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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7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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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伯说道。

“我们的伤亡如何”奥斯曼吓了一跳,让八千重骑兵同四万多的蛮族正面冲突,那可是大大的不妙啊

“我们伤亡不大,大约在一千人左右。米歇尔干的很彻底,现在密苏的火还没有熄灭呢”鲍伯笑了笑,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反应同奥斯曼一样。

“哦凌格好大的本事啊”奥斯曼奇道,难道这里的蛮族这么差从西方郡回来后,奥斯曼一直对蛮族战争有些恐惧,巨人族战士那强悍的实力,给他留下太深的印象了。

可在这里,连续两次战斗下来,让奥斯曼有些无法适应。狼骑兵的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去除了坐骑的因素,同等数量的重骑兵,完全可以占据上风。

让奥斯曼一直头疼的就是如何对付那些巨狼,十二万的狼骑兵,拥有十二万匹巨狼,这些东西真的很难办。

巨狼的战斗力,在奥斯曼和这些雷霆武士眼里,自然不算什么。可对于普通的骑士、战士,巨狼的威胁还是相当大的。而且有它们在,那些战马完全不起作用,骑兵的威力根本无法发挥出来。

好在这样的问题,应该让斯帝亚王子去头痛,自己只要将这些蛮族全部赶向南方郡,并且让狼族知道他们目前的状况就可以了。

“奥斯曼,你认为,蛮族会不会逃跑”鲍伯泡在河水里,看著半闭著眼睛的奥斯曼问道。

他们刚刚找到重骑兵部队,就让米歇尔赶了出来。全身沾满了厚厚的狼血,那股刺鼻的味道,实在让人想吐。米歇尔可受不了这种味道,因此包括奥斯曼在内,所有参加了狼战的人,全都被赶到了这里,其中也包括黑豹。

奥斯曼半靠在黑豹的身上,两人享受著水流带来的清爽,一颗心已经飞到北方郡的山林之间。

“应该不会的,他们有足够的兵力,只要在短时间内击败斯帝亚王子的部队就可以了。从数量上讲,这次蛮族占著上风。”奥斯曼说道,原来战斗力差这么多啊

难怪巨人战士只有几万人,聚甲、利爪和狼族都是十万甚至几十万,他们的个体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而战争手段比起人类来,差得太多了。

第一次蛮族战争,大约是两千年以前的事情,在大自在神刚刚离开这片土地之后,蛮荒七族突然出现在人类的领地之中。

两千年过去了,人类发展最快的就是战争,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战争的手段、方法,人类都是进步最快的。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在这次蛮族战争之中,只有刚开始的一个月,各军团在没有任何心理和物资准备的情况下,才被蛮族杀得无还手之力。

当人们发现,蛮族并不如想像中强悍的时候,一切开始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北方郡,北方军团拥有十万人的军队,面对的是同等数量的聚甲人,在渡过最初的一个月后,北方军团在不多的支援下,已经完全能够站稳脚跟了。

当第三军团支援部队到了北方郡的时候,曾经一度向聚甲族反攻,直到离开京都的时候,又得到新的消息,说是聚甲人同样也得到了十万人的援军,才不得不调动第一军团的一部分。

北方郡的战斗,一直是以一比一的军事对比进行战斗的,在这种军事对比之下,人类军人虽然稍有不如,可相差的并不多。

南方郡战事失利,主要原因在于狼族、血族、飞鹰族和驱兽族四族的加入,而且对狼族的狼骑兵,人类军队一时间还找不到对付他们的好办法。

这次的密苏战,是蛮族战争以来,第一次出现了以少打多,并且取得胜利的战役。奥斯曼觉得,数量最多的狼骑兵,在失去巨狼的支持之后,其战斗力之弱,要远低于四方军团的战斗力。

如果斯帝亚王子能想出对付巨狼的办法来,南方郡内的蛮族,还真的未必能打得赢拥有二十万大军的斯帝亚。更何况,从前一段的战事来看,斯帝亚的确是有些才能,指挥战斗绝对是把好手。

这可不行,必须想个办法,将这家伙永远的留在南方郡奥斯曼对于敌人,是绝对不会手软的。他知道,那个斯帝亚也同样没安好心,让自己带著一万重骑兵,穿过蛮族控制的千里范围,去攻击他们的后勤密苏城,那根本同送死没什么两样。

这一千多公里的范围内,拥有蛮荒四族近十五万大军,想要通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斯帝亚王子,就是要让奥斯曼去送死。

“逃跑应该不会,只是如何让他们打上一架,才是关键。”奥斯曼说道。

“你有什么好主意”鲍伯问道。

“我们来这里的任务是什么”奥斯曼问道。

“攻下密苏,烧掉蛮族的所有物资。”鲍伯一边回答,一边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只是这个主意好像太缺德了一些,而且将来可能也会有麻烦的。

“你真的准备那样作”鲍伯扭头看著奥斯曼问道。

“当然,如果我们能安全的到达西尔克多的话。”奥斯轻轻的点了点头,对付自己的敌人,用任何手段他都不会觉得可耻的。

“从这里到西尔克多,有四万狼骑兵,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将他们调去对付斯帝亚。不过我还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作到这一点,如果不能调动他们,就必须将他们消灭,而靠我们目前的七千重骑兵,根本是作不到的。”奥斯曼轻声说道。

奥斯曼现在才发现,学习指挥和真正指挥,这完全是两回事。自己必须为这七千多名将士的生命负责,除了他们,还有六十几位雷霆武士,虽然他们拥有强大的个人战斗力,可在战争之中,根本不会存在无敌的勇士。

拥有巨狼的狼骑兵,从速度上讲,已经占尽了优势。同样是骑兵,拥有巨狼为坐骑,让人类的骑兵变成了步兵,使双方面的战斗力再一次拉大。

看来暂时还不能让魔狼它们回到东部山脉,没有它们的帮助,骑兵根本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率。可再仔细想想,就算自己拥有魔狼真心的帮助,也未必就有把握对付巨狼。

从个体上讲,魔狼无论是能力还是威势,都远强于巨狼,可当巨狼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种差距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八千只巨狼,已经有足够的勇气挑战狼中之王了。而接下来面对的,将是四万只巨狼,是上次战斗的五倍。就算有自己和雷霆武士帮忙,只怕也不可能打赢那些巨狼的,更何况,在巨狼的身后,还有四万名狼族战士。

这仗看来不太好打啊奥斯曼感觉有些头疼,蛮族的确各有特色──巨人族超强的个体战斗能力、血族那诡秘的血魔法、飞鹰族空中奇袭的本领,狼族相对要弱一些,可他们有巨狼助战。

另外几个种族,到目前为止,奥斯曼还没机会见识,相信他们也应该拥有自己的特殊能力。蛮荒七族,在智力上讲,除了血族之外,都远不如人类聪明,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却不是人类能够相比的。

在书中记载的第一次蛮族战争之中,人类的数量同蛮族相差无几,包括平民,也包括军队。可蛮族几乎是全民皆兵,在这一点上,要远强于人类。

不过,当时正是人类社会最为强盛的时候,大自在神虽然离开,全大陆的魔法师数量极多,而且拥有比现在强大得多的魔法能量。而在武士方面,多的是拥有强大武力的圣骑士和大批的天空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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