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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感情从小就好,但是何诗诗住的离老家也忒近了些,要是何诗诗给家里定时电话时说漏了嘴,又或者何诗诗她老妈要是没事来串个门,那那个人半个小时之内就能杀到这里来。安晓还没准备好应对她的策略。
但是,秦明的存款并不算多,自己又没有工作,一个人带小宝,钱方面能省自然还是省着点的好,从长远角度来看,住在何诗诗家白吃白喝过渡下是再好不过的选择。况且n市的空气不错,也有利于小宝的健康成长。
只是,虽然小宝说话走路都比别的孩子慢些,但毕竟已经两岁了,这懂事是迟早的事情。你说这一个人养他吧,累点撑点估计问题不大,但要是小宝大了,问爸爸的事情怎么办呢她这个做妈的总不能连他老爹心甚名谁都说不出来吧从家里出来的那一刻开始,安晓就在思考这个问题。
“小宝,吃麻麻。”何诗诗一边吃力地追着小宝一边喊着n市的方言。麻麻,就是饭的意思。自从到了何诗诗家里,小宝就被禁止吃泡面了,这倒是很好的饮食习惯,但直接导致了他的食欲大减,运动量又大增。安晓曾不止一次地对何诗诗说,放着吧,他饿了自然会吃。但何诗诗每次都会火冒三丈:“你丫的小时候要是也放着让你自己吃,看你哪里来的这一身膘肉”
安晓就郁闷了,这一身横肉是骄傲么再说了,不是初中发育时才发的胖么
话说何诗诗这家伙做女朋友什么的没头脑,做妈妈倒是很有一套,看得安晓都惊叹。
“喂,安晓,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何诗诗的勺子在小宝的嘴边扭来扭去,煞是滑稽。
“额,先住着吧”
“你妹的,都住了三年了还住啊,你脑子被那小子气傻了吧你你老实说,你是不是还想他”何诗诗“哐啷”一声把碗扔在桌上,弹出来好多饭粒,小宝则被吓得直看妈妈。
“你说,你现在哪像个25岁的女孩子,你这衣裳,皮肤,这精神,你不如直接进养老院去算了”
“你倒是住着住着日子就过去了,小宝呢,你有没有想过,这倒霉孩子上学了,大家会怎么欺负他”
“你他妈要不赶紧去找个男人嫁了,我哄你出去,我可养不起白人”
“姐,你缓着点不行吗我才刚离婚呢”安晓有些吓到,但是“你没男人不也过的挺好”这话她是不敢当着她面说的。
“少来,离婚你妹,你丫的就当秦明是一保姆,洗衣做饭带儿子的,你几时见了辞个保姆还寻死觅活的”
安晓气结,这表姐这两年说话竟然是更呛人和一针见血了些。
“好吧,我我不是在找吗正想问问你有没有他们消息呢”面对何诗诗机关枪“突突突”的扫射,安晓只好缴械投降。
他们
这回轮到何诗诗愣住了,这丫头说的,是“他们”没错吧
“额,给小宝找找,也不知道是谁就只好,一个一个地查过去咯”
同学会,这是安晓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尽可能的把大学的那些家伙的都招来,然后挨个人盘问过去,就不信刨不出来当然,首当其冲的是那四跟自己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个混世魔王“疯子”扬春风,“猴子”侯宝宝,“顺子”唐顺,“柱子”唐翥谁知道不是他们趁自己喝醉后擦枪走火呢
同学会神马的,任务艰巨啊。
在n市市区最豪华的ktv里,安晓站在包间门口,精心刷过一层粉的脸笑得几乎要滴出水来:小宝啊小宝,妈妈这回可算是豁出去了,什么温度啊脾气啊都先放一边不要了,今天我就做一回刀尖上的鱼美人说什么也得给你找个玉树临风一表人才又多金的爸爸来。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安晓那咬着筷子练了一晚上的笑容直接冷冻。
“安晓你这没良心的,你丫的这两年都去哪里了,兄弟我找的你好苦啊”来人一边大嚎一边痛心疾首地捶着安晓的胸膛。对,胸膛,是胸膛啊
“喂喂喂,刚从精神病医院出来的这只,麻烦额,先,先把你的爪子挪开下”安晓嫌弃地拎起来人的手,一边暗呼“痛死我了”,一边狠掐对方的大腿,因为,这货虽然停止了捶胸顿足却仍旧死死熊抱着安晓一只胳膊。
从小跟安晓一起长大的一只疯子,本名扬春风,朋友送一雅号“羊癫疯”,从安晓记事起鼻孔下面就永远挂着两条小白龙,一晃一晃地跟在她后面喊“晓哥哥,晓哥哥”哥哥你妹呀,你才哥哥呢,你们全家都哥哥姐姐我只不过留了个小平头,又碰巧留了十几年而已。安晓每次都想这么骂,奈何疯子妈每次都站在门口笑盈盈地十八相送,“晓啊,好好照顾弟弟啊”
“疯子”发泄完毕,鼻子里“悉悉索索”地抬起头来安晓暗呼不好,天哪,这货不会擦在自己衣服上了吧这可是从何诗诗那只河东狮那里借来的。算了算了,即便他是孩子他亲爸安晓也不敢要了,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带孩子来的划算。这家伙,除了穿了身西装,连脸上那两坨伪高原红的没变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西装革履的矮瘦男人搭上了“疯子”的肩,安晓一看,居然是“猴子”侯宝宝。安晓跟猴子认识的年份没有和“疯子”的久,但是情分却不比“疯子”的少。“猴子”生性胆小,但十分讲兄弟义气,曾经在安晓高中导演的一个话剧里出演“女主角”,身败名裂后趴在安晓背上哭得那叫一个惨烈啊。安晓含情脉脉地给多年不见的“猴子”送了个秋波,并趁着“疯子”走进包厢和“顺子”打招呼的当儿柔声问了句:“觉得我身材怎样”
第三章 叫一声奶奶带我回家
“啊”感觉视线被遮住了一瞬,安晓才反应过来,原来某人直接“飞”进了包厢,随后安晓就看见“猴子”趴在“顺子”的身上大口喘气,两只眼睛像撞鬼一样看着安晓。
“你还给他准备了见面礼毛毛虫还是塑料蛇”“疯子”好笑地问。安晓白了他一眼,算是回答。
算了算了,这种半夜三更上厕所还要让女人陪的男人拿来干嘛啊没想到几年没见人虽然吃得营养足了些,个子和胆子都没长
安晓贼溜溜的眼神从还趴在“顺子”大腿上哆嗦的“猴子”身上转移到正在优雅地喝着红酒的“顺子”身上。
顺子,本名唐顺,哥哥唐翥,都是大学时候“四魔王”的骨干力量。看起来,这几年只有唐顺进化地最快,原本的板寸留长,搭配天然锥子脸,流行的丹凤眼,薄唇清秀又娇媚,整个一活生生的小说男主角
“顺子”安晓还没开口,不知道哪个不识时务的家伙突然切歌,更不知道哪个傻逼的歌那么烂v却亮的刺眼,这么一亮就让安晓看见了原本不该看见的东西“顺子”手上的戒指。
“什么”顺子举起手中的酒杯和安晓干杯,安晓却被那戒指闪啊闪的闪得头晕。
“额,发型不错。”安晓呵呵一笑,心情却跌倒了谷底,随口说要去下洗手间就走出了包厢“顺子”的哥哥唐翥是自己最后的希望了这个在大学里被称为“柱子”的大才子,曾经写过一首让安晓三天吃不下早饭的十四行诗的奇葩男人。安晓实在不知道要不要告诉他自己未婚先孕的这个情况。
“我哥哥不会来了。”男主角“顺子”突然站在安晓身后,声音里略带歉疚,“他说他没能履行诺言等你十年,没脸见你。”
十年安晓听得莫名其妙。什么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