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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不弃。
其实,每写一本小说,我都不希望它结尾。因为一结尾,就代表着这个故事将会以最终的句号跟大家告别,时间一久,大家也会将之遗忘。
遗忘艳遇笔记或名花美人录,遗忘作者昔年小梦。
但故事始终都要有个结尾,我是个完美主义者,所以我的每一本小说的结尾必定都是愉快而美满的。这一点,老读者应该深有体会。
从都市夜狼到艳遇笔记,算是我的进步的一个个历程。
艳遇笔记写到最后一章,洋洋洒洒四百多万字,比都市夜狼多了整整两百万。
这样的一个长度,其实也算挺长了吧。
物极而必反,文字一旦写长、写宽,便很难收得住。
艳遇笔记被很多人喜欢,但本身它也存在瑕疵。三百五十万以前,写得还算顺畅。但自熊猫看书这个软件被净网清理处查了一次之后,伤了元气。
我的思维情绪也跟着受到了影响,有一段时期,文字质量下降,这一点我自己其实挺清楚的。
写都市小说,跟玄幻的打怪升级不一样。都市文,需要用现代化类现实的思维去写、去构造。
其实很多时候,我写得都挺头疼的。但是没办法,再头疼也要继续啊,不然就会被读者骂。
写到这里,感觉鼻子有些酸酸的。
这本书就像是我的孩子一样,为它划上末尾句号,好像就要就此放任它去翱翔去远游。
其中不舍,难以言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