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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整体,人的有无、得失、大小、多少等概念都是相对的。这些概念必然相互存在,缺一不成。即道德经第二章所云:“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同理,是非好坏、利害生克等观念,也都是同一体系中,相对比较的结果。是以在同一个整体中,有利就有害,有害也必然有利。如果站在人的立场,以某一标准作为“利”或“害”的判断,则必然牵涉到其他相关的利害关系。
如果以这种观念为前提,可以假设以下的定理:
定理一:任一正常的个体,其能量保持均衡。
定理二:能量恒变,在正、负之间振荡。
定理三:任一个体皆由最简单之基本个体组成。
据此,则可推论公理如下:
公理一:根据定理一,若系不正常的个体,则能量不能保持均衡。找出其中不均衡的能量关系,就是一种治疗方法。
公理二:再根据定理二,对任一主体而言,其总能量不变,故变化仅为相对之正负,假设正为“利”,负为“害”。此变化可谓有利必有害,有害亦必有利。
公理三:根据定理三,个体由基本个体所组成,人体中基本之个体,假定其名为“器官”。再由公理一及公理二可知,正常的器官与器官之关系,必然非利即害。
假设:人体中有器官“甲”。
推论:由上述公理,可知“甲”与利、害之关系。
结论:利有[利于甲]、[甲利于]。
害有[害于甲]、[甲害于]。
利与害对主观个体而言,有四种相对关系,为一正常整体必备的判断因素。如综合前述结论,可得下表:
┌─┐┌─┐
│利││害│
└┬┘└┬┘
└──┐┌──┘
┌┴─┴┐
│甲│
└┬─┬┘
┌──┘└──┐
┌┴┐┌┴┐
│利││害│
└─┘└─┘
利、害只是假设代号,若将利於视作〔生〕,害於视作〔克〕,便有所谓的〔生甲〕 、〔甲生〕、〔克甲〕、〔甲克〕等四种关系。
┌─┐┌─┐
│生││剋│
└┬┘└┬┘
└──┐┌──┘
┌┴─┴┐
│甲│
└┬─┬┘
┌──┘└──┐
┌┴┐┌┴┐
│生││剋│
└─┘└─┘
有了甲,当然可能有乙,也可能有丙。若以之排列组合,则只需“五种基本个体”,就能形成一种彼此全无矛盾的“生、克”组合。
兹以金、木、土、火、水五种名称代表“五行”。
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由上式可证明,五行的观念并非迷信,而为符合逻辑的现实状况。
妙的是负责体内机能调节的,正好是“五脏”。而且彼此之间,有着能量消长的生克关系。在中医的术语上,肝以木代表,是“环保”的机构,负责血液的净化及保养;心属火,有“动力”的作用;脾属土,是“生化”的大本营;肺以金代,因氧气为体内新陈代谢之利器;肾属水,水是一种溶剂,能将体内有害物质排出。
此外,感官之刺激皆为对比之现象,故以阴阳、表里、寒热、虚实来判断,在中医上称“八纲辨证”。举凡动、热、强、刚、快、浮、上、外为阳。与此相反,静、冷、弱、柔、慢、沉、下、内为阴。
汉儒邹衍首创这套逻辑系统,曾让中华文化大放光芒。只可惜近人在洋化的五四运动催化下,藉由三个定理演绎的“欧氏几何”被视为经典,而同属逻辑真实的阴阳五行,则被贬为“迷信”绝妙的对比是,知识份子不懂什么叫做“相对论”,却把爱因斯坦的话视为圣旨。偏偏一模一样的阴阳相对观,就被斥为不科学
阴阳也是一种能量平衡的关系,但属于观察的现象。阴阳之间相互依存、消长、变化出各种症状,再配合各器官间的生克调整,就形成了中医的基本理论。
配合前述的生克观念,可以阐释如次:
金生水:金=肺,水=肾。肺有气,肾有精,气生精。新陈代谢良,利于肾。
水生木:水=肾,木=肝。肝清洗血液,废物如尿酸等,藉肾排出。
木生火:木=肝,火=心。肝为血液清洗调整之工厂。
火生土:火=心,土=脾。脾为生化室,血液循环全身,将讯息交脾处理。
土生金:土=脾,金=肺。脾消化食物,以助氧气之运行。
金克木:金=肺,木=肝。氧气充足,可克制肝功能之过旺。
木克土:木=肝,土=脾。血液新鲜,可克制脾功能之不良。
土克水:土=脾,水=肾。内分泌健全,可克制肾功能不良。
水克火:水=肾,火=心。排泄正常,可克制血液循环不良。
火克金:火=心。金=肺。血液健康,可克制呼吸功能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