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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寨子倒是老实了几天。可看到凌家军没有过来,这家伙就又蠢蠢欲动了。
他第一个找上的,自然是自己支持的杆子“病虎”王力。
“你听说消息了吧这凌家军竟然把碎金镇给攻破了,将全城的粮食金银掳掠一空。”孙家乾抿了一口茶,两眼放着阴鹜的光芒,说道。
“这么大的事情,我要是在没听说,那也就不用再在道上混了。没想到凌家军竟然这么厉害,看看他们攻破碎金镇的时间,跟打败咱们联军的时间差不了几天,这也就是说,他们是两线作战啊”王力苦笑着说道。
“嗯,在咱们联军兵临城下的前提下,还敢兵分两路,并且两路都打赢了,这凌家军,果然不简单。”
“是啊他们原本就有这么强大的兵力,现在又得到碎金镇的钱粮,真不知道实力会膨胀到什么地步了。悔不当初啊”王力叹了口气,摇摇头。
“王大当家的是为当初的决定后悔了”孙家乾见势问道。
“孙老爷难道不后悔本来咱们跟他就是井水不犯河水的,顶多交些钱粮买个平安罢了。现在倒好,平白无故惹上这么一个大敌,以后可就要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了。”
“后悔有什么好后悔的俗话说的话,一山不容二虎。就算当时咱们不联合起来进攻凌家军,他们也会主动进攻咱们的;趁他们没站稳脚跟的时候,将他们连根拔起,这绝对是最明智的决定。我现在只是恨官兵和各家队伍都太废物,五千人,竟然被人家一千多人给打败了。耻辱啊”孙家乾用手拍着椅子的扶手,恨恨地说道。
“哼”王力冷哼了一声,“当时我连凌家军的影子都没有见着就跑回来了。不过,据其它败军说了,凌家军个个铁盔铁甲,手擎精钢长矛,战斗力是相当彪悍的。跟这样的军队打仗,那才是十分不明智的。”
王力说到自己的逃跑,脸上一点羞愧的意思都没有,反而有种见机早的庆幸。
“凌家军个个披甲是不错,可他们的战斗力并没有传言中那么夸张。当时老爷我亲眼看到的,他们第一批冲锋的人马,在官兵弓箭营面前不堪一击。而且,他们的战士明显都是新兵,稍微见血,就溃作一团,跟咱们的弟兄比起来,还是有不少差距的。”孙家乾说道。
“那咱们的五千人马,怎么就被人家给打败了”王力反问道。
“这个,王大大家的心里应该也很清楚吧比如大当家的你,你出发的时候可是带了七八百弟兄的,在联军溃败的时候完全有机会力挽狂澜,你为什么不带人冲上去,挡住凌家军的追兵是没有把握吗”
“要挡住凌家军的追兵,我倒是有几分把握。不过,真要是那么做的话,我的老本也就折进去了,没有了弟兄,以后我还怎么在这白云山混”
“呵呵,这就对了咱们联军失败,不是因为凌家军强大,而失败在一个自保上。你想要保存实力,其他人又何尝不是所以才让凌家军打了个胜仗,士气大振。后来更是打下碎金镇,王大当家的有没有想过,以凌家军现在的实力,再得到碎金镇的钱粮的话,会膨胀到什么地步到那时候,恐怕才真的是不可遏制了。”
“那孙老爷您的意思是”
“呵呵,碎金镇是朝廷治下的城池,凌家军占得一时,占不了一世。他们洗劫的钱粮物资,迟早是要运回早盛塬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阻止他们。能把钱粮抢到手那固然是好,即使抢不到手,也要在路上一把火烧掉,反正不能便宜了凌家军。”孙家乾恶狠狠地说道。
“这个有必要做得这么绝吗”王力犹豫着说道,“孙老爷,如果咱们这么做的话,可就彻底把凌家军得罪狠了。等他们腾出手来,一定会疯狂地报复咱们的。那可是不死不休啊”
“哼那不成王大当家的还留着一丝念想,以为凌家军会跟咱们和谈不成”孙家乾冷哼一声,“自从联军出动的那一刻,咱们跟凌家军就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你现在手软,等人家缓过劲儿来,可就不会对咱们手软了啊”
“这个”王力闻言,搓着手在地上来回走,显然内心很是难以决断。
“他们现在还要攻打米脂县城,野心不小啊跟一个有实力攻打县城的敌人死磕,嘶”王力嘴里抽着冷气。
“是有野心,只不过这只能证明他们的愚蠢米脂县城,那是县治所在,一旦被攻破,连皇上都会被震动,瞒都瞒不了看看王二和王嘉胤就知道攻打县城会是什么下场了。想王嘉胤当初是多么风光啊,可现在被刘应遇大人追赶的好似丧家之犬一般。朝廷正牌军队的战斗力,又岂是咱们能够想象得了的凌家军攻打米脂县城,那简直就是找死。我断言,他们肯定会久攻不陷,进退不得,最后被朝廷增援的大军给剿灭了。如果他们不进攻米脂县的话,我还不一定会打他们钱粮的主意;可他们现在不自量力的进攻米脂县,这就是上天赐给咱们翻身的机会啊”孙家乾侃侃而谈,满是褶子的老脸,都因兴奋而放着红光。
“翻身的机会对干他娘的了孙老爷您家大业大的都不怕,我一个杆子还有什么好担心的”王力被说动,一拍胸脯吼道。
“呵呵呵,这就对了嘛如果没有几分把握,我又岂敢随便出手这次不光是咱们,还有一个大家伙也是要对凌家军出手的。”孙家乾目的达到,笑呵呵的说道。
“大家伙”王力疑惑道。
“呵呵,王嘉胤快要到碎金镇了吧我就不信,凌家军洗劫了碎金镇一个城池的财物,他会不心动”
“哈哈哈”孙家乾和王力一狼一狈,相视大笑。
第三更到了,继续努力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县尊大人节义凛然4
陕北的冬天,缺水,寒冷。
土黄色是整片天地的主色调。
但就在漫漫黄色之中,一股黑色的洪流正从碎金镇冲向米脂县。
三万多流民,这就是李自成几天来赊粥所换来的成果。
流民们一个个蓬头垢面、破衣烂衫,但他们的精神看上去却还可以,并没有其他流民的萎靡不振。连续几天饱食,他们的力气都恢复了许多。
走在最前面的,是数百身披铁甲、精神昂扬的精锐战士。手中长近丈二的精钢长矛林立,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其中一百铁骑,人马都着简单的铁甲,看起来更是威风凛凛。
李自成横跨一匹枣红战马,马肚子上右侧挂着一支长矛、一副弓箭,左侧挂着一把大刀,脸孔坚毅,膀大腰圆,整个人看起来孔武有力。
现在,李自成的心里非常激动,散粮招兵买马,这一直都是他的梦想,现在,这个梦想终于实现了。虽然带这些人只是佯攻米脂县城,可也足够他扬眉吐气地了。
这可是米脂县城啊
想当初他还是一个小小驿卒的时候,在这座城池之中勉强有个容身之地,却还要受尽上官的欺压,公文稍微迟些,就是一顿臭骂。更何况饷银欠的也是夸张,动辄半年没有任何钱粮入手。
现在,却是领着几万人来攻打城池,虽然只是佯攻,但李自成知道,只要他想的话,至少有八成以上的把握能够真的攻陷。
一个是生活在底层的驿卒,一个是反手之间就能让整个县城覆灭的大枭。这差别,简直比天和地还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