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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63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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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这位“保护者”不是特别理想。

“那就从头说起吧,遗憾的是,很多事情我都给忘了,在一遍遍的轮回之中,我丢失了太多的记忆。”

“轮回”

“嗯,我是这世上唯一的轮回者。”

窗边的两名歌伎对这场交谈毫无兴趣,事后就算有人问起,她们也想不起自己听到了什么。

秦先生遗忘了许多事情,但是大致脉络还在心中。

时间回溯到十三万多年前,魔族正如日中天,但他们的数量一直不多,高峰时期也不超过十万。最后一任魔王专心致志于消灭神树与最后一批异兽,为了培养一批高等奴仆,他允许道统三祖在魔族中间传播道法,结果产生的却是一个强大至极的对手。

在最后一战中那是现在的人类与妖族想象不到的惨烈战争,其中细节魔王却不记得了魔王在即将一败涂地的时候做出一次不得已的选择:集中残存的法力,将自己的魂魄送走。

魔族的存在方式比较独特,虽然分为将近十万名个体,他们的情绪与魂魄却是连在一起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魔王送走的不只是自己的魂魄,每只魔族的魂魄都被带走一点。

道统大获全胜,却也受损严重,无力消灭最后一批魔族,于是夺去魔族的躯体,施法开辟虚空,将魔种关了进去。

三祖打算等道统恢复实力之后,再进虚空彻底消灭魔种,永绝后患。

事与愿违,道统三祖很快就去扫荡虚空,明明将魔种逼到绝路,可是剩下的最后一只怎么都杀不掉,无论多么强大的法术对它都没有效果。过后不久,这只魔种分裂出成千上万的同类。

三祖强取魔种的全部记忆,终于从蛛丝马迹中找出线索,原来魔王之魂还在世间飘荡。

数千年里,道士们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使用种种手段,甚至在每一件主法器之内都灌注魔种,以吸引魔魂现身,却一直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魔魂不可能认输,肯定想夺回魔种的力量,却从来没有做过哪怕是最简单的尝试,三祖至死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魔魂最初的计划的确是重夺魔种,但是为了躲避道统的追杀,他施法将自己送入轮回,这改变了一切。

轮回能让魂魄寄附在胎儿体内,阻止胎儿自身的魂魄成形,从而永远占据这具身体,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在十四五岁之前,魔魂丧失一切记忆,成年之后才会慢慢觉醒,根据体质的不同,这具身体还能再活二三十年。

初期的几次轮回不太顺利,那时道统刚刚得势,人类尚未诞生,妖族受到围剿,魔魂的新身甚至没挨到成年就在混战中被杀死了,他的一些记忆,最重要的是一些情感,就是在这个时候丢掉了。

直到人类诞生,道统也稳定下来,整个世界再度步入繁荣,魔魂才能进入完整的轮回,觉醒之后的魔魂突然发现,自己对夺回魔种和报复道统都不感兴趣了,只想就这么一直轮回下去。

“不能让魔种找到我。”秦先生不管说到多么紧张的事情,都没忘记嗅闻酒香和欣赏那两名百无聊赖的歌伎,“力量会改变情感,强者与弱者的心态截然不同,只要与魔种结合,我就会向道统、向整个世界复仇。我不想做折花的事情,可是一旦拥有折花的力量与机会,谁也经受不住诱惑,包括我。”

“你还是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找我保护你。”慕行秋不想对秦先生的说法做任何评价。

“因为芳芳,因为轮回。”秦先生说。

第八百七十六章 收集者

黄铜法器化成的金色湖底已经消失,据说是被当年占据断流城的妖族毁掉的,取而代之的是寻常水生植物,鱼虾倒是因此兴盛起来,在水底游来游去,比在水面上泛舟的人类更显悠然自得。

慕行秋和秦先生被撵出了夕照楼,再多的金银也抵不上权贵的一句话,何况他们的包囊里已经掏不出更大块的金银了,夕照楼即将迎来生意最火爆的时段,一老一小两名古怪客人必须让出房间。

慕行秋并不在意,他不觉得夕照楼有多少吸引力,能离开那个酒味弥漫的狭小房间,他很高兴。

秦先生也不在意,折花入药是一门生意,可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进行,对景赏花却是对瞬间感觉的捕捉,一旦捕捉到手,感觉也就消失了。酒香已经浓得变味,越来越接近醉鬼的呕吐物,两名歌伎也在无聊的等待中失去了曼妙的身姿,腰肢弯得像是烤熟的虾,她们实在受不了这两名客人的怪癖,决心用最不美丽的面孔示人。

“美不能持久,它在变动中永恒。”秦先生坐在船头,几步之外,慕行秋亲自划桨,他手里剩下的一点散碎银子只够雇用一艘小船,秦先生倒是没有抱怨,“这正是轮回的美妙之处,我在一遍遍的重生过程中体验生命最美的一部分,然后在它变得面目可憎之前及时脱身。”

生命充满了偶然,秦先生为此着迷,就像那些醉心于收集某种物品的鉴赏家,一开始,他们追寻那些有着明显区别的藏品,慢慢地,目光变得刁钻而精准,藏品之间的区别因此变得越来越小,也就是从这时起,开始划分出内行与外行,在外行看来混沌一片的收藏物,在内行眼里却有着清晰的区别与等级。

好与坏一目了然,好与更好之间的差别却只有内行才能鉴别出来。

凡人收集花、鸟、木、石等物,魔魂收集人生。

帝王将相、奇人异士就像是喝到肚子里的酒、过分亲昵的美女,都属于折花一类的煞风景之举,如果不小心轮回到这样的身体里,魔魂会在觉醒之后不久就会郁郁而终,重新投胎。

看似庸庸碌碌的普通众生,才是魔魂最感兴趣的人生,他从中看到了无穷无尽的差别,又从差别之中体验到妙处。

秦先生非常普通,出生在没落的官宦之家,很小的时候就有意当一名教书先生,觉得这个职业“很有趣。”觉醒之后他才明白,原来教书先生是他从来没经历过的人生。

教书是个很有意思的行当,秦先生喜欢看到孩子茫然的眼神,对他来说,字句与书籍是一个充满光明的世界,对懵懂无知的孩子来说,这却是一片黑黢黢的森林,到处都有毒蛇猛兽。秦先生对教书并不上心,只喜欢站在光明世界里饶有趣味地看着孩子们胆怯地摸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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