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小说网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 >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 分节阅读 92

分节阅读 92(1 / 2)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随着陈兆丰案件的深入,定远县一些有问题的领导干部也逐一被查处:原定远县委组织部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法院原院长、县原教委主任、原人事局局长、邮政局原副局长、原卫生局长、原地税局长、原烟草局长等也因存在大肆卖官、工程受贿等经济问题,相继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

小贪官牵出大贪官。大凡贪污受贿者,一方面在当事人面前狮子大开口,大肆收受贿赂,收受资财;另一方面又送礼行贿,寻找靠山。因此不少案件在贪官的后面,还有更大的后台。

原因透视:共同利益成纽带

“腐败窝案”是近几年来干部腐败的特有现象,它说明了腐败行为正在朝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方向发展,已经由单个人、单件事发展到系统性、集团化,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深忧虑和担心。这种基于“利益均沾”之上的腐败分子、腐败行为一旦形成“腐败同盟”,不但给反腐、监督工作带来难度,更重要的是,这种腐败同盟的存在影响着官场生态,并极易威胁到一个执政群体的抗腐免疫力。

在这些“腐败窝案”中,有的缘于相互监督机制的失效,有的是因为一把手监督机制的缺失,但追根究底,这些腐败的背后无疑都与利益挂上钩。从最上面的腐败者到最底端的行贿者,集体共享腐败带来的利益,从而形成一条自上而下的腐败链。行贿者享受金钱所换取来的既得利益,受贿者获得权力所带来的物质财富。出于对利益分配的默许以及利益分享的共存,导致同盟者对腐败潜规则的心理认同和习惯取向。而这种腐败同盟发展到极致就是权力与资本结合的更大犯罪。“窝案”大多数都是权力与资本运作到一定时期,由于分配的不均或者利益的不能共享,才露出端倪的。

腐败同盟的扩大化,不但使得官场执政生态恶化,而且容易形成一个新的腐败利益群体。这个群体通常是由上面的领导首先带头违纪,下面的纷纷效而仿之,最终实现权力交换利益的共同腐败。由于同处一条船上,同在一个利益共同体,所以这种腐败也通常被称为是最安全的腐败。而且,由于相信“法不责众”的错误理念,使得腐败群体在权力交换过程中,虽然明知道存在违纪问题,但心理障碍却相对小得多。他们往往堂而皇之地进行权钱交易,却不用担心受罚,因为行贿与受贿者存在着利益共生关系,使得堡垒无法从内部攻破。

利益共沾的腐败群体,一旦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随心所欲地玩弄权力交换,或许也能形成小范围的特殊利益群体。而这个特殊利益群体存在的缘起,就在于腐败同盟的存在。当腐败趋于结盟,而且远没有其他利益群体的竞争时,这个所谓的特殊利益群体就更应该值得警惕了。

更为荒唐的是,腐败很多时候居然被认为是为部门谋取利益,为小群体谋取福利。在披上了一件部门利益的外衣后,腐败同盟存在似乎显得更冠冕堂皇了。

标本兼治:奏出反腐最强音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正如一位中央领导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不然的话,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不仅党的先进性无从谈起,而且党的执政地位就可能得而复失,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反腐倡廉工作确实是一刻也不能放松。”令人欣慰地是,党中央已经把反腐败摆上了重要的位置,高官的落马,再一次显示了党中央正在以巨大的肃贪力度,昭显整顿吏治的决心。

首先要深挖“腐败窝案”形成的深层原因,方可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少数党内的腐败分子之所以有恃无恐,为所欲为,勾结起来“集体腐败”,有狭隘的地方主义和个人利益驱动的原因,有治党治政不力的原因,也有现行管理体制、监督机制和法律法规不完备的原因。只有找出原因,才能健全机制,反腐的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其次,反腐败斗争要经常化、深入化,而不能搞运动式的一阵风。在案件查处时,从过去求稳定,只查首贪,不查协从的误区中走了出来,切实做到有贪必查,彻底根除,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他的后台有多硬,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可姑息迁就。三是要加强权力运行机制的制约和监督。通过重点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真正做到像中纪委书记吴官正所说的那样:“要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四是要建立健全反腐败斗争的群防群治机制。要深化改革,健全法律制度,注重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保障党员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坚持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努力形成有效防治腐败的新机制,不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真正实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同时,要根据腐败现象的变化以及特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与对策,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全面胜利。

“群蛀”现象为何特严重

思想家韩非在韩非子五蠹中曾有五蠹一说,蠹者,蛀虫也。在当今我们社会中的最大一蠹,就是人人喊打的腐败分子,这是我们社会的蛀虫。

据有关媒体称,2006年我国反腐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腐败现象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其中之一就是“群蛀“现象比较严重。如,湖南郴州市贪腐案带出市委书记李大伦、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副市长雷渊利及其他政商界人士158人雷渊利称自己的贪腐在整个郴州只能排在第12位;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周金伙案引出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仓山区区委书记、土地局局长等;上海社保基金案更是波及市委书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电气集团副总裁和董事长、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等众多官员。

在反腐工作日渐深入的今天,“群蛀”现象为何这么严重分析一下有这样几个原因:

一是“一把手”腐败的连带影响。由于事实上“一把手”的绝对权力,对单位主要领导的监督和制约,事实上处于一个相对空白的状态。近年来,“一把手”岗位已经成为腐败的重灾区。当然了,“一把手”想腐败,不可能是孤家寡人,还必须依靠手下一些人的追随和支持,有一批人为其摇旗呐喊。这样,“一把手”腐败被查处后,就会拔出萝卜带出泥,一群蛀虫就会浮出水面。

二是干部“带病上岗”与“岗上得病”相互交织。一些干部上岗前就已患重病,有的还是绝症,但由于考察不严或其他原因,照样得到了提拔重用。还有的上岗前虽没什么反映,但岗位转换后却患上了新病。更有甚者,是两样俱全,前病加后病。这样的患病者往往会有原单位、现单位及相关单位一些与其有紧密联系人相关联。常言说,一粒老鼠屎会坏一锅汤,随着不同岗位的转换,一个腐败分子就会坏上好几锅汤。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任职才一年零五天就受贿30万,就是此类的突出代表。

三是腐败分子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为了自己的升迁或谋求利益的最大化,与以住的个体腐败不同,“群蛀”们往往是以利益群体化的面目出现。他们信奉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在搞腐败的过程中集体上阵,你唱我和,互相支持,利益均沾,一荣俱荣。表面看来,几个人没有什么明显的联系,但私下里却是钻营弄权的死党和哥们。有了这样的圈子,平时就能够呼风唤雨,一手遮天,捞取私利。但一旦一个人的罪行暴露,就会一捞一串,打尽一网。

“群蛀”现象相对于个体腐败而言,更具危害性。对这种已经出现的苗头,我们要认真研究,制定对策,决不能任其蔓延发展。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