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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着黑仔笑道:“我说老黑啊,你别愁眉苦脸的,怕啥以后谁要是犯了帮规,你照样棍棒伺候”
黑仔笑了笑。
大家都有了职位,这时,大胖、二虎、三狗这三个人却着急了。大胖冲着王梦生道:“哎,生哥,你可不能不管我们兄弟三个啊,他们都分了官,我们三个怎么办”
还没等王梦生开口说话,许奎便哈哈大笑了起来,“我说大胖哥,你们几个可就不行了吧我们不是早说了吗坏蛋是指导思想,你连坏蛋都不看,肯定不行啊”
大胖气得嘟囔道:“好好好,我们不对,行了吧那现在总该告诉我,我们该干什么了吧”
许奎道:“这还用猜嘛当然是生哥的贴身保镖啦”说着话,许奎向王梦生望了望。
王梦生亦是笑了笑,然后一摆手,道:“只是可惜啊,东哥有五行兄弟,我只有三行兄弟。”
“哈哈”这时,大胖笑了起来,道:“生哥,以后再招两个,我们也搞个五行兄弟出来”
“说的是,对,好主意”大伙儿一致拍手赞成。
分了堂,各个堂主又分了人。许奎耍小聪明,一下子将大胖等人在孙员中学里面培养出来的二十名兄弟,都揽到了自己的堂下。许奎这么一来,别的堂主可都不干了。
要知道,在孙员中学训练出来的二十名兄弟,可都是身手好的兄弟啊。
大家互不相让,没办法,到最后,王梦生出来协调,每个堂口分了四个人,大家这才满意。
可是分完之后,王梦生又宣布了一项让大家失望的决定。这二十名兄弟,只是暂时性地给各个堂,等找到合适的人选,这二十名人员,是要组成“血杀”的。
做为一个黑帮,做为一个以文东会为榜样,以东哥为精神领袖的黑帮,以坏蛋为指导思想的黑帮,是不可以没有血杀的。只有拥有血杀,才能拥有让敌人微风丧胆的资本。
血杀一出,谁与争锋
依旧是按照坏蛋书里写的那样,依旧是按照文东会那样,血杀依旧是实行黑帖,上面印着一个大大的血红色的“杀”字。
反领到此帖的人或者组织,没有一个能逃过的,都得死。
“血杀”属于暗杀组织,由于威武帮目前还没有发现有好的人员可以担当血杀领导,所以王梦生也只好暂时性地将这二十名兄弟,平均地分给了五个堂口。
只要一发现有合适的人选可以担任血杀老大,那二十名兄弟,立马归入血杀。
至于其他的那些子弟,在身手上也没有太大的差别和悬殊,五个堂主,也就直接从名字当中选人。这样又快还有省事,免去了将所有兄弟都召集到操场上,然后一个个地挑选,麻烦死了。
处理就快完成了的时候,左良忽然站了出来,冲王梦生抱怨道:“生哥,他们都保留了文东会的旧称,我我这侦察组,也还是叫做暗组吧我觉得这样好听。”
顿了一下,左良忽然笑道:“再说了,生哥,在大家的带领和影响下,好歹我也算是一个坏蛋迷了。”
“哈哈好,好,那就还叫暗组吧”
“哦也”大家一起欢呼起来,书中的故事,终于在现实当中迈出了第一步。
分了堂口,选了人员,王梦生便开始率领着他的兄弟,踏上了征服s市的道路。
要征服s市里面的大黑帮,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那些黑帮成员,动不动就使枪,这对于目前还没有配备枪支的威武帮来说,可是一大挑战。
考虑到这个因素,王梦生决定先帮李浩他们找到凶手才说,到时候,再通过李浩,购买一批枪支,逐渐地让威武帮配备枪支。有了枪支,到时候征服s市其他的黑帮,可就简单地多了。
由于有几把好的长管猎枪,以及从刘增西那里搞来的一把手枪,所以暂时,威武帮也还有几样热兵器,只不过数量少的可怜。手枪,目前不好搞,但是猎枪还是好搞的。
威武帮花了一些钱,从一些猎人的手中,买了几百支猎枪,基本上做到了人手一把。
光有了枪还不行的,还得会用。王梦生花了一些钱,买了一辆破旧的大卡车,又搞了驾驶证。一卡车拖上个几十名威武帮的弟兄,拉到一处荒郊野外,去练枪。
虽说不是手枪,但是猎枪用起来,这让威武帮的兄弟们,也很是兴奋。有些兄弟,小的时候,就用猎枪打过鸟,这个时候,优势可就显现了出来,一打一个准。
一卡车拖上几个几十个兄弟,一天拖上几卡车,就是好几百人次了。两天一个循环。如此这般地,训练了一周。千余名兄弟的枪法,还算不错。
为了能够将猎枪的威力发挥到最大,王梦生可是买了好多子弹啊。平均算起来,每个人都能发到100发子弹。光是买子弹,就花掉了将近10万元。
至于用猎枪,如何才能把威力发挥到最大的地步,王梦生也想好了办法。
到时候,可以分成好几批人,每批人的猎枪里都装有子弹。第一批人放了枪之后,第二批人快速地跟上,第二批人放了枪之后,第三批人再快速地跟上,依次进行。
在第二批人放枪的时候,第一批人可以快速地换子弹,依次进行。这样,总有人放枪,总有人换子弹。就可以保证火力的持续不断了。
这种办法,有点类似于古代的箭阵。每次两军对垒,都是弓箭手先在前面放箭,而前面的弓箭手也分成了好几批,轮换着射箭,轮换着换箭,直到将所有的箭都用完。
第45章巧用计获知真相,设埋伏带枪冲本章字数:3470最新更新时间:20120419 01:17:550
这一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又是一个好日子。
下午5点。
左良带着四名暗组成员,进了s市西郊的一个迪厅。这个迪厅,名叫“粉红迷人”。这可是个大迪厅,五层楼的。名字起的一点都不假,“粉红迷人”,到了里面,的确很粉红,也的确很迷人。
粉红迷人,这个迪厅,是s市太岁帮的一个场子。太岁帮是s市的一个大帮派,在全市的黑帮中,排名第三。迪厅外面站了有二十来个兄弟,每一个人的警惕性都很高,时不时地四处打量。
进了粉红迷人里面,左良四处看了看,心里面不禁暗暗地道,老天,不愧是大帮派的场子,这场子可比咱威武帮的要大不少啊
迪厅里面,太岁帮的一个看场兄弟,瞅了瞅左良,小声地咕咕哝着,天,什么人都有,这个1米6左右的矮男人,居然也有人跟他混,草,都他妈什么眼神。
找了个沙发坐了下来,刚坐下,一名服务员便跑了过来,冲着左良道:“先生,你们几位要点什么”
左良随便道:“来五杯咖啡”
“好的,先生,你稍等。”说着,服务员便要转身快速离开。
“慢着”左良又叫住服务员,道:“把你们这里的负责人给我叫来,就说我有买卖要和他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