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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2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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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组长,我有点累,稍微歇了一会。马上就收拾。”

叶道林哦了一声,温和地说道:“你刚刚挨了警棍,屁股有内伤,不要坐的时间太久,还是多活动一下比较好。”

我点点头:“谢谢组长关心”

叶道林轻轻一笑,摆摆手道:“不要这个样子,这里不是入监组,没有那么多讲究,你叫我名字就行了。”说到这,他又轻轻的了一句:“实话,我还真没吧组长积委会主任这些东西当回事,早巴不得有人来接替我,只是这些年,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

我偷眼望去,只见他一边说着这话,一边也有意无意地观察我的表情,我们二人目光碰到一起,赶紧弹开,好像是怕对方看出自己的心思。

我低着头不说话,大脑却没有停止思考:“他和我送这些干嘛我怎么感觉到他像是别有用意。”

不等我多想,叶道林说道:“和我走吧带你去见见你们的老乡。”

老乡我抬起头不解地看着她,可是他已经轻轻的一笑,转身前面先走了,我只有紧随其后。

不知道为什么,叶道林喜欢在楼道里说话,或许是他潜意识里觉得在这个封闭的楼道里安全吧所以刚刚一走上楼梯,他就问我:“你认识孙军吗”

“不认识,就是听着这个名字有些耳熟。”我老实回答,我现在汲取教训,对于别人的问话,我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言多必失,这句话已经在看守所,监狱无数次在我身上体现。

“哈哈可他说认识你,孙军在你们q县可是大名鼎鼎的人物啊这才过了几年,你们这些后起之秀就把前辈忘了”叶道林笑嘻嘻地说。

“大名鼎鼎”我反问了一句,说实话,我还真没有印象了。

叶道林停下脚步:“我再问你一个人,你或许就知道。”叶道林缓缓道:“老鬼该听说过吧还记得他是怎么死的吗”

老鬼孙军疯子军原来是他

叶道林的话就像是一道闪电,一下子照亮我记忆深处某个已经快要遗忘的角落。将我的思绪一下子拉回到6年前

父亲工作的派出所院子里,一个个子矮小,却很结实的年轻人正拷在水管上面,他看见我向我笑道:“小兄弟,过来一下好吗。”

我战战兢兢地向前走了几步,依然不敢靠地太近,这个人一身的血令我感到很恐惧。

他微笑着说:“不要怕,我认识你,你是秦书记的儿子,你父亲以前是我们的厂长,你小的时候我还带你玩过呢。”

听他这样说,我的恐惧之心才稍微放下一点,直直地望着他,还是有些害怕。因为我刚刚亲眼目睹,他在闹市一刀砍下了一个人的脑袋

那是2个小时之前发生在闹市的血案。

夏天的傍晚,天气闷热的让人烦躁,我偷偷没有去上晚自习,和一男一女两个人,而是在夜市上吃麻辣烫。那个时候我已经渐渐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整日就是背着书包在街上胡逛,和我吃东西的其中一个就是我认识的小混混。

天色渐晚,路上出来纳凉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对面的餐馆门前开来一辆面包车,车上下来3个体型彪悍,神情严峻的人。手里提着用布包裹的条状物品就进了餐馆。这一行人身上带着一股重重的煞气,尤其是其中领头的一个,留着披肩发,戴着大墨镜,下身牛仔裤,上身只穿着一件弹力背心,两条健壮的胳膊上满是纹身。

身旁的名叫猪娃子的小混混用手捅捅我:“知道那是谁吗”

我摇摇头。

仿佛是显摆似的,猪娃子眉飞色舞地说道:“你竟然连老鬼都不认识”

“啊”我闻言吃了一惊,老鬼我肯定知道,要说他,在我们这个地方那可真的是声名显赫。这样说吧很多老百姓有可能不知道县长的名字,但是绝对听过老鬼,因为他是我们这里当之无愧的老大,而且没有之一

据江湖传言,老鬼一家四兄弟,在整个西安到成都的铁路线上都很吃得开,尤其是这个老鬼,带着手下的一大帮兄弟,利用威胁,暴力的手段,涉足各个行业领域。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发生了密切的关系。

而且据说他他上面有人,本人又狡猾多端。所以当地公安机关黑白两道无不给其面子。

最夸张的是,他的老巢是县城下面一个铁路交通要道所在的小镇,平时很多时候不在城里,但是只要他一到县城,只要不是他系统的混混就几乎不敢出门。每天晚上他会在大街小巷巡逻,只要听闻哪里有赌博的,他就会赶去行使警察的权利。将赌资收缴进自己的口袋。搞得最后q县竟然一时间赌风日衰。所以暗地里人们就给了一个称呼地下公安局长

那个年代,很多人对他避之不及,但更多的人又以结识老鬼为荣大有为人不识陈近南,纵称英雄也枉然的味道

因为不是道上的人,故而我所知道的仅仅是个皮毛,实际情况绝对更甚于此。像这种传说中的大哥人物,正是我们这种毛头小伙崇拜的偶象。但从来都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所以一直引为憾事,只恨无缘得见。的意思。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到了,这可是偶像级的人物啊而且本人的造型和气势又是如此的拉风。这一下我又有向同学吹嘘的资本了

谁知道现实往往就是这样无情,仅仅在十分钟之后,我心中的偶像便毁于一旦

正当我还在神往老鬼的风姿的时候,猪娃子突然一声惊叫:“我靠怎么他也来了还带着刀”

我急忙问道:“你说谁”

猪娃子一指马路那头:“那不是”

我扭头一看,只见马路那头走来一个年轻人,矮矮的个子,敦实的身体,穿着一件看不出颜色的衬衣。踢踏着一双人字拖。一只手里提着一个电焊工用的那种,面罩,手里拿着一把切面皮专用的大刀没有任何遮掩,就那样明晃晃的拿在手里,穿过闹市而来。

他虽然穿着一双拖鞋,但是却走的飞快。我还没看清他长得什么样,就见他已经到了餐馆门口。

他先是仔细看了看门口车牌,便闪身进了餐馆

是时隔多年,我依然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情景。因为那实在是太震撼了

只见他进门的一刹那,大喊了一声:“老鬼喝酒也不叫我”声音之大,我们在街对面都听得清清楚楚。

话音刚落,就见餐馆的墙壁上飙上了一片鲜血他动手了

我们县城很小,所以街道并不宽敞,我们在这头可以很清楚的看见,老鬼随着那道鲜血,已经重重地倒在地上,脑袋呈一个奇怪的角度软软地向后歪去后来我才从父亲处得知,那一刀就已经使老鬼当场毙命他的头颅只剩一点皮肉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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