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4(1 / 2)
满目的贴着“治脚气、包小姐”式样的小广告。沈步申就站在我面前,晕黄的路灯洒在他的脸上,他的侧影投射在地面上,异常的高大。我做了一个下午的心理建设来应对这场表白,却在见到他的那一刻统统被瓦解。我不敢看他,怕被拒绝太难堪,纾解的办法就是盯着小广告上那个女人的胸转移注意力。
我始终盯着那个广告上的女人,渴望得到肯定答案的心里让我的声音随着风变得破破碎碎,但还是假装轻松,坚定的一字一句,“申哥,你看,咱也认识这么久了,你没女朋友,我也没男朋友,咱俩在一起凑活凑活得了呗,我长得也不难看。咱俩之间的阻力其实特少,除了年龄。你就别嫌弃我年纪小了,我都不嫌弃你老,毕竟年纪这种东西也没法儿改变。拜托委屈你再多撑几年”
我想了一下,犹犹豫豫再次开口,“要不适当的时候允许你合理使用你的左手,不能再讨价还价了,如果你想找别的女人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我是绝对不会允许的,就这样。”之前还很紧张,说完这番话我反到淡定了,静静的等待着对方的宣判。
我那时才多大好像还没有15岁,说的话却毫不知羞。其实这也没什么,有次我去他们家玩儿小霸王,在一沓游戏带里看到一张盘,还就上面印着的那个搔首弄姿要露不露的女人的胸型与太平讨论了半天。
我这个人本来就没什么节操还死不要脸,沈步申比我大七岁,他一定是冷静理智的,我忘了当时他是什么表情了,只记得他沉默了好久用一句“我不喜欢你”很是简单直接粗暴的拒绝了我,然而这反倒让我更想把他变成自己的。
我心大,也很想得开,只要他的取向是符合大流的,那么我就还有机会。表白这件事情本来不是a面就是b面,他会拒绝我完全在可能性之内,很合理嘛。那时候年纪小,没什么太闪亮的闪光点,越挫越勇的精神倒是很可嘉,感情嘛,总是要经历考验的,“不喜欢”到“喜欢”也不过是少了一个“不”字而已。
这么多年下来,我或明昭或暗示,或直接或婉转,我向沈步申表白了346次。如果平均一天表白一次,这么算来,十年里,我大概有一年的时间都是用来表白。
我不知道这个数字对他意味着什么,对我来说,这代表了我的爱情,代表了我多年来的念想,执念没有越来越浅,反而更加刻之入骨,爱情没有在一次次拒绝中消磨殆尽,反而更加渴望能够得到一个圆满的结局。虽然我现在偶尔也会反思当年我是不是脑了残了才会跟他表白,才会把我们的关系立于这么一个尴尬的境地。
如今的场景有如多年前一样,沈步申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跟着,隔着大概两三步的距离。其实我们很近,触手可及的那种近,如果我们可以跨越过这十年的距离。
“你后悔了那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呢,你还会不会跟他表白”一年前,沈步申出国,我出院,沈太平在病床前难得正视着我的眼睛问我。
我收回思绪,加快了自己的脚步与他并行。我后悔吗怎么可能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就算有我也不会吃,因为我从没想过要放弃。坚持喜欢他是我人生的惯性,没有人告诉过我该如何瓦解这个惯性,当然还要坚持下去,我认为我希望得到回应这个要求一点儿也不过分。
不过现在走在我前面的这个人明显和我持有不同的意见。我蜷了蜷脚趾头,脚上他刚刚无意碰到的温度还在,沈步申但凡能回应我一下,起码消失在这个世界我也能含笑九泉了。
“你要把我带哪儿去啊申哥,不见得是被我围追堵截的太狠想要杀人灭口吧”沈步申终于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停了下来,我双手抱胸假装害怕的样子,实际上是借害怕之名行调戏之实。
见他不搭我这一茬儿,顿时感到无趣,冲他嚷嚷,“拜托,能不能高兴一点儿,整天冷着脸是病,你请早治个病可好你妹就是没及时吃药才变成现在这个面瘫样儿。你看我这一年都没骚扰你,表现这么良好你就再给我笑个呗。”
我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都已经是狗腿的讨好了。调戏的不到位,反倒把自己置于险要的不利之地,真是不应该。怎么说沈步申也算我的老竹马,虽然我是没有什么节操,但我申哥可是节操满满的。他要是惦记上谁了,杀人灭口这种事情他都是不屑一干的,充其量不动声色间让其生不如死而已。
我希望被他惦记上,但不希望生不如死。
我没什么对他说的,该说的不该说的早跟他说完了。他要跟我说什么,我用脚后跟儿上长的那个痣想都想的到。那烂熟于心的拒绝理由无非是以下几类:
“你是个好女孩儿,你应该找个爱你的人。”温柔的好人卡类;
“咱俩不合适,从头到脚乃至思想都不合适,你应该找一个适合你的人。”犀利的价值观迥异类;
“你size太小,我不喜欢小size的女生。”合理的sizesize这尼玛也可以当做拒绝条件
当然,这些只是无数拒绝理由中的一小部分,我以为我忘了,却一触及回忆,发现我还是一如既往的记得。被拒绝的回忆真心不美好,这样的不美好虽然令人深刻,但这毕竟是我和他,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堆积起来的琐碎,我怀念这些琐碎有如怀念这个人。
婚礼的展台已经离我们挺远了,远处的喧闹与我无关,此处的安静让我烦乱,我摸不清他的意图,反正他的心思我从来就没懂过,如果还想和他好就不能太贸然行事。
所以状况是我们之间没有了像以前一样源源不断的话题,全然转化成了现在的这副冷静。
于是我挺了挺胸,决定先发制人,“我已经从34a变成了34b,size不算小了,这个障碍条款可以排除掉了吧。”
沈步申愣了一下,一阵沉默。等他反应过来我说的是什么的时候皱了皱隽华的眉眼,倏地笑了。
他笑了,我虚了。
不常笑的人笑起来更打动人心,而有的人就是喜欢在不经意间恰到好处的散发他的魅力,就是不知道他这份魅力我有没有福气消受。
我完全有理由怀疑这哥是个精神分裂,刚才在展台上把我当陌生人装不认识我,一会儿面无表情目光寡淡的像黑无常,这会儿又冲我笑得这么和煦,我真是醉醉的了。
沈步申隔着几步的距离看向我,他说,“嗯,不算小。”
我顺着他的眼神看过来,发现他看向哪里的时候,尽管脸皮够厚也是不争气的红了,欲盖弥彰的转移话题,“礼礼物呢不是说给我带了礼物。”
“礼物今天不方便带过来,晚上你自己来我家取吧,我换了住的地方,新地址你问太平。”
“”,我的脑子里又开始有粉红色的小泡泡开始往外冒,大脑皮层控制注意力的位点完全集中在“晚上”、“我家”,我不得不产生联想。因为这两个词实在是太容易让人产生联想了
呼气吐气,我咽了咽口水做心理建设,脑子里粉红色的泡泡让我勇气倍增,我偏头看他,嘴里的话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我知道我长得好看啊喂,你这是邀请我吗我抵抗不了诱惑的,你不要勾引我”他不吱声,我继续哔哔哔,“你别不是打算喜欢我一下了吧真的吗不会是真的吧啧啧,看来我要多年媳妇儿熬成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