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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回家的时候,还在那个路口,又是“哐当”一家伙,车子接连颠簸了两下。
金老板暗叫倒霉,可仍旧下了车,下了车一看,竟然还是那个穿红色格子衬衫、校服裙子的十四五岁的女生,依旧一头一脸的血,还是猛的一回头瞪着眼珠子厉声喊道:“赔钱”
这次仍旧是只要五千,多一分没要,少一分不行,金老板也没办法,只好又给了五千,虽然被坑了两次,可这撞的也确实惨了点,赔五千块钱,说实话并不算多。
可第三天、第四天一直接连赔了半个月,一天五千,不管金老板走那条路,准是在快到家门口的时候,撞上这个女孩子,每一天,都得赔五千。
钱,金老板赔得起,他每天药材生意的进账,都是五位数,别说一天五千了,就算一天一万,他也赔得起,可这太吓人了,每天都撞一下,每次都血呼啦差的,谁也熬不住啊好不容易熬了半个月,金老板都快被整的神经衰弱了。
而且金老板能在社会上混的这么好,当然不是傻子,正常人类这样撞上一次,不躺个三五个月才怪,可这小姑娘接连撞了半个月了,一天撞一次,这要是人,早该翘辫子了这分明是鬼碰瓷啊。。
第46章:只要五千块
金老板这个人,是有点学问的,原先从来不信邪门的事儿,这一回,也被彻底的被治歇菜了。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打听到了顾老板之前的事情,就找到了顾老板,所以顾老板才跑到了我们这个山村,找我们来了
我一听明白了,这个不用问,肯定是撞鬼了,一般人一天被车撞一次,连撞十五六次,想不死也不可能了,可我听钱不三说过,鬼为五色,灰白青黑红,灰是人刚死,魂魄刚抽离躯体,灰蒙蒙的一个人形,这时的魂魄,还是仿徨的,甚至有可能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是鬼了。
白是即将去投胎转世了,这时前世的恩也罢,怨也好,全部斩断了,干干净净的走,白色代表纯洁嘛所以这类对人是完全无害的,当然,能看见也不是什么好事,起码说明你阳火低。
而接下来三种,就一个比一个难缠了,青色是执念未了,有什么心愿没有完成,也许会有些小怨小恨,但很少有要人命的,替它们解决一下未完成的心愿,或者念经超度一下都能搞定。
黑色则怨念深重,仇恨难消,流连人间,不肯转世投胎,这种非常可怕,不但具有极强的攻击能力,还具有制造迷惑假象、空间错乱等能力,比如一些楼层只有二十楼,电梯却直接升到三十楼,这就是典型的空间错乱。
到达了黑色,一般就很难超度了,它们的执念在心中根深蒂固,不弄出人命绝不轮回,有的甚至弄出了人命也不轮回,也就是所谓的恶鬼
至于红色,那是鬼界中的所谓厉鬼,勾魂夺魄,煞气充沛,可飞天遁地,性格残虐无常,一般人遇上就一个字:“死”就连奇门中人,能力斗不过它的,也会被它干掉。
听顾老板这么说,我起码归纳了三个疑点出来,一是这小女孩穿的是红色格子衬衫,那就是厉鬼,厉鬼怎么会连续被撞半个多月没要那金老板的命呢这太少见了。
其二:这小鬼每次只要五千块,多了退还,少了不行,还是人民币,众所周知,另一个世界里所用的钱币,和我们是不同的,飘飘们用的是冥币,她要人民币干什么数字还这么精确有点耐人寻味。
其三:这金老板的为人,听着好像还有点良心,连撞半个多月,次次都下车查看,一般人两次一过,第三次肯定开车就跑了,一般情况下,鬼是不会纠缠毫无关系的陌生人的,一些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身上火焰也是很高的,鬼更不愿意招惹这样的人,怎么就被这小鬼缠上了呢
一想到这里,我就明白了,事情的主要原因不是出在那红衣小女孩身上,而是出在金老板的身上,金老板不知道什么缘故,导致自己本身阳火极低,这样的人,是非常容易招揽这些邪物的。
而那个小女孩则一定是厉鬼,被厉鬼看上的猎物,其他一般阴魂是不敢再靠近的,它们去骚扰的话,搞不好会被红衣小女孩弄的烟飞灰灭,所以这件事从另一个角度上来看,好像这个小女孩是在保护金老板。
我也动了好奇的念头,当下对那顾老板说道:“顾老板,你先回去,这事情我们接了,你回去告诉金老板,天色擦黑的时候,开车来接我们,身上带上现金,起码要在五千以上。”
“另外,我们这次的价格,不是一百二十万,而是两百万,事不成,分文不取,事成钱财两清,如果他觉得贵,你可以告诉他,在他身边的,绝对不是一个鬼那么简单,我们接他这一单,等于要替他办两回事。”
顾老板一听,连连点头道:“这没问题,金老板不缺钱,只要小云兄弟说有把握,那我也就放心了。”
我一听这家伙还探我口风呢干脆给了他一句痛快的,说道:“你放心,我们去绝对替他清理的干干净净的。再说了,事成才给钱,这红衣女孩可是个厉鬼,事不成我们也用不着钱了,烧点冥纸就可以了。”
那顾老板顿时笑了起来,客套两句,转身出门,上车离去。
顾老板一走,谢邂就问道:“小云,你是不是已经有对策了”
我点头道:“那是自然,我们好歹也跟了两位师傅学了三年了,又有绮月、锦瑟和兮儿助阵,对付一个厉鬼,应该不是问题,何况,我觉得这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也许这背后,另有隐情。”
兮儿一听就问道:“我们也要去”
我看了一眼锦瑟和绮月道:“我不让你们去,你们能听吗”
锦瑟咯咯笑道:“那是不可能的”
刚说到这里,奶奶已经端了两大盘肉进来了,一盘兔子,一盘野鸡,都是风干了的,要吃的时候再用温水泡开,爆炒出来,那叫一个香。
奶奶把两盘肉往桌子上一放,谢邂手一伸就往兔子肉上抓去,嘴里还嘀咕道:“奶奶,你这偏心也偏的太明显了,平时也没见你整这么丰盛啊现在见孙媳妇来了,就全拿出来了,太偏心了。”
其实谢邂就是嘴贫,不贱几句他不爽,兔子野鸡对我们来说,根本就不是稀罕东西。
奶奶一巴掌将谢邂的手打了回去,笑道:“就你话多,有客人在,你别跟猢狲样上蹿下跳的,等菜上齐了的,少不了你吃的。”
我一听这意思是还有,急忙将小狼崽子给了绮月,自己跑去帮忙,不一会饭菜上齐,足足八大盘肉,全是野味。
众人这顿猛吃啊
绮月吃相温柔斯文,锦瑟和兮儿则直接原形毕露,谢邂几乎就是用抢的速度,这都在我可预测的范围之内,没想到的是那只小白貂,直接跳到了桌子上,绮月夹一筷肉给它,它就吃一块,小嘴拼命的动,大块小块的吃,不一会就吃的小肚子鼓溜溜的,干脆仰面一躺,硬是被撑的不能动了,将大家逗的都笑出了眼泪来。
吃完饭,大家又谈笑了一会,本就年纪相仿,五人很快就混熟了起来,特别是谢邂和锦瑟,简直就是天生的欢喜冤家,一直斗嘴,欢乐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