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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围攻府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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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有一条教义,大意是信教的人,信徒只能与相爱结婚。反过来讲,就是绝对不能和非卡菲勒相爱结婚的。而且,在教信仰中,是信教的,是高贵的,圣洁的,而卡菲勒,是不信教的,是有待教化的。在古兰经中有大量的抬高,贬低卡菲勒的教义,要是放弃教信仰,那是万万不可的。

这样一来,汉族人恐怖的同化能力就没有了施展的余地。回回与汉人通婚,便必须先让汉人变成,就使得回回越来越多,教教义越传越广。

朱由校在徐光启等人的提醒下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为了防止汉人不断地被化,大臣们建议修改大明律中关于异族通婚的条款,允许回回族内通婚,而异族通婚的,不得强迫一方信仰某一宗教。

这条规定在内地已经实现了一年多的时间,然而回回最多的地方便是陕西甘肃镇,所以黄汝良来之时,朝廷交给他的任务之一便是推行回回的族内通婚,并且不准强迫不信教的一方信仰某种宗教。

回回们倒是无所谓,反正信仰教的是不能叛教而出的,否则会受到们的群起而攻之。汉族女子嫁与回回的不用说,便是男子倒插门的,也必须先信仰教才行,宗教与习俗并不是朝廷一纸诏令就能改变的。

而大臣们其实更想把回回们变成儒家信徒,只是这个难度确实有些大。甘州城内只准居住汉人便是一个试探,不久以后便会允许归化的异族人住进甘州,只是必须使用汉姓,而且不再信仰教。

使用汉姓倒是没有多大难度,现在很多回回都是用的汉姓,其中以姓马的居多。但不再信仰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对于绝大多数来说,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只要有希望,那就要试一试。如果成功了当然好,如果不成功也没有什么损失。只是对于宗教不能影响民众日常生活之事,一定要强调。象在有回回居住的地方不能卖猪肉,甚至不能说到猪字,这样的事是朱由校和大臣们不能容忍的。

所以黄汝良强调要回回们把清真寺修建到回回们聚居的地方而不修在大路边便是这个意思,除了不能在清真寺中卖猪肉以外,即使是在清真寺外,卖猪肉也是一个很正常的行为,不应该受到信教教徒的干涉。

黄汝良笑道:“听说贵教忌讳说猪,这是你们的宗教习惯,朝廷不会干涉你们。但是你们的习惯不能影响到不信教的人。其他人吃猪肉,谈论猪都是正常的,你们除非是在清真寺内,否则不能阻止别人的行为。就象朝廷礼部的官员所说,在佛庙外带着倡妓吃狗肉,和尚也无法干涉,都是一样的道理。”

众回回默然,知府说的确实是正理,但他们以猪为不洁,有人与他们谈论时用到猪这个字都被他们视为不敬,现在知府竟然说可以在清真寺外卖猪肉,这让他们非常恼怒,却无可奈何。

回回们回到住处后,大家都阴着脸。其中一个回回说道:“明人如此做,实在是太过份了,如果我们继续忍着,只怕他们会越来越猖狂。我们必须要反抗,让他们知道我们回回是不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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