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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让他去死,他是不能拒绝的。在被押往许都的路上,吴质也在暗中琢磨啊,是公此计,究竟是要对付谁呢难道他想趁机掀翻校事不成吗直等见到了赵达,才恍然大悟这家伙跟是公有前仇啊,是公一定是想收拾他了。
可是是公设下这个圈套,又要怎么坑陷赵达呢自己真的能够全身而退吗吴季重也不傻,甚至论起政争来,在原本历史上他当曹丕心腹的时候,本领肯定要在今日的是勋之上,或许比关靖也并不逊色。所以他不虑胜,先虑败消息是故意泄露出去了,但物证绝不能让人逮着。空有人证的话,是公或许就有办法挽救自己了。
于是他也建议是勋,说你把人证都召上来,看我一个一个把他们给驳了。吴质论口舌不及是勋,但相关自己的案子,又有那么多天的反复思忖,对于驳倒那些所谓的人证,还是有一定信心的。左右不过就是那个听风就是雨的小吏,以及帮自己联络是魏的两名军士,还有偶尔撞见运输车队的一个农夫吗我要是连这些乡下人都对付不了,还能为一县之长
然而是勋还是摇头,说不必召唤人证。说着话转过头去,面向杨沛:“据某问来,吴长实未输盐铁入鲜卑拓拔部也,可当庭释放。”
杨沛刚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润嗓子,听这话差点儿没喷出来你问过了说没有就是没有就要我放人哪有这样审案子的若非堂堂是宏辅,我还以为来一妄人、疯子呢。当下轻咳一声:“人证是在,何得云无”
是勋一撇嘴:“便有又如何便吴季重实输盐铁入鲜卑中又如何便有此事,也是无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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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律有明文
是勋根本不必要召唤人证来对峙,甚至根本不管吴质是否真的向鲜卑拓拔部输入过盐铁,就直接宣布吴质无罪。此言一出,堂上、堂下莫不哗然。
其实盐、铁,盐、铁,关键在铁而不在盐。西汉武帝时代盐、铁曾一度官卖,作为重要战略物资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其后虽然禁令废弛,但在对匈奴等北方游牧民族的贸易方面,仍然采取严禁的态度所以习惯上盐、铁并称。然而禁止食盐输出,并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况且草原民族也未必就有多缺盐他们搞不到海盐,但有可能搞到岩盐和池盐,只是对于内迁或者内侵入朔州、并州北部的那些部族来说,相对缺乏而已。
至于铁,尤其是铁制兵器,那是必须严禁的。草原民族缺乏铁矿资源,更缺乏开采和冶炼的技术,所以武器相对粗劣即便如此,他们靠着骑射之能,就已经给中原王朝惹出不小的麻烦来了,这要是再输出好铁、好兵器,那还得了吗
古代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原的冶铁技术都要远超周边少数民族地区,汉军之所以能战,很大程度也是靠着器械之力,倘若两者得以持平,对外战争就要艰难得多。比方说前汉吕后执政时期,因为一度与南粤国关系紧张,就临时颁布禁令,禁止向南粤输出铁器。
当然啦,禁令虽然颁布了,但是南北方的国境线都相当长,很难彻底控扼。加上私商们为了谋求高利润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仍然有大量的铁器被暗中输至境外。再加上部分冶铁工匠或被掳。或私逃,提升了少数民族的技术能力,所以武器水平也在逐渐拉平中。终究那个时代,彻底的技术封锁是很难完成的。
灵帝时代,蔡邕时为议郎,在出击鲜卑的问题上曾经上书谏阻,奏书中就说过:“自匈奴遁逃,鲜卑强盛。据其故地,称兵十万,才力劲健,意智益生。加以关塞不严,禁网多漏,精金良铁,皆为贼有;汉人逋逃,为之谋主,兵利马疾,过于匈奴”
“精金良铁。皆为贼有”,就是禁令不严。导致大量铁器,尤其是铁兵器外流的结果,由此而产生的鲜卑“兵利马疾,过于匈奴”之恶果,有识之士是看得很清楚的。
所以对于吴质之案,无论是擒人的赵达、审案的杨沛,还是堂下旁观众人,都以为是勋要在人证方面大做文章,从而试图抹消掉吴质的嫌疑。可是没有想到,是勋开口竟说:“便吴季重实输盐铁入鲜卑中又如何便有此事,也是无罪”当下无不哗然。
难道是宏辅仗着丞相的宠信,打算硬生生阻挠刺奸办案吗
杨沛、赵达的面色都变得非常难看,倘若换了一个人,便当场喝令小吏将其乱棍打将出去了。然而是勋终究不同旁人,杨沛只好沉着脸问道:“司直此言何意法有明文”
是勋打断了他的话,但是却不瞧他,只是盯着赵达,沉声问道:“汝言输铁入鲜卑为罪,未知法有明文乎”
赵达瞥一眼杨沛,心说果然是勋是冲着我来的,好吧,杨孔渠你就好好跟上面瞧着,看我来对付这个狂妄之徒。但他表面上对是勋仍然毕恭毕敬,拱手答道:“司直非法官也,或不熟律令,确有其法。”
是勋一撇嘴:“未知为律耶为令耶为科耶为比耶”
赵达恍然大悟原来你在这儿等着我哪
汉代的法律,共分为四种类型:其一为“律”,即由政府制定、皇帝颁布的具有长期性、普适性的法规;其二为“令”,即由皇帝临时颁布的政令,其效力等同于甚至高于律,但缺乏长期性和普适性;第三是科,又称“事条”或“科条”,是指律以外关于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种单行禁条;最后为“比”,即当某事并无明确法令约束的时候,对照近似的案例加以审断有点儿类似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
不得向胡人输出铁器,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情,但其来源,知道的人便不多了。赵达心说原来如此,你大概以为此为“令”也,而非“律”也,故此可以在时效性方面打马虎眼。因为这规矩是前汉时候就颁行的,后汉就赵达所知,并无再下诏令重申,所以是勋就可以说啦:“前汉之令,如何还能适用于本朝耶”
想到这里,赵达不禁冷笑,心说果不出我所料,是勋对法律规章所知还是有限啊。确实,汉法非常繁复,别说一般官僚了,即便象杨沛这类法官,也未必都能读全喽。秦人以吏为师,想当官先做吏,而为吏者不通读法典可不成。汉代,尤其是后汉则不同,高官显要都是读经起家的,儒家经典大多能倒背如流,法律除非职务正好对口,否则谁有空再去学那玩意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