有他傻出境界的哥哥才会问出的问题,奥姆翻个白眼拒绝回答!

进入这座城市不过两个小时,他们就遇到了一起□□未遂,两起持刀打劫,一起持枪打劫——他们竟然连路边的流浪汉都抢?他从未见过如此毫无品味的犯罪方式!——顺便围观了一辆运钞车被劫的全过程,还被他哥拉着见义勇为了一次,奥姆他怎么可能会喜欢这座城市?!

憋着没直接甩手走人,就已经是看在他哥的面子上了!

奥姆完全搞不懂,他哥为什么会喜欢这样一座阴郁黑暗的城市?

海神再上!他哥在向他介绍这座城市时,欢快的就像傻乎乎的灯笼鱼!

整张脸都在放光!

难道糟糕的衣着品味,还会影响到他哥的智商吗?

哦——那可真是糟透了,之前他一直自我安慰,无论他哥有多么傻,至少不会比他的衣着品味更糟糕!

如此想着,奥姆小王子赤手空拳的把持枪试图打劫运钞车的歹徒全部揍倒在地,人事不省。

即便是在这种时候,即便是在收拾他连一根头发丝都看不上眼的没品抢劫犯,奥姆依旧有办法让他自己优雅的仿佛身处国王酒会。

奥姆唾弃的扫了一眼他哥,果然是在俄罗斯人小酒馆喝太多了,战斗方式简直就像狗熊一样!

“奥姆?”亚瑟被弟弟的眼神扫的不明所以,背脊发凉。

奥姆一巴掌拍掉他哥试图摸他脑袋的熊掌,指着横七竖八躺满地的歹徒,皱眉问道:“怎么处理?”

亚瑟终于迟钝的发现,弟弟好像……心情不好?

别啊!千万别啊!

好不容易才说服弟弟上陆旅游!他们从海底出来还不超过半天,进入哥谭才两个小时而已!

要是弟弟一个不爽直接回了亚特兰蒂斯……

“送去警察局,如何?”亚瑟小心翼翼的提出个处理方案。

“谁问你这个!”

对于傻的冒泡的哥哥,奥姆干脆把“不耐烦”写到了脸上,直接明说:

“我当然知道犯罪分子要送去警察局!无论在亚特兰蒂斯还是陆地,这条规则都是通用的,充其量就是负责治安管理的部门的名称不同而已!我问的是——把这些人送到警察局后,我们要去哪里!”

“呃——”

亚瑟觉得他隐约摸索到了弟弟不爽的原因,以及他想听到的答案,但问题在于……

“按照规定,我们需要现在警察局录口供,然后才能……”

亚瑟的声音越来越小,而奥姆的表情也越来越接近爆炸的边缘。

“我们可以直接把这群歹徒丢到警局门口,然后立刻离开!这样就不用理会警察们录口供的要求!”

强烈的求生欲令亚瑟一秒改口,并且没有创意的盗用了纽约那位相当相当年轻的超级英雄——蜘蛛侠,日常处理犯罪分子的方案。

对不起了小蜘蛛,先盗用下你的创意!下次去纽约,再专门向你道歉!

奥姆的神色缓和了点。

“然后呢?”

“然后——”

亚瑟绞尽脑汁,强烈后悔他为什么不事先上网查一查,诸如【带弟弟出门旅游后应该做些什么】之类的攻略。

“——要么……去吃饭?”

奥姆的神色又缓和了点。

“韦恩酒店如何?哥谭市最好的酒店,我想那里的风格和食物,你一定会喜欢。”

亚瑟提议道。最近弟弟对于他的衣服、头发、胡子的疯狂嫌弃,令他终于摸索到一点弟弟的喜好。

比如……基本等同于豪华和贵的要死的同义词的韦恩酒店,弟弟应该会喜欢的……吧?

奥姆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

***

半小时后,干脆利落的把一群人事不省的歹徒丢到哥谭市警局门口,完全不理会警察们类似“英雄请留步!”的呼喊就直接消失的奥姆和亚瑟,已经安安稳稳的坐在了韦恩酒店里,欣赏菜单。

按照奥姆的要求,他们坐在了位于落地窗旁,据说再过一个小时就能以最佳的角度欣赏到哥谭夜景的位置上。

然而,奥姆很不满。

“这就是所谓的——我一定会喜欢这里的食物吗?哥哥?”

奥姆举止斯文的把菜单递到他哥脸前。

亚瑟毫不怀疑,如果不是此时正身处韦恩酒店的话,这本菜单怕就不是递,而是直接拍到他脸上了!

想想那只钢笔!

亚瑟忙不迭的接过菜单。

“都不喜欢吗……呃……鹅肝?”

奥姆冷漠脸。

“哦,不喜欢。那……蜗牛?”

奥姆把眼神从他哥身上,转移到白色暗纹桌布上。

“看来你不喜欢法餐。那……西班牙火腿?”

奥姆拿起剔透精致的高脚杯把玩。

“也不喜欢?牛排呢?”

奥姆无奈的捏捏鼻梁,决定给他哥点提示,“鱼——呢?”

“呃——”亚瑟快速翻动菜单,说:“——我想,这种高级酒店,大概不会提供炸鱼之类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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