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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东哥拼命,那么我们就不用大海捞针一样去找老爷子了,我们干脆就盯住东哥的行踪,早早晚晚老爷子一定会现身的”
黑夜已经拉开了序幕,城市里到处霓虹闪烁,把无数的高楼大厦映照得如同隐藏在暗影中的怪兽,街上的行人不减反增,熙熙攘攘的人群喧哗着出入每一个灯红酒绿的夜场,酒精和女人,烟草和奢侈品,无一不刺激着疯狂的人群,似乎在进行着世界末日前最后的一场狂欢。
程红军盘膝端坐在床上闭目养神,耳边传来逐渐变大的喧哗声,透过眼皮传递到眼球的光感也越来越暗淡,程红军耳聪目敏,心里约摸着时候差不多,轻轻从床上跳了下来,简单的整理一下衣服,挂上房门后左右看了看,沿着走廊尽头的木质楼梯闪出了旅馆,自始至终没有发出一点响声。
东哥是省城的名人,开发楼盘的初期,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不止一次地接受过记者的采访,登上过省城的报纸和电视台,程红军有心算无心,用一下午的时间早已经做好了充分的调查,把东哥的样貌深深刻印在心里。
程红军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旧报纸,报纸上隐约可以看清半张人脸,西装领带,嘴角挑着一丝成功人士特有的、一切尽在掌握的微笑,正是登报的东哥。程红军用力地捏着掌心的报纸,骨节微微泛白,如果细看的话,程红军的指尖处居然闪烁着一小团微弱的白光。
程红军看似沿着马路毫无目的的行走,眼神却一直瞟向自己指尖的白光,这团白光明灭不定,随着程红军不停地改换前进的方向,白光时而消失,时而出现,忽强忽弱。最终,程红军脸色一松,终于锁定了一个方向,大踏步地向前走去。每前进一步,那团白光就更盛一分。
如果有异能组织的人在场,一定会对程红军所展现出的能力惊讶不已。因为老爷子赫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追随者”。
“追随者”在异能者中的数量非常稀少,一直都是各股异能势力争取的对象。追随者的异能用途十分巨大,这一类人可以通过目标人物的体貌特征进行感知上的远距离跟踪,像程红军这种纯粹的血脉更是可怕,一旦锁定了目标,只要接触到目标人物使用过的物品,或是从各种渠道获得目标的特性,无论你躲到天涯海角,都可以单纯通过感知异能找到目标的具体方位。
眼下,程红军仅仅依靠东哥登载在一张旧报纸上的肖像,通过简单的搜索,就锁定了东哥所在的位置,随着程红军前进的脚步越来越快,老爷子指尖上的那团白芒随之越来越耀眼,最后终于像一颗日光灯泡一样,光芒大盛。
程红军一直用那张旧报纸裹住自己的手掌,那团白光看上去就像塞在报纸里的一只手电筒一样,程红军最终停下脚步,望了望街对面一家喧嚣吵闹的酒吧,只见酒吧闪烁的灯牌上赫然刻印着四个大字:金碧辉煌。
金碧辉煌是酒吧的名字,当然也是东哥名下的生意,酒吧的营业场所是一栋三层高的独楼,这在寸土寸金的省城可是一份不小的产业。酒吧内的整个装潢极尽豪华之能事,从头到尾都装修成西方黑铁时代的古典风格,哥特气息浓厚。
酒吧的一楼对所有客户营业,室内按照美国西部的样式摆放着四圈长长的吧台,高脚凳随处可见,有穿着火爆的应招女穿梭在人群中,手里的托盘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烈酒,不时朝酒醉的揩油男人抛下一个故作娇嗔的媚眼,然后扭着水蛇腰款款离去。
吧台的正中央是一个钢铁颜色的巨大舞台,舞台上常年有当地的地下摇滚乐队驻场演出,整齐的金属段子,蛮牛一样的鼓手,披散着漆黑长发的吉他手,身体上到处是钉子和穿环的歌手,后朋,硬核,英伦,你方唱罢我登场,把酒吧的气氛一次次推向。
就是这样一个省城流行的前沿阵地,却闯进了一个不速之客,一个穿着朴素,满面皱纹,浑身散发出淡淡泥土腥味的农村老爷子,拎着一张旧报纸,颤巍巍地走了进来。
给读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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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金碧辉煌
金碧辉煌作为省城有名的夜场,门口自然有维持秩序的保安,就连大厅内也穿梭着不少便衣打手,像模像样地带着蓝牙耳机和隐形麦克,随时向监控室报告夜场内的动静,如果真有不开眼的家伙敢在这里闹事,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被制服,然后像拖死狗般扔到僻静处暴打一顿。
程红军十几岁入伍,当了大半辈子的兵。参加过无数场真刀真枪的战役,杀敌无数,从死人堆里挣出一条命来,身上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场。即使现在穿着打扮跟一个普通的老农民毫无二致,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气势却是让人不敢看轻。
程红军刚一进入金碧辉煌的门口,顿时像变了个人一样,身上的气势为之一敛,凌厉的眼神开始变得空洞而浑浊,佝偻着腰背,手里变戏法般变出一个脏兮兮的编织袋,看上去完全是一个弱不禁风的拾荒老人。
半个小时前,一直在金碧辉煌附近蹲守的程红军终于得到了机会。因为程红军早就知道东哥是做什么生意发的家,像金碧辉煌这样的夜场也不会十分干净,一定会有违禁药品之类的东西出售,否则客人不会玩儿得很嗨。省城最近对刺激神经类的药品管控十分严密,所有敢于私下出售的夜场都是时时送货,每次送来的货量不大,就算被抓住也没什么大罪过。
送货者大多是未成年的孩子,或者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铤而走险的闲散人员。金碧辉煌也不例外,因为风头正紧,东哥只敢在夜深的时候出售一些药量不大的小药丸,几十块钱一颗,就这样还只敢卖给熟悉的客人,每次的出货量只有几十颗,利润不大,聊胜于无而已。
给金碧辉煌送货的是一个跛脚的拾荒老人,东哥眼光老辣,看准了这个流浪人年老体衰,没有户籍孑然一身,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东哥吩咐金碧辉煌的后厨,把每天剩下的残羹冷炙打包留给老人,老人每晚定时来领取的剩饭的同时,顺便把垃圾袋里的小包“货品”带过来,双方你情我愿,各得其所。
程红军虽然不懂得这些江湖上的门道,不过人老精,鬼老灵,一道通,道道通。程红军知会的是战略战术,信奉的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一双鹰隼般锐利的眼睛早已看出拾荒者的来路不正,趁着拾荒者俯身在垃圾堆里捡拾饮料瓶的时候,程红军从背后悄然跟了上去。
程红军心疼拾荒者也是个苦人,并没有害了他的性命,只是用手刀将拾荒者砍晕,拖到垃圾堆旁边的僻静巷弄里。看了看拾荒者布满沧桑褶皱的脸颊和皲裂掌纹中的泥灰,程红军喟然长叹,想了想,终究还是掏空了自己的口袋,把所有的钱一股脑塞进拾荒者的衣袋,拎起拾荒者手里的编织袋,在里面仔细的搜索一番,指尖触碰到一小包圆溜溜的坚硬球状物,掏出来顺手摔进一旁的垃圾桶里,这才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