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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踩到的,就是能一口吞下你的大蛇的尾巴。
实际上,在阴影中生活着的种种各色生灵,有很多。
方才台下在狂笑呼喊的那些,都是浅薄无知的人类;那么多披着人类外皮的神秘生灵,只在人群中默默地喝着他们的酒,一句话也不说。
它们了解了寻的身份,也知道了寻的意思。
这个小家伙是我的伙伴不要欺负他。
死灵的危险气息,生灵是很敏感的。只有人类,把大部分本能都失落了,才呆呆地捧着大脑繁衍,连地震也觉察不到。当然他们有资格这样大条筋,这个世界上似乎已经没有能够威胁他们的存在。只有生存危在旦夕的各种生灵,才保持有这般敏锐的触觉。
舞台上的明璐,好像已经把刚刚的郁闷忘记了呢。看他忘情演绎的模样,刚才的青筋暴涨模样根本看不出来。音乐真是好东西啊,能够这样就把人变成傻瓜。
寻津津有味地看着明璐在台上又唱又跳,一转念之间,尾巴啪地砸中坐在身旁的一个客人的帽子。
“你们好啊。”寻笑嘻嘻地跟他打招呼,“鸡尾酒味道不错吧”
“寻,下次打招呼温和一点好不好”那人摘下帽子,露出一张嘴巴尖尖的瘦脸,朝寻摇摇头,又把帽子戴上了。他掏出手绢,把刚刚被寻惊吓从口里喷出来的酒液擦干净。寻只是笑嘻嘻地看着这位乔装打扮的老朋友,肃。
“寻,好久不见了”那人的肚子里传来另一个熟悉的声音,接着大衣的扣子分开两旁,伸出一张尖嘴,“貌似没跟你一起吗”
“丸,原来是你。”寻促狭地捉弄它,“原来你不喜欢喝酒的”
“不喝酒我加入水火家族干什么啊”丸有点儿窝火,“你看我现在的样子适合喝酒吗”
大衣张开,原来里头藏着一套机械,肃坐在上头,丸坐在下头,衣服外面根本看不出,这个“人”里头藏着两只硕鼠,一只正品着美酒,一只正捻着胡子。
“穿上穿上。”肃不耐烦地说着,丸只好把衣服收拢起来。寻的眼前,又变成了那个大热天穿着长衣的怪人。
“寻,你要小心,”肃一边喝着酒,一边嘱咐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寻,它正学着些观众朝舞台扔硬币,“这个城市有祭灵人的踪迹。”
“哦,”寻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可能会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陪这个傻瓜开心一阵子。”
“你独个儿不是好好的吗”丸又从下面伸出嘴,“多个人多份麻烦啊。”
“我的麻烦本来就不少,”寻自嘲地说,“而且都是我自找的。”
肃和丸,连同寻自己,都呵呵地笑了起来。
的确,像寻这样子来无影去无踪的本事,麻烦除非它自找,否则很难找上它门来;恰好它的爱好就是自找麻烦,所以整天麻烦不断。都怪它养成了这样的习惯,遇上麻烦事总喜欢凑上去。现在它烦了麻烦了,麻烦倒紧跟着它不放了。
“这小子歌唱得不错,就是词差了点儿。”肃咂着嘴,两撇往下分八字的胡子一翘一翘,“听着美中不足。”
“它要求总是太高的,别理它,寻。”丸好不容易摸着了一杯酒,端进衣服里咕噜咕噜喝得痛快,却也不忘插嘴,“它老婆就是搞这行的,所以老看着别人不行。”
“你们过得很舒坦嘛”寻端详着俩老伙计,它们动作灵活,一点儿也没有活儿粗重的表现。
“哪儿的话,我们也就是休息时候才有空跑来轻松轻松,”肃惬意地拈起花瓶里的一朵蒲公英吹着气,看着那些种子上下纷飞,“平时也挺紧张的。”
“有啥好忙活的”丸不以为然,“不就是研究研究人类”
“人类”寻的兴趣来了。
正文 第四十三章 群芳
更新时间:20081020 21:21:26 本章字数:2540
见鬼。明璐心里说。
见鬼。寻心里说。
一人一猫遥遥相望。寻一脸无辜,明璐额头上一个新鲜的西红柿绽开了皮肉,仿佛一个飞来的亲吻。
这只死猫怎么会扔西红柿明璐纳闷。
这个傻瓜怎么会知道是我丢的寻也纳闷。
明璐额头上殷红的汁液缓缓滴落,又瞪着两只牛眼,台上幻彩灯光流转照耀下,如同脑袋挨了一砖头的热血青年。寻不是错手,明璐也不是呆瓜,眼看着西红柿飞过来,但他愣愣地挨了一西红柿,看看周围的观众,这才醒悟过来。
这里是舞台上呢
我顶着个流着汁水的西红柿在唱歌
他突然大声嚎叫起来。音乐师愣了愣,硬是把音乐给配了上去;台下的观众跟着一起激动,也大声嚎叫起来。
你们激动啥啊
吼完的明璐无力地低下脑袋,让那开膛破肚的西红柿自由落地,只留下了满脸的瓤和汁水。他顺便一舔,倒也鲜美,很滋润喉咙啊。
这只死猫有那么体贴吗
唱了半天的明璐心里想。
寻心里却是另外一个想法:
你为啥还不走
两只硕鼠临走前,对寻的伙伴很是担心。
“寻,你最好还是别跟他在一块儿。”肃指着忘情又跳又唱的明璐,“你太显眼了。或许很多生灵不敢找你麻烦,但他就不见得很讨好。我刚刚就见了好几个对他很感兴趣的长舌头。”
长舌头,既可以指爱搬弄是非的人,也可以指使用长舌头捕获猎物的生灵,有时候也指蛇类。肃的意思显然不是指正常人类。落单的苍蝇最适合他们的需要,就像现在的明璐一样。寻离得远远的,自己又在明处,暗处挤满了观众。
坦白说,就是一活靶子。
“我一时兴起就选了他当我的伙伴啦,”寻懒洋洋地说,“也没有想过为什么。不过现在想起来,还真挺特别的。他似乎有特别吸引我的地方。”
寻知道是什么样的东西,却说不出来。
赤子之心。
明璐是个缺点很多的人类,但是,缺点再多,却跟心眼没多大关系。他有个澄澈到了极点的心眼,就如灵魂就是全部的寻,心思里丝毫没有残渣。这样的灵魂似乎比较美味,最受胃口嗜好比较特别的生灵喜爱。这导致了这种人在世界上特别地稀少。甚至有一些长大成了痴呆,就是因为灵魂已经被某种不良的生物吞噬,只剩下了躯壳和生命。
寻喜欢明璐,只不过这种喜欢在表面上看不出来。对猫来说,喜欢就是亲近,亲近就是无拘无束,无拘无束,就是随时动手动脚。
所以明璐没少遭殃。
寻还喜欢拿明璐的工作开玩笑。唱歌虽然是个高雅的活儿,但也不见得谁都敬重,比如寻。它抄起一个西红柿朝明璐砍过去的时候,明璐的歌还没唱完。可惜寻的准头是不太好的,西红柿本打算准确地飞进明璐的嘴里,不巧偏高了些许,落在了明璐的额角上。观众们都呆了,寻却在可惜,找不到第二个西红柿。
我得先用这个靶子练准。寻想。
正当明璐还发着楞,西红柿往下滴的当儿,一群女孩子冲了上来,带着兴奋的叫嚷,簇拥着明璐离开了舞台。
明璐很痴呆,寻很着急。
白痴你以为是你很有魅力吗就凭你那傻不拉唧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