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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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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把他连床带人一起弄跑了。他的脖子上还套了一根锋利无比的细铁丝,以防他挣脱。只要脖子一使劲,这铁丝就会很轻松的割下他的头来。之所以要关在这里,而且对他的防范如此严密,全因为他的大将军身份。

他感觉,自己现在就像一条待宰的野狗,已经没有了任何尊严可言。出了江浙地界自己那飞扬跋扈的地盘,他连一粒鸟屎都不如。

胡思福对天完军的一名头领说:“这人是皇帝眼中的红人,将来很可能会被召进京里做大元帅,是蒙古人的走狗。”

那头领一听,奶奶的,这么坏的人还留在世上干什么抽出刀来就要杀。胡思福赶紧阻止,道:“你杀了他,元狗失去了这么一名重要的将领,没了任何顾忌,岂不疯狂的报复义军到时还有你的好日子过吗”

头领白痴似的问:“那怎么办”

胡思福暗叹某些农民起义军的将领智商实在低得吓人,怪不得史上的朱元璋学了点厚黑之术就轻易灭掉了陈友谅。他苦口婆心的解释一番,“当然要留下做人质了,拿他跟蒙古人谈条件呀让他们拿钱来赎,拿地盘来换,或者让他们放了义军的俘虏”

头领这才恍然大悟,直赞胡思福有脑子,是个聪明人,“先生读了不少书吧,一听您就是个军师级的人物,以后一定发财。”还拍他马屁,把胡思福搞个全身飘飘然,最后又想,这些人也不是一无可取,至少拍马屁的功夫都是一流的。

胡思福警告天完军的头领,这朱云天的背景十分雄厚,黑白两道通吃,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势力强大。现在不光官府要救他,黑道上的各种帮派也悬赏了银子在打探他的消息。所以,要小心看护,不要让朝廷的走狗查出他关在什么地方。他还举了自己在定远城内,只是出去找了个大夫进来给他瞧病,就惹来飞镖门半夜跳墙劫人的教训,将那头领吓得直嗟叹不已,调了上千名士兵过来,把这院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胡思福又不满了:“想我上次在院子里埋伏了上百人,也没挡住对方五个人冲进来,你上千人也不见得管用,最重要的是保密保密懂吗”

那头领简直像上了一堂商业机密的保密课,头晕眼花的又把部队调了回去,找了这很是普通的民房,派了十几个高手在这里守护。

“老先生,您先等着,陛下不日就会接见您了。”两天的相处,那头领已经把胡思福当成了再世孔明。

从定远城内逃出来之后,朱云天对定远黑帮的办事效率极为不满,骂了好几天。胡思福实在受不了,踢了他两脚,说要把他刚接好的断腿折断,才把朱云天给吓得闭嘴。胡思福发了些银子给那些手下,让他们各自先散伙,回家找点地种。人多目标大,容易被官府和黑道上的耳目发现。

胡思海和管志、韩海三人把朱云天放在小推车上,借口自己年纪大,推不动车,让二人轮流推着朱云天。有时,胡思福还装着很累的样子,突然跑到小推车上,一坐就是个把小时。这把管志和韩海气得够呛,好几次想直接把推车掀到山沟里去。

他们专走艰险的山区小径,白天潜伏,晚上赶路,一路南下。

五天之后,已经出了安徽地界。朱云天在他们的话里行间终于听明白,胡思福准备去投靠徐寿辉,以在账下谋取一席立脚之地,做为献礼,送上江浙行省的镇南大将军显然非常能讨徐寿辉的喜欢了。

我操,他说两个月内让我死无葬身之地,果然不是吹牛。朱云天差点晕厥,徐寿辉是史上有名的无脑型屠夫,这种最后被自己的部下所杀的人没什么战略头脑,起义之前是个卖布的,就是当地的一把剪布好手,见了自己还不马上用精准的刀法来个疱丁解牛

朱云天手脚均断,毫无逃跑的能力,只能任由他们摆弄。从安徽到湖北,这一路走了近一个月。当他们到达麻城地界时,遇到了大批的难民向北逃窜,同时北方的淮东之地也有难民后来居上,逃向湖北的起义军控制区。通过他们的言说,几个消息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徐寿辉已经打下了半个湖北,借鉴汉朝时的刘邦分封而治的方案,利用投降的元军汉将跟心腹相结合的办法,控制着各座重要的州城。难民传说徐寿辉要登基做皇帝了,搞了个称号叫天完,他的部队现在就叫天完军。

朱云天偷笑,这他妈跟历史上一模一样啊

另一个消息让他不那么愉快了,想躲进墙角大哭一场。共和军联合淮东之地的15万蒙军东进,首先攻击了起义军驻守的铜城,受到阻击后,又迂回前进,把李二的部分军队围在了八义和睢宁等地,久攻不下。于是徐达率军去攻打李二的老窝,但徐州城固若金汤,连打了半个月,死伤了数万名士兵,仍然没什么进展。

这超级笨蛋的李虎,玩什么啊徐达枉称一代名将,也这么没脑子。朱云天叹息的想,为什么要先去打铜山呢此地距共和军的地盘最近,李二肯定预知这儿会成为主攻方向的,定会事先做好大量的抵抗准备,再去袭击还有个屁用啊

他设想中的计划,是让部队采取不接触战术,沿着起义军控制的地区边缘时而偷袭,时而佯攻,骚扰李二的神经。主力部队在这种小打小闹的掩护下,快速的绕过江苏的中间地带,对最东面的宿州,李二防范意识最薄弱的城市来一个霸王硬上弓。只要能拿下宿州,就可以东西并进,联合夹击,再让也先帖木儿的部队南下,把李二围成一个密不透风的铁桶,饶他是玉皇大帝下凡,也逃不出三个月,就会患上神经衰弱症而死。

朱云天这一路坐在小推车上,光琢磨如何去攻城略地了,全然忘了如今他阶下囚的身份。等进了蕲水城,一队头上扎着绿巾,身上却穿着官兵服饰的士兵来检查他们的行李,询问他们来自何方姓甚名谁时,他乍然间还以为这是元军控制的地盘,恍忽中赶紧大叫一声:“兄弟们,快快救我,我是镇南大将军朱云天”

这些士兵一愣,“镇南大将军是哪路的神仙没听说陛下封过这样的官。噢,你是蒙古人的走狗啊”他们马上就明白过来,围上来要扯下车来殴死他。

胡思福三人慌忙扔下车子,怕伤到自己,跑到路边,远远的解释道:“他是我们献给陛下的礼物,千万别打死了打个半死就好了。”

第二卷 四海风云起 第三十一节 初遇陈友谅下

这时,从天完军士兵的队伍里出来了一个人,长了一颗大脑袋,大耳朵,但容貌不凡,走路虎虎有生气,堪称气度轩昂,年纪约有二十多岁。这人穿了一身极合体的管家衣服,拦住了欲动手的人,说,“休要动粗,他对陛下十分重要。”

兵士们对他还是有些尊重,纷纷让开,“既然陈大哥说了,那肯定是对的,放他过去吧。”

朱云天见他不像普通之人,便挣扎着起身,支起断腿,拱手道:“谢谢这位同志,我姓朱,名云天,不知大哥尊姓大名日后有机会时,一定重谢”

这人哈哈一笑,显得十分豪爽,“我姓陈,名友谅,若你日后留得性命,再来谢我好了。”说完,短脖子一昂,大步离去,再不回头。

陈友谅朱云天一呆,他现在投靠徐寿辉了真没想到,只是不知道在军中位居何职,看他这打扮,不像个带兵打仗的军官,倒像个军中的闲散之人。

朱云天猜中了七八分,陈友谅一开始并没有起义跟官军拼命的打算,只想先混在倪文俊的手下谋一碗饭吃,进而找机会另谋高就,或者等时机成熟,自己也拉个队伍,上山打游击战。

他从十几岁时,就自认为是个干大事的种子,不会久居人下,所以养成了高傲豪放的个性,喜欢交天下友,揽天下才。虽然老爸是个打渔的,通过贩卖鱼虾攒下了微薄的资财,生活并不清苦,但他并不满足于这种平淡的日子。按他对自己弟兄的话来说,即使爬不上天,也要把天捅几个窟窿,看能不能漏下点银子来。

可见他梦想通过造反为自己捞取江山与金银财宝的决心。1343年,他在二十四岁时投靠了倪文俊,马上就帮老大杀掉了当地的蒙古贵族乌木同帖儿,劫其财,灭其家,手段煞是残忍,做事干净利落,被倪文俊所重用,直至贴心的心腹。

徐寿辉打下蕲水和黄州之后,为倪文俊建了大将军府,现在的陈友谅为其府上的红人。在军中并无明确的职务,但搞政治搞军事的人都清楚,越是这种被养在家里看上去不用做事的人,才是真正受到重用的心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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