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6(1 / 2)
人认得我的装束,所到之处自然无人阻挡,一路走下来,发觉此府虽比不上堂邑侯府的华美,但也很是大气磅礴。我对于他们家的家业有多大并不十分感兴趣,感兴趣的是他们家后园湖里养的一群仙鹤。
但是还没到达湖边,我就在花园正中发现了站在梧桐树下的董偃。
他正在听另两名儒生打扮的男子说话,此时园里有风,将他身上锦衣拂起,飘飘欲仙。他脸上有笑容,但那笑容有如冬日阳光,不打扰人不刺激人,安安静静挂在眉梢眼角。
我顿地片刻,抬步迈过去,一手扶剑站在他面前:“董偃。”
他转过头,眼睛里有掩饰不住的惊色,愕然片刻,慌忙将那两名男子支走,抬臂向我深揖:“贱臣,参见皇后娘娘。”
他在我面前总是自称贱臣,而我每听到这个便只想冷笑。
“按规矩,你该对本宫行大礼。”我说。
他低首,顺从地撩袍,缓缓跪地伏首。
我垂眼望着他深俯的背影,像三年前最后一次跟他说话时一样,轻哼,然后带着些睥睨抬高了下巴。
六年前他跟他母亲还住在堂邑侯府侧门后的小巷里,时常在街头向各府的下人售卖珠花。而我那时我来此不过两年,仍然对这个世界感到好奇而没有安全感。
那天傍晚残阳如血,整个府苑都披上了层虚幻的金色。他与他母亲进得府来,而我母亲牵着我正好从花园经过,见到十三岁的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偎在那畏怯的妇人身边,苍白细致的脸上有着让人心疼的沉静。
他有着漆黑如墨的眼珠,尖尖的下颌跟两腮旁小巧的双耳线条连在一起,转折得十分柔和。我当时并不知道他是谁,只是讶异人间还有如此灵动清纯的少年。他跟刘彻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气质,刘彻出身帝王贵族,面相自是俊秀雅致,但是即便在受我欺负时也隐隐有种掩饰不住的气势。而他是不同的,他像是完全来自于自然之境,身上那股清灵总让我联想起山林里沉思的小鹿,很是亲近平和。
我盯着他看然后走不动路,母亲便召了他过来问话。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董偃。”
他说话的声音很像溪水流淌的声音,背挺得很直,垂头望着地面,长睫毛将眼窝下的肌肤覆出两片阴影,但是身形并不瑟索。而当我再度听清楚这个名字之后,我脑子里立时震了两震,这个纯净亲和如小鹿的少年,竟然正是我的母亲馆陶长公主将来的男宠,董偃
如果说我没有来到这个世界,那么董偃与长公主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我完全可以不予理会,但可惜的是我已经来了,而且已经成为了堂邑侯以及长公主的女儿。拥有现代独立思想的我还无法接受双亲之间有这么样一个人存在,即便我的灵魂并不是他们所赋予。
母亲与他“一见钟情”,此后时常召他进府,而我基本还处于浑然无措的状态。当听到她真的决定把他留下来时,我当场表示反对。我深知留他下来的后果,但是固执的窦太主并没有在乎我这个才十来岁大孩子的意见,尽管我是她最最疼爱的女儿,尽管我又哭又闹又玩绝食。
刘彻对于我的抗拒总是感到不能理解,他对董偃印象不错,认为他温柔可亲又聪明内敛,留下来也没什么不好,并且怀疑过我是因为嫉妒母亲对他的爱护所以不爽。对此我只能以看无知小孩的目光深深看他两眼,然后继续保持我的态度。
我不想眼睁睁看着悲剧在我面前上演,否则的话会严重影响我对未来的憧憬。于是接下来我换了个办法,尝试着像调教刘彻一样试着去改变他的人生。
通常他很沉默,我便试着接近他,路遇搭讪之类。先生教他读书时,我便在旁边说起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具有雄心壮志,因为男儿志在四方,更不应该困守于小小天地作井底之蛙,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更重要的是,像他这么样聪明的男子,将来是足够可以拥有一份很美好的爱情的等等。
这时候他会看着我,目光里闪露出些微神采,但是我再说下去时,他却又黯然了下去。那个时候我便感慨,长得美的人无论男女只要托生在奴隶与封建时代,似乎都没有什么好的结局。想必他也是明白这个处境,所以在内心自怜。
然而无论如何这火花鼓舞了我,我从此更加致力于将他拉出沦为男宠的宿命。到这个时候我好像已经不太在乎做这件事的初衷,而是渐渐把这个当成具有长远意义的正事来做,同时也很真诚地想要帮助他拥有一个完整人格,让他懂得自力更生的重要。
反正我闲着的时间大把,因而不惜投入大量精力财力。而我所做的其中包括去府后小巷里找他母亲,给了她许多钱,让她想办法把他给接回来。母亲知道后训斥了我一顿,责怪我心眼小不能容人,结果更是给了他母亲更多珠宝让她离开,令我从此再也找不到她下落。
但我并未因此罢休。正好那段时间刘彻忙于功课,加之先帝的身体也渐渐不好,只能隔三差五地来找我。我这时候便跟他分享些心事,说些趣事让他笑,让他先消除对我的防备。
他笑起来时挺好看,我有时照着他笑时的样子拿木棍在地上画速写,即使画出来像只大花猫,他也会很高兴。当他跟着相马师和琴师们练习技艺时,我也跟着去看,并寻找一切适当的机会灌输给他男人就该顶天立志做大丈夫的念头。久而久之我发现他竟然并不排斥我在身边,我说话时他会静静地折只小纸鹤小螳螂什么的给我,或者偶尔写几句对人生颇有想法的句子给我看,这些都使我感到很有成就感。
我以为我的努力会换来百分百的成功,但结果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012 会写字的鸟
更新时间2010827 11:07:54字数:2032
在这个过程进行不到两年时,刘彻已然回归我身边,正是我带着他在章台柳巷里见习、并筹划引导他为我立下终生盟约的关键时期。那夜我们从外面偷玩归来,就刚好撞见他半夜敞着衣衫于窦太主房里默默出来,而脸上还有未曾擦去的胭脂。
见到我们他愕然停步,我则像木头一样呆立在庭院中央,与他隔着一幕紫藤在月下相望。
我说不清楚心里是种什么感觉,抓着刘彻的衣袖死也不松开。隔了好久好久,才抬头问他:“你觉得这样很好”
他静静望着脚尖,半刻后答我:“贱奴尘纤之躯,安于微末。”
那一刻我真是无语凝噎,抬高了下巴朝天,扯住头顶一树紫英,任它们在阴影里四散飞舞。
我正在为改变我自己的命运而不懈努力,可这么样分心帮他他却置之不理。
此后三年里我再不多瞧他一眼,连半年前出嫁时需赐赏府内所有人,我也不曾面见他,直到今日在此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