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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设好圈套在等着自己阿尔丰斯并没有拒绝这个邀请,他决定亲自拜访,不过碎壳是一定要事先联系好的,夜影不怕什么死灵法术,有他在,起码能将风险减至最低。
有一条小路直达位于市郊的墓园,一排排整齐竖在墓地上的十字架证明这里安葬的大部分都是督基的信徒,而一些圆顶的墓碑则说明这里长眠的人没有任何信仰或者是其他教会的信徒。墓院被打扫得很整齐,没有长过两尺的杂草,有些墓地还摆着一圈圈的花环。一切都以简洁为主,西方大陆的人普遍相信,人死之后都是一样的,尘归尘,土归土,就算他们是出身高贵的贵族,也免不了和最低贱的贫民同样的结局。
在这里更多的是感受着一片安详的宁谧,没有任何恐惧的气氛。墓园背倚青山,隐约可见山顶被氲氤的云雾围绕,有种与世隔绝的清幽。
不能否认,墨西拿的墓园是阿尔丰斯在西方大陆见过的最好最整洁的墓地,也许是和这里注重家庭观念的风俗有关,只要有子嗣的家庭,他们会将自家长辈安眠的地方打扫得一干二净,而不会像其他国家那样只是随便往地下一埋了事。
看管这片地方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阿尔丰斯和他搭了几句,老人是个退伍老兵,已经在这里守了二十年,这活算不上苦差,除了帮整理一下草地之外没有其他事情可做,一场瘟疫让他的家人全躺在了这里,在这生活就像每天都陪着家人一样,除了一点点津贴,每年还能从死者家属手上拿到一小笔钱,足够维持简单的生活。
墓园西侧,一群穿着黑色衣服的平民在参加家属的葬礼,家属外面围着十多个身穿平民服装的人,他们可能只是好友或者邻居,臂上都扎着一圈黑布以示对死者的哀思。还有几个年纪很小的孩子不停玩着手里的小白花,在大人身边互相追逐着玩耍。
现在离正午还有一段时间,阿尔丰斯并不着急,该来的,终究会来。
第七卷 东征 第三十八章 巫妖上
一个老态龙钟的老人慢腾腾踱到阿尔丰斯身边,在木长凳一边坐下,褐色麻衣上的头兜遮住了大半个脸孔,只露出嘴和下巴。守园的老头闲聊了两句后径自走开,将他们留在原地。
“下颌皮肤太嫩了,和你的动作很不搭配。”阿尔丰斯仰望着天的片片行云,这是个阳光明媚的中午,对碎壳的影响确实很大,只是也会让死灵系法术大打折扣。身边这人的皮肤极富生命的光泽,好像十来二十岁的年轻人,不过动作却像六十岁的老头,远处看起来甚至还比守园的人还要苍老。
“好久都没试过在阳光下生活,对很多的事情都变得麻木了。”那人慢慢开口说话,低沉的声音充满着历遍世事的沧桑,这种声音和他的动作倒是完全吻合,“你后面跟着几条狗,什么时候惹上玛菲亚的人了”
那几个街头小混混自从阿尔丰斯出城之后一直吊在后面,他也没多理会。这些都是玛菲亚的人。西利安的政府对阿尔丰斯无可奈何,反而是这些民间团体够胆派人跟来。阿尔丰斯故意没有隐藏踪迹,他想知道教廷对这件事的兴趣有多大。昨晚那句话很多人都听到了,也没必要再躲躲闪闪。
“教廷的人不会来的,只要你不在城里惹事,玛菲亚也不会插手干预。”那人从口袋里摸出一袋薄饼,仔细品尝起来,悠闲的神态显得非常轻松,“我就是出价悬赏你的人,干得不赖,第六代魔音被你干掉了,昨晚那一拳一掌,足以让你的身价再度攀升。
“过奖。今天的天气还真的不错,和风旭日之下,难道你想吃独食”阿尔丰斯淡然回答一句。什么都没问,反而对那包薄饼的兴趣更大,该说的总会说出来,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来这里不是为了野餐。
袋子递到阿尔丰斯面前,他拿了一块放入嘴里,好像一点都不着急。
“你的耐心很好,不愧是塔隆出来的人,哪个巫王的臣民”
“多克。”阿尔丰斯看着远方的大海,回答得有点心不在焉。昨晚扫荡说敌人是因为愤怒才使脑波增强,现在看来并不全是这样,应该是感受到阿尔丰斯的力量而变得激动。
“胆大并不是好事,但也不是什么坏事。别以为现在我用不了死灵系法术就对你无可奈何,只要我想,任何时候都可以杀了你和你那个讨厌的下属。”那人说着,隐藏在头兜阴影里的眼睛部位突然爆出两点寒芒。一个放在墓地上的花环突然飞起,像被一条无形地绳索拉动,徐徐飞到他手上,破碎的花瓣随着悠然的海风逐渐飘远。
瞳术他也是个异能者,这个在远处搬运物体的动作和在马萨雷的那个女法师所使用的心灵遥控法术如出一辙,只是异能者使用起来更为快速。
“瞳术和心灵遥控,靠这两样,你已经不需要再使用其他法术击败对手,那些散在空中的花瓣真是美极了。”阿尔丰斯口里含着薄饼,目光一直追逐着四处飞散的碎花。
“难道你真的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那人终于忍不住,首先问了出来。
“要是害怕能让你放过我,我恐怕会表现出害怕的样子。既然是不可能的事,无谓浪费表情。”阿尔丰斯依然无动于衷,“恐怕你已经不屑于再和这个世界争夺什么了,你应该是控制这个世界的低阶神。”
“除了这两种异能,我单凭身体的力量就能击败你。”那人将花环放下,一拳击在地上,两百码远地方的一棵树剧烈地震动起来,树叶和虬枝纷纷跌落,汤盘粗细的树身爆出一道道裂痕。那些参加葬礼的人注意力都集中在棺材上,谁都没有留意到这个奇异的景象,只有一个三四岁大小孩子嘻嘻的笑着,还伸出肥肥的小手不断的拍打着,好像在为这个表演鼓掌。那几个吊在阿尔丰斯身后的小混混由于受到角度的阻挡,也没看到这个异变。
两百码,阿尔丰斯现在才领教到这个家伙真正的实力,法术、异能和武技,三者合于一身。这随意打出的一拳所用的确实不是魔法,拳力是通过地面传到树身,造成破坏性的冲击。阿尔丰斯甚至能感觉到力量的传递导向,这一手他自问也能做到,不过只局限在五码范围内,在这个距离上他也能用拳头隔空将树干震裂。二百码,除了神之外,恐怕没有一个人类能办到。
“神最低阶的神祗来到这个晶壁都能产生方圆一里的领域,而我,只能控制两百码左右,最多只能算个普通的半神,顶级半神起码要将自己的领域提高到四百码才算勉强踏入神界,拥有向低阶神挑战的资格。”那人轻轻吹去手背的泥土,“而且,普通的成神途径对我是并不适用,因为我是一个巫妖,要是我出手争端神格和神职,马上就会成为一群中阶神竞相追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