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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4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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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来真的了,于是开始收敛了一些,却没有就此作罢。反正,她就是不喜欢唐微微。

与此同时,贾有为在最初虽说不想和唐微微再有过多的瓜葛,但是有今日下午进一步的接触下来,对方还是有让自己欣赏的地方。

最起码,像她这样的富二代还在内心里面保持着一份对穷人的关爱在。若是没有,唐微微也不会为那些为了钱进行裸贷,卖卵子的女孩子进行设身处地的客观必要辩解。

完全就是长篇大论的臭不要脸,虚荣,拜金等等不好的言词进行各种站在道德至高点的批判这种自甘堕落,天生就下贱的女人。

四份前菜是开始由大堂经理领着两名女侍者,前三份逐一送了上桌来,而最后一份是放在了地面上给胖子。

在他们转身离开之后,唐微微慢条斯理道:“你给我讲讲茅盾文学奖那些获奖的作家吧”

贾有为左手拿着专用的餐叉,右手拿着专用的餐刀,却没有放下道:“最年轻的获奖者是古华,40岁。

他的获奖作品芙蓉镇还只用了16万字,算是目前篇幅最短的长篇小说,而比起同样是获得茅盾文学奖,却是篇幅最长的你在高原,那可是张炜用了450万字。

最年老的获奖者王蒙,81岁。平心而论,我对于王蒙老爷子还是由衷的敬佩。虽说我不怎么喜欢他的作品,但是对方这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活到老,写到老的精神是我辈学习的好榜样。

王蒙老爷子的一生还是带有点传奇色彩。他还做过文化部长,而我最是喜欢他说过得那一句,新媒体下催生出来自以为聪明的白痴。”

他说到这里,是才缓慢的放下了手中的专用刀叉餐具,伸出右手拿起郁金香红酒杯,呷了一口,接着道:“张洁获得过二次茅盾文学奖。

她作为女作家,倒是把男作家给压了下去。当然,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作家王安忆就最是不喜欢别人称呼她为女作家。

作家就是作家,加一个女字,让她感觉到有种被歧视或者标记上了特殊符号。王安忆可是文二代,没有读过大学,却是老三届,现任复旦大学的教授。

我最开始看长恨歌的时候,差一点就没有看下去。这一上来就是写魔都的弄堂,鸽子,一写就是十几页,而有的人就觉得好啊,好啊,好。

反正,我没有觉得有那种说不出来的好,倒是也能够体会到她文笔的细腻。书中内容写到了女主角参选魔都小姐,是才开始觉得有意思。

德国汉学家顾彬,也就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成员之一,就不喜欢王安忆的长恨歌。当然,王安忆本人也亲口说过,长恨歌被她写的乱糟糟的。

她让文青们熟知的作品是小鲍庄,而不是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长恨歌里面的女主角,绝对是拉仇恨的带有一种招好些人唾骂,宛如你在给那些把自己身体出卖换钱的女人做辩解一般。”

贾钱钱打了一个哈欠,并发出了“啊”的声音道:“好无聊。”

贾有为没有理会她,装着没有听见。他停顿了一下之后,继续自己和唐微微的话题道:“长恨歌里面的女主角就是出身寒微的魔都弄堂家庭。

因为自己长的漂亮,学习成绩也好,加之机缘巧合下参选魔都小姐,获得了第二名,却自觉自愿的嫁给一个已婚老男人当外室。

对方并没有什么威逼利诱,而她的父母虽说有无奈,但是也接受了现实,反对不了她的决定。

谁让自家穷,却又偏偏生下一个资质好的女儿魔都的社会风气一贯笑贫不笑娼,而本地女人给有钱人当小,不丢人,给穷人当老婆,才丢人。

在那老男人坠机死了之后,还给她留下了一盒子黄金,也算是有情有义。而她作为一个女人的一生,进入到了第二个阶段,毕竟是死了男人的未婚寡妇。

除了和一直爱自己的另外一个男人之间保持着或多或少的暧昧和纯洁的友谊之外,还和另外两个比自己年轻很多的男人睡过。

最后,她死于一个想要贪图盒子里面黄金来解决他当前困境的熟人毒手,却在书中没有告诉读者,凶手是不是被抓住,便结束了。

这不免让人唏嘘感叹,甚至略微遗憾她没有好结局,却是文学的最常用的表现形式,悲剧,以及后面的无限遐想。”

正文 第083章 处女

贾钱钱根本就吃不下那么多东西进入肚子里面去。于是,她觉得好吃的菜品,多吃两口。若是不合心意的菜品,一口足以。

至于其余剩下的,统统都进入了胖子的五脏庙。它吃了一个半人份,而她只吃了半人份的量。

贾有为见女儿不再闹腾,也就随她去了。自己只是稍加提醒她对肉食,不是不要浪费,而是不要吃多了。

他担心这些东西留在女儿的胃里面不消化,毕竟是晚餐,得讲究少吃原则。除此之外,蔬菜,水果之类的食物,倒是多吃一些无妨。

贾有为接着获得过茅盾文学奖作品的作家是侃侃而谈道:“自从我看过了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之后,最大的感触就是我努努力,也不是不可能有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一天。

哪怕这个文学奖在好些人的心里面早已经死了,也不能够否定它作为中国第一文学奖的地位,或者是说被当今主流文坛认可的一个标志符号。

冰心为穆斯林的葬礼作序,说是一本奇书。而在我看来,是一本奇葩的书。这本书还挺厚。

正是因为我耐着性子从头到尾的看完了之后,是才具有发表个人感官来评论它的资格,而不是作为喷子在四散喷射。

最初,我原本以为是写回回地民风,民俗,文化,历史什么的,却不料里面内容写得是一个跟着师父原本打算去麦加朝圣的男孩儿中途改变了心意,留在了一个同样是回回,做玉器的家里面学做玉器。

他不但和玉器师父的大女儿结婚,生了儿子,而且还和小姨子有一腿,生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后来也死了。

全书主要讲的就是玉器,感情纠葛,而作家故弄玄虚的还一章间隔一章的让读者明显感觉到阅读的不流畅。

一,三,五,七是解放前,回忆,而二,四,六,八是解放后,当下。作家本人的写作功力和知识储备确实也不怎么样。

甚至,还在书中带着发牢骚式的以那男主角和小姨子那私生女之口说什么自己这个少数民族怎么就不如汉族,怎么上了北大就比不过如何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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