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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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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郭采洁的即视感。

我受到极大的刺激,这比听到靳阳阳结婚的消息还让我消化不良。我决定吃点儿东西冷静一下压压惊,于是趁我妈不注意溜到了餐区。

要说这靳阳阳家里条件一般,但嫁的老公倒是大气,至少这个婚礼很大手笔,露天高尔夫球场上一望无际全是绿色,环境相当原生态,风景极好,餐品自助且花样百出,连服务生都格式统一的一水儿俊男美女,壕就是壕,普通人如我无法企及。

我从一个小帅哥的托盘里拿了饮料,手中香槟杯里的黄色液体冒着一个个小泡泡,我透过黄色的液体看向面前的一片白色,白色的桌布,白色的玫瑰,白色的宾客席座椅,白色的西装,白色的婚纱,白色的布景,透过酒杯都覆上了一层浅浅的米黄色,远处的一对新人已经开始倾倒香槟塔,在这一片其乐融融的似白非白中,有的人在笑,有的人哭了,有的人冷漠,有的人狂热。

我摸摸眼角,发现我心灵的窗户竟然也是潮湿的。

我确定我看见了沈步申,他回来了,从遍布郁金香与大风车的阿姆斯特丹。

本科时一个我很欣赏的老师上课时告诉我们某某某曾经说过,“乐观的人都肤浅,悲观的人都深刻。”彼时我嗤之以鼻。这个说法与我从小被灌输的思想相差十万八千里,连幼儿园的阿姨都告诉过我们笑比哭好,我乐观还有错了

可是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有点儿明白了,对这句话深以为然。而我,也从肤浅到深刻再到肤浅循环了好几个轮回。

我现在应该算是有点儿悲观的深刻了,因为我在追求沈步申的道路上令这个轮回圈得到了充分的实践。

回神再看的时候,那个好看的背影已经消失在拥挤的人群中。美好温暖的夏日阳光变得面目可憎起来,周围的一片白色看得我眼花缭乱,手有些软,杯子都握不牢固。眼看我今天精挑细选用以在靳阳阳面前找补回脸面的“战袍”就要被那杯黄色冒着小泡泡的液体光荣的添上一笔了,却在千钧一发之际被解救于水火。一只修长的手将香槟杯重新放回我的手里,好听沉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没事儿吧”

我有事儿我能有什么事儿不就是偶遇了我追了十好几年死活也追不上始终躲我远远的那个臭不要脸么。

我说沈步申臭不要脸真不算冤枉他,他从小到大都是一副蹲坑蹲不出来一脸便秘的死样子,拽成个二五八万,高高在上不可侵犯,气质华贵的当自己是欧洲哪个国家的王子或者是中国古代哪个城主的儿子,见谁都不搭理,跟人欠了他贼多钱不还似的。但挺多女孩儿就是喜欢他这个调调,比如我。

沈步申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我亲妈换衣服的速度还快,而他女朋友虽然不停地换却从来没有考虑过我。我一年前生了场病,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我就寻思趁我还病着,装装可怜,说不定就把他拿下了呢,女追男不是隔层纱么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又跟他告白了一次,果然沈步申和我之间的那层纱的厚度明显比城墙拐角儿要厚多了,把人吓得连公司都不要就直接去了大荷兰。要我说,这丫也忒小气了,以前跟他表了那么多次白也没把他吓跑啊。

回忆不会销声匿迹,只会欲盖弥彰。心理学家契可尼有个理论,人们容易忘记已经完成的事情,对没有完成的事情会一直念念不忘,这是“人们一种天生办事有始有终的驱动力”,所以这一理论经常用来形容初恋。沈步申是我未竟的心愿,我的初恋无限美好至刻骨铭心,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对,沈步申算是我的初恋。从我记事起我们两家就是邻居,他妹沈太平是我闺蜜,我经常上他们家跟太平一起玩儿他的小霸王,他们兄妹也经常来我们家蹭饭。世间万物都是有规律的,接触多了肯定就容易发生点儿什么。可能我们邻居了几年我就喜欢了他几年吧,但真正确定“这种喜欢”是真的喜欢的时候应该是在初一,更小的时候我没有喜欢这个概念。当初我把我这种青春的悸动只跟我闺蜜一个人说了,而她太平却埋首于她的解析几何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嗤之以鼻,语气冷冰冰硬邦邦,她说,“你不是沈步申的款,趁早死了心,你要真想跟他有什么,我帮得肯定不是你。”毫不掩饰的陈述她的立场。

我偏不这辈子犯了那么多次贱,多这一次还真不算多,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爱死磕,尤其爱跟沈步申磕。

“你还好吧”见我不语,那人又问一遍。我抬头便看到一个穿着黑色西装深蓝色条纹衬衣高高瘦瘦的男人。他没有打领带,一手插兜,一手扶着我。长得不错,是我喜欢的款,搁以前我可能会调戏一下,但我现在没空儿,我这会儿要去找我的初恋。

我将手中的香槟杯放在长桌上,毫无诚意假模假式的道谢,拉着裙子就要离开,紧接着胳膊一轻,那个好看的男人拉住了我。

“我叫秦深,请问小姐怎么称呼”我顺着胳膊的方向看他,他放开手背在身后,斜靠在摆满食物的长桌上,一小会儿就看到一个小蛋糕就摆在了他的手心,他将上面的小樱桃拿下来放进嘴里冲着我笑,竟然还有一颗与沈步申一样的小虎牙。

他吃东西的动作自然流畅,不会让人感觉娘气,呈现出的反而是一种帅气的玩世不恭。

妖孽简直妖孽明明是第一次见的人,而面对他带着笑意深不可测的眼神却莫名对他有一种熟悉感,我烦躁的摆手,吼他,“叫谁小姐呢你才小姐,你全家小姐”

“那叫女士”这个叫秦深的男人全然不在意我的言辞不善,语气中一闪而过的漫不经心。

“请叫我宇宙无敌超级小清新有才华美少女,不谢。”我大言不惭的给自己安了这么些与事实不符的闪亮头衔,对方不置可否的笑笑,看着我不说话,但拉着我的手却没有松开。

好些年没人跟我搭讪了,现在的男人搭讪都是这个套路

我不耐烦的抽回我的胳膊,斜眼看他,“我知道你想干嘛,最烦你这种不直接的人了,你明明可以很直接地问我,姑娘,约么那么我也就可以很直接的让你滚蛋了,阁下自重。”对嘛,这才是正常的套路。他阻止我去找沈步申,我自然也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哪怕他长得好看也跟我这儿不顶用。

“这可真不算是个美好的开端,宇宙无敌什么来着哦,是美少女,慢走,希望在你下一次摔倒的时候我还有机会扶你一把。”男人举起双手摆在面前做投降状偏着头冲着我笑,慢慢向后退了两步,不忘调侃。我借道而走,并没有看到他眼睛中掩饰良好却瞬间闪烁的光芒。

、三

美少女始终没有找到初恋的身影,郁郁寡欢,于是猝死在别人的婚宴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如果这是故事的结局未免也太扯了。

事实是,我搜寻了一圈都没有再次看见沈步申,便一路横冲直撞到我爹妈跟前,颓丧着脸一屁股坐在他们旁边椅子上放空眼神。一个状似沈步申的身影,再加上一个半路杀出来帮了我却让我觉得深不可测妖孽男人,他们明显影响了我的情绪。我意兴索然,早就说过参加婚礼没劲儿了,有点儿想离开。

“你上哪儿去了,这么久”爹问。

“”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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