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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缺位,更不能错位。许多秘书长和行政工作人员必修的“基础课”就是“排名学”。如果这一课没有学好,从政就是不称职的。
做官,首先是官位的级别太重要了。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还有享受某个级别待遇的。不仅仅是级别的高低,在同一个级别中,排名的先后也是至关重要的。无形之中,这似乎也是一种等级,甚至尊卑。排名在前者当然是尊,这些年,中国的一些学术机构似乎也热衷于此道,好象过度看重排名已经成了一种社会风气。
排名对于官员的实际意义在于:有好处的时候,排名在前的人先享受,排名在后的人后享受;有难题的时候,则是排名在后的人先遭遇,排名在后的人后遭遇。
有难题的时候,排名在后的人先说;有荣誉的时候,排名在前的人先上。政府组阁者的水平就体现在这方面,领导者的高明似乎就是善于充分运用排名手段。当别人把不好的话说尽了,领导者总是做总结,当好说的话要说的时候,聪明的领导是不会让排名在后面的人去说的。于是,怎么运用排名就是一门艺术。
排名不仅仅是一门艺术,而是有更深厚的政治内容,文化大革命中就有过深刻的表现。政府讨论任何议题也是如此,而决不是按照事情的轻重缓急、重要程度来区分,而是取决于提出这件事情的副市长的排名先后。有的问题在没有时间讨论的时候,就只有摆到下次会议讨论,可下一次依然是按照排名先后,周而复始。
所谓“排名”,就是按照一定的次序将某类人的名字进行排列,其显著特征是次序的先后。如以职务大小为序、用年龄长幼为序,或者以姓氏笔画为序,总之必须有先后。这排名确实很重要,最有说服力的就是会议和宴会。一旦摆错,没有将领导该坐的位置弄准,那是一个态度问题甚至是政治问题。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我们从排名中看到的则是“官位”。
官场上显性的腐败很可恶,但不干事、不负责这种更普遍的隐性腐败更可恶。
进入官场,忍辱负重是为了承担更大的责任。人的很多主观愿望要变成客观现实,要有勇气和胆略,并运用智慧获得上级的认同,你的思想才能冲出牢笼获得自由。
官场这个东西就象必须收费的三陪小姐,你不花钱就不可能对你微笑,你不投入就没有产出。
现在世道变了:以前大款流行包二奶、养小蜜,现在真正的大款对养着几个领导干部;而领导干部以前流行钻门子、找靠山,现在真正有头脑的干部对在结交社会名流和专家学者。
15关于合法伤害权
学者吴思在血酬定律中说:“造就潜规则的力量,是一种低成本伤害能力,在官吏手里就是合法伤害权。”
“合法伤害权”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穿小鞋”、“整人”、“打击报复”等等。
学者吴思在身怀利器一文中描述:“合法伤害权”或者倒过来叫“合法恩惠权”具有橡皮筋一般的特性。合法地伤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肥并重新调整。
张居正是明朝最能干的大臣,有深知官场上的种种弊端和权谋。他讲述的一个大官怕小吏的官场故事,最能说明这个问题: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有个兵部国防部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后报告兵部的官员,说字有涂改,按照规定必须严查;等将校们的贿赂上来了,这位小吏又说,字虽然有涂改,仔细检查还是一字,并无作憋;于是兵部的官员也不再追究。将校们是升是降,权力都在这个小吏手上,你不贿赂他行吗人们怕那些小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小吏,并不是想从他们手里得到什么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这个故事充分说明了“合法伤害权”的厉害。这恐怕也是人们常说的“县官不如现管”。
无论正式规定是怎么样的,掌握了合法伤害权的人就是牛气得要命;在他们眼里,老百姓如同鱼肉,所以有“鱼肉百姓”来形容这些人与老百姓的关系。古代民间有句“官断十条路”的说法,是指案情稍有模糊之处,官员的合法选择就有十种之多;也体现了橡皮筋一般的特性。
总之,“合法伤害权”是很值钱的,有了这种权力,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敛财的规矩可以创造出规矩,即使这规则不合法,也没有转弯抹角将它装扮起来。
“合法伤害权”是一个能帮助我们洞察隐秘和真相的词,借助这个词,很多难以理解的现象就顿时了然。“合法伤害权”威力巨大,成本低廉,人们几乎可以无中生有,凭空攫取利益;相比之下,造福的权力却有限得多,离不开实际资源的支撑。因此“合法伤害权”对社会和历史的实际运行影响深远,也是潜规则形成的根据。
对暴力的掌控才是最终的根据。“合法伤害权”不过是对合法暴力的合法应用。各个社会集团以及各集团内部,就是根据加害能力分肥的,各种资源也是追随这种能力流动的。施恩者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面控制局面,因为加害只需依赖对方的恐惧。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