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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手杖,她竟一直视而不见,她太狠心了,“还能治愈吗给乔治看过了吗”
“不疼,不疼左造琴子一年前害得我腿瘸,我一年后让她见了阎罗王哈哈哈”魏治明开怀地大笑,他重返沪上部署暗杀左造琴子的计划终于成功,他终是为萧叔报仇了,他能不笑吗能不畅快淋漓吗
那个妖冶的日本间谍做梦也不会想到,周密狡诈一世的她,竟被他部署的狙击手轻易地射杀在百乐门的咖啡厅门外。
有道是,百密一疏,失了性命。
他做了这件大快人心的事,周董等人都为之兴奋,临行之前,还特意请他相聚。
笑够了,他的额头抵在锦夕的额头,眼入眼,手贴贴,心吸心。锦夕亦感同身受,抗战爆发之后,虽然还是行走于灰黑不明地带,但他做的事却是忠义之举。
“柳承,我不会离开你,你也不能离开我。”锦夕举起一根小指指头,与柳承的小指勾住,她的笑靥如此璀璨,仿若一朵娇红的玫瑰,绽放在柳承受面前,“我今夜对明月起誓,天地为证,我苏锦夕永远和柳承不分离。”
柳承黯然泪下,他的锦夕终于主动说,一生不离开他,他今生还夫复何求
“我柳承起誓,永不负苏锦夕,永生永世做苏锦夕的丈夫。”
春暖花开,夏荷蝉鸣,陪都的生活依旧水生火热。日军的炮火在陪都的外围转来转去,看来是想猛攻渝城了,渝城作为陪都,地位相当重要,日军若抢占了它,就等同于向世界宣告,我们亡国了。
这个陪都输不起,所以必须死命还击和保卫,军团全数上阵,军民团结一心,使日军的一个月拿下渝城的妄语破灭了。
战争持续着,魏治明和锦夕过上了一段短暂的恩爱,琴瑟和鸣的生活。日军的大炮,飞机,坦克,全数上阵,把出去陪都的路都给拦阻了。魏治明人出不去,只好隔空指挥外面的秘统局成员。
乔治的突然出现,让魏治明和锦夕得到了一个出人意料的消息,乔治在码头上碰见了锦珠。
乔治告诉夫妇二人,锦珠变了。
锦珠不愿见他们,就此远离,临行之前,给锦夕留了一封信。三人中总有一个多余之人,此时的锦珠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她之所以离开,也是给自己找条出路。
全新的人生观铺展在面前,锦珠心想,走的远了,他们清净,她也可以静下心,择选一条正确的路,比其他任何事都重要。
锦珠自然不会拿枪上战场,尽管她对用枪之道十分熟悉。成为一个红十字会的战地护士之后,没人知道她是个身手敏捷的特工人员,实际上,她除了隐瞒之外,也不愿意在从事那行。
光明正大的救死扶伤对锦珠来说,是重见光明的开始。她并不像其他护士那样胆小,有时甚至还会穿梭于尘土飞扬的烽火前线,于她而言,正面交锋的战斗让她觉得过瘾。
她在救死扶伤的工作之后,偶尔会怅然失神,望着敞阔的厂区中,铺满了床位,每张床上都躺了病患,他们或伤,或痛,或哼唧。
心下庆幸,那人不用遭受炮火的威胁,姐姐也相当安全,相对于烽火连天的长临,渝城作为陪都,被重兵把守,被军团的兵力保护得相当好。
置身于炮火轰炸的长临,她没有想过离开。地动山摇的长临城,房屋倒塌,地坑不断,常常是一片火海之后又是一片废墟薛司令带领的军团英勇抗敌,顽强抵抗着日军,她不相信日军能攻下长临城。
可无情的事实摆在面前,面对敌军的猛烈轰炸和攻击,长临城毁于一旦。薛司令死守不下,手下的将领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他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气势汹汹的日军大摇大摆地闯进长临城。
眼见长临城就要被攻下,该撤走的人员和部队,都在以最快的速度撤退,逃往大山巍峨的西部山区。
炎热如火炉的长临硝烟滚滚,残恒断壁,一座古城被烧得片甲不留。
在火炮不断袭击下,锦珠和红十字会里的人一路狂跑,必须要跑到郊外隐秘之处,才可以找到大卡车。大卡车不敢进城,恐怕被敌机炸毁。
路途遥遥,她们也不能耽搁。
一个炮弹忽然由天而降,不幸在锦珠的前面爆破,她失去意识之前,眼前火烟浓烈,前方的同事们全不见踪迹。
破碎的衣片和肢体不知属于谁
她若跑快一步,亦葬身火海。
眼角噙着泪,是浓烟和火呛所致,还是悲恸于心她大约可以想像到自己的下场,灰暗的天空逐渐压低,最后,她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醒来之时,锦珠看见了上方的琉璃色苍穹,吊挂的欧式灯具。巨大的陌生感和错离感令她立即揉顺了眼睛,撑着身子坐了起来。她迅速地环顾四周,诡谲的黑暗之处,竟点燃了一排蜡烛,像是冥界的地狱。
我这是入了地狱吗锦珠望着眼前的陌生景象,心中不止恐怖和战栗,让她更困惑的是,身体的温度竟如此的热,热到汗流浃背,她幻想着,自己定是下了人间炼狱。
再一定睛,一袭黑色斗篷突然出现在一排柔亮的蜡烛之后,锦珠顿觉口干舌燥。她以为是冥界官史来捉拿自己,挣扎地站起来,不顾腿软手麻,就要逃走。
斗篷似乎会飞,一会就闪至身边,把她给卷了进去。她下意识地抗争,被人强迫抓打的滋味早已植入身体,反抗起来,也是不考虑后果。
待她明白过来,自己不过是一根草芥之时,她也不与那宽敞斗篷之下的人斗争了,“拿去把我的命拿去”呼哧呼哧地说了一溜的话,那人顺势搂紧了她,然后把头上的黑色帽兜往后一甩。
初一眼,锦珠还以为是幻觉,再一眼之后,她要被眼前的人给吓傻,唇瓣蠕动了几下,“你是来找我索命”
那人的容颜转变,眼球比以前还要透亮,只是深沉如潭,如雪的肌肤是那人的一大特征,就算过去十几年,依然皎白胜月。
那人抓住她的双肩,紧握之下还透着一股震慑力,“苏锦珠,你还记得我,你还记得我。”
回想初见那人之时,他握着书卷在庭院中朗朗踱步,她则是被两个凶恶的婆子压着胳膊,走过了他的身边。
那时,她的屈辱,他可懂那时,他的怜悯,她可知不,她并不知道,从她那双透着鄙夷仇视的眼神中,他看到了自己那丑陋的父亲。
父亲的所作所为,他这个儿子要拿身家性命来赔付。她一直以为他死了,却不知道他助她逃出赵家之后,他也跟着销声匿迹,就算父亲身亡,他也没有回家。
光阴飞梭,物是人非。
两人在豆蔻年华的初端相识,不敢了解,不敢相知,直到后来逃走,锦珠都不怎么了解他,更不敢轻易地想起他,只怕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重复在心底。
所以,她选择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