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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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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耶稣、碰到骷髅主教,似乎什么怪事情都会发生,他已经不敢确信这里还是地球。

抬头看看天,依旧是蓝天,但比地球清澈很多,太阳也比地球的大,看来这儿不是地球了

身临此境,项天乐第一时间想起了凯丽:刚才还在凯丽的温柔乡里缠绵,现在却来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这事闹的,凯丽会怎么想啊刚插进去人就不见了,这对她得是多大的打击

项天乐苦闷的笑笑,心说唉,事情已经发生了,烦也没用,还是想辙回地球吧。我人品这么好,没准再穿越一次时空隧道还能回到凯丽的被窝呢,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所以现在最关键的是能活着回去,别的什么都别想了。

项天乐安慰一下自己,强打着精神扭扭身子,身上没有一个地方不疼的。

他盘膝坐好,深呼吸开始调理内息,聚内气冲奇经八脉的冲脉,准备让气血更迅速的在各经脉里运转起来,好快点恢复,可体内内气一动,竟然牵动到了那两股冲突的怪气,两股怪气一有机会对抗,立即跋扈起来

“啊”

项天乐被两股激烈冲突的怪气劲灼,经脉里又像是流起了钢水,五脏六腑都快被烫烂了。

见势他忙把内气抽出冲脉,冲入腰间的带脉,阻止气血怒放,之后尽力调内气去丹田处调和两股怪气,调和了半天才把两股怪气给重新压住,这时他已经汗如雨浇。

擦擦头上的汗,项天乐心惊的思索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怎么想也参不透那两股怪气的真谛。

天上的太阳已经高挂中天,烈阳高照,可溪边林下并不是那么炽热。

肚子开始咕咕叫唤,项天乐看向了被他坐死的那只珍兽。

那珍兽细毛如雪,伸手去摸摸,他发现那皮毛极是湿润柔滑,是感觉上的湿润,不是真正的湿润,显然这是极品的貂皮

这山谷正午都不热,到了晚上还不得冻死人

项天乐最怕冷,正愁没衣服御寒呢,当下把珍兽放到身边的一块大岩石上,作揖说:“兽兄,你就帮人帮到底吧,刚才我已经喝了你的血,咱俩算是连在一起了,既然这样,你就再把你的皮借我裹裹寒,肉借我充充饥,咱俩彻底的来次合二为一,我人品好,你能和我结合,不吃亏”

那珍兽要是脑袋没烂,非得被项天乐的话给气死。它身为仙貂,身份何等高贵,和一个普通人结合他妈的是谁不吃亏啊

项天乐说的口干舌燥,又抱起珍兽,开始喝兽血。此时兽血的白光已经黯淡了很多,但还是微微发着亮,口感也清爽了许多,不像之前那么甜了。

几口光血下肚,项天乐又感觉到了暖气回肠。

忽然他发现身体里那股烈灼的怪气有所加强了

难道那股怪气的出现是因为喝了这珍兽的光血

项天乐有些开窍:之前身体被那个叫暗皇的家伙充进过黑气,那股腐灼的气是不是就是暗皇的魔气而这股烈灼的气是这珍兽的某种能量看这珍兽光耀全身,似乎和那暗皇的黑暗正好相对

难道我身体里已经充进了两股非常牛x的能量就像武侠小说中被高手灌入了内力

哇喉要是这样就好了

项天乐想到此处难掩心喜,激动的要跳起来。

但转念一想,他又笑不出来了:

那光暗两股怪气冲突的那么厉害,别说利用,就是能控制住都很不错了,要不是身体里有第三方的内气护体,他早就被那两股气能给冲死了。现在被连累的连内气都化转不开了,这他娘的该怎么办才好没有内气护体,在这个未知的世界怎么混啊靠人品成吗

第2章 帅气的土著

更新时间200751 0:04:00字数: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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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天乐又试着调了几次内气,可怎么调都会牵动光暗两气,弄的全身沸灼。

“真的要变成普通人么”他摊手苦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这家伙能有顺心事时从来都是先做顺心事,所以决定先吃饱肚子再想对策。

挣扎着站起身,走向林中的清溪,对着清溪照照:不羁的短发,俊朗的直眉,透亮的黑眸,挺拔的鼻梁,适度性感的嘴唇,还有左眼角上的那道小疤,嘿,样子没变

看着水中的俊容,项天乐心中宽慰很多:没毁容,还能泡妞。

溪水冰凉的很,但为了卫生,他还是汲起水,把身上的汗迹都给洗掉了。小风一吹,嗖的他浑身都起鸡皮疙瘩,这山边可够冷的

正在水里颤抖的洗着身子,项天乐忽然发现上流的清溪中央插着一把像是匕首的东西。

淌着水走过去,他从溪泥里把那利物拔了出来,发现那玩意不是匕首,而是一个红缨枪的枪头,不过又像一个特制的巨型弓箭的箭头,刃身银光锃亮,看上去挺锋利。

跟着他又发现:这利器握柄处竟是个空筒这玩意要是能插根合适的木棍,很显然能组成一杆花枪啊

项天乐心中大喜,这三年中他心意六合枪练的是炉火纯青,已经能做到“眼与心合、气与力合、步与招合”的枪人合一,虽然称不上枪界正宗,但绝对是有所大成,他已经能把花枪的艺术性和杀伤性结合的非常好,打起来既赏心悦目,又有很强的战斗力。

而且学了格斗术后,他还把狠辣的格斗术和花枪结合在一起,远打枪花乱舞,近战八臂皆攻,不是杀人机器,他更胜杀人机器。

现在内气不好调和,力道可能跟不上,但手里有枪,项天乐还是倍受鼓舞,枪之于他,就像剑之于西门吹雪,有枪和没枪时他完全是两个人。

项天乐拿着空枪头在空中把玩几下,感觉枪头有些重,但完全可以接受,只要能配上一根弹性韧性合适的枪杆,绝对是一把好枪,他当下决定吃过饭就去山林里寻根蜡木,做出杆合手的好枪。

清洗完毕,项天乐回到岩石边,对着珍兽的尸体在胸口画了个十字,扯蛋的来了一句:“兽兄,阿门。”然后小心翼翼的剔起兽皮。

锃亮的枪刃没有想象中锋利,但项天乐手很巧,没费什么工夫就把兽皮给剔了下来,不过剔的很不专业、有破损,也就能将就着裹身用。

剔完他把兽皮晾到了岩石上干晒,然后去旁边找了些干木、干草和一块白色的能打火的火牙石,回来找了块平地用石头堆出个火围,把干草放进去开始点火,用枪头呲啦呲啦的磨蹭火牙石,没费什么力气枪石溅出的火星就把干草引燃了,跟着加入木头,一个火堆做好。

火堆准备完毕,项天乐又搭了个烤全猪的架子,把剥了皮的珍兽内脏清出,拿去水中洗洗,像烤猪一样穿在木棍上,架上火堆灼烤。

珍兽肉粉嫩无比,没烤几下就冒了肥汁,项天乐看着那肥汁味腺里不由的涌出了口水,他觉得这只兽一定会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大餐。

烤肉还得再等会才熟,趁这个工夫,项天乐又去林里割了些干树皮,回来放在溪边一个水塌里沤泡,他要用树皮沤出的纤维搓绳做双简单的草鞋,没鞋的日子实在太难熬,刚才在林间的碎石上走动他脚被硌的够戗。

没一会儿珍兽就被烤的呲呲爆油,肉色鲜美熟透,项天乐扯下一只兽后腿,撕裂的地方喷出股股郁香,那味道实在太诱人了,项天乐再也忍受不住,也不顾还烫着,张嘴就大口的咬嚼起来。

真他妈香

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满嘴流油,满口喷香,没几分钟的功夫就把整只烤兽给灭了,之后还不解馋,又把兽骨烤酥,狼吞虎咽的也给灭掉。

吃过一顿大餐,项天乐饱的像个大气球,在石头上歇了好一阵才能自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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