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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一开始使用疾斩和滑击,只是发出摩擦空气的轻响,但掌握技巧后,他每出一剑就能产生阵阵气爆声,这是长剑突破音速的标志。
罗岚暗暗心惊。
“这种气爆声在剑技中叫鸣剑,初级剑士不可能使出鸣剑,只有拥有风之斗气的中级剑士才有一定几率使出鸣剑,而拥有风之斗气的高级剑士可以完全掌握鸣剑。至于大剑师,不论有没有风之斗气,全力出剑后剑剑爆鸣。但成为上位剑师后,反而会收敛鸣剑,把鸣剑转化为更可怕的杀伤力。”
“我现在虽然在剑天地中,有着强大的感知和控制力,但身体条件和外界一模一样,也就是说我在外界也能用出这种攻击。不过完美利用身体只是理论,我在外界如果真打出鸣剑,最多三四剑身体就会出现损伤。”
罗岚没有贪大求全,而是结合自身实情况练剑。
他就这样过着简单的练剑生活,早上先练剑教雷蒙德,吃完饭去给长剑附加洗剑术。接着他在剑天地中修炼两个小时,醒来后斗气恢复,然后独自一个人进入山林修炼剑术和剑技。
下午只修炼剑术,因为剑术是一切的根本,也是为了积蓄斗气。
晚间再附加洗剑术,临睡前不断修炼剑技,让斗气消耗一空,然后睡觉。
他曾经试着在剑天地中练习魔法,可惜连指火术都发不出来,因为剑天地只允许剑的力量存在。
到了第六天,罗岚发现以前决定专精一种剑技并非是最好的选择。
“拿爆之刺来说,普通初级剑士要想达到有效伤敌的程度,至少要练上一年,而要想完全掌握,需要三四年,原因很简单,他们体内的斗气量有限。那些处于安全地方的剑士每天或许能用一半的斗气练习剑技,但那些佣兵剑士,每天最多只敢用四分之一的斗气练习剑技。”
“我在剑天地中有剑圣层次的感知和控制能力,而且拥有无限斗气,每四个小时能使出两千多次剑技,再加上我的斗气是他们的五倍,我练习一天等于他们练习两百多天我完全可以挑选多种适合我的剑技练习,每种剑技只要一周就能掌握”
罗岚发现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五种斗气配合剑天地,是他最强的倚仗。
“罗岚家族的仇人,洗干净脖子等着我”罗岚紧握长剑。
在第七天的清晨,城堡突然响起号角声,所有人都知道敌人出现,于是平民们携家带口,带着家里最贵重的东西住进城堡。
罗岚登上城墙,看到远处有一支队伍正在顺着山路向这里走来。
因为有罗岚在,这些的人都很平静,在他们眼里罗岚就是和平可夫大人一样强大的剑士。
反倒是阿芙拉显得有些紧张,这是她成为领主后遇到的第一场战争这种百人规模的战斗在荷曼帝国算不得什么,但在人口相对较少的贝伦山区,绝对算得上一场战争。
即使面临战争,阿芙拉也必须身穿连衣长裙,她必须展现出领主临危不惧的一面,鼓舞士气。因为穿戴束腰,她的腰部非常纤细,而且束腰让她的身体挺直,把她的咪咪挤得高高耸起。下面的裙子则像个倒扣的大碗,张扬华丽。
这种连衣裙的胸口一般都是大v字领甚至干脆是无袖无吊带露肩式样,但她的穿着一点都不暴露,只有一个小v字领,只露出脖子下少许白嫩。
她的身材极好,或许大山的儿女都这么健康,即使什么也不露,那一对咪咪也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一个小时后,那些人才到达山镇,在城堡前的操场排兵布阵。
罗岚仔细一看,发现前方竟然有两百多人,比原本的预计多出五十人。
第三卷 强者之路 第九十章 手绢
“该死的安德烈男爵”雷蒙德一拳打在城墙上,怒骂,“他竟然派全部的半个中队私兵这个狗娘养的墙头草,我一定要好好教训这群病狗”
女管家茉克尔黑着脸走到罗岚身边,指着对方队伍中一个人,低声说:“伯爵大人,我认识那个人。他就是dang妇茜尼科娃的弟弟,当时还是初级剑士。据说他在米哈依尔大公手下效力。”
那个人站在队列前面,身边有四个侍卫在为他穿戴几百年前最正统的剑士铠甲,足足用了十多分钟才穿完。那个人全身笼罩在厚厚的铁罐中,只有头盔上有t字形的空隙。
罗岚却哭笑不得的说:“他疯了吗,明知道对手是剑士,还穿铠甲”
雷蒙德却疑惑地问:“大人,您难道不准备穿铠甲战斗吗”
罗岚摇头说:“没人会穿这种笨重的铠甲。如果有特别好的魔法铠甲我或许会穿,但这种特制的铠甲这么重,对谁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而且重量不是最大的问题,铠甲的关节不够灵活才是致命缺陷。我们荷曼剑士最多只穿金属胸铠,有钱的可以买魔法皮甲,而最好的自然是龙鳞铠,可惜太过于稀少。”
“他这种铠甲只能战斗十分钟,十分钟后,这身铠甲就是送葬的挽歌。我说雷蒙德,你们这里的剑士比剑不会真穿这种铠甲吧”罗岚很无语,除非是那种天生神力的人,或者是血统纯正的王族兽人,初级剑士穿这种东西纯粹是找死。
雷蒙德说:“大人,他就是知道这里有剑士才穿铠甲,我们柯鲁士东方和北方但凡有剑士比剑,都会穿铠甲,铠甲越重越受欢迎,那些没有重铠的剑士会被人瞧不起。”
“这是为什么”罗岚无法理解。因为有斗气,铠甲太薄毫无用处,但铠甲太重的话,会严重影响战斗。
“我也不知道,或许是只是风俗。”雷蒙德说。
女管家插嘴:“男人的虚荣心和女人的花痴搅拌在一起,酿成一杯死亡的苦酒。你身穿一身华丽的铠甲,面容隐藏在头盔之中,经过苦战杀死敌人取得胜利,掀开头盔的一刹那,是一个男人最潇洒的时刻至少我们女人是这么认为。”
罗岚摇摇头,余光看到阿芙拉,于是转头笑着问:“阿芙拉,你认为呢”
阿芙拉慌张地看着她,双手紧扣在一起,不知道该说什么。
“讨厌,我太笨了。为什么每次在罗岚面前,我都这么紧张,我好想和他说话,可是”
罗岚看到阿芙拉的反应,笑着说:“别紧张啊,我又不会吃了你。连话都不敢说,你不会没走出过贝伦山区吧。”
听到他这么说,阿芙拉满面通红,因为罗岚说对了。
女管家走过去挽着阿芙拉的手臂,没好气地对罗岚说:“我们家小姐不喜欢外出,外面的道路那么窄又是山路,她看到会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