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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与“硕士”头衔,只知道似乎与盟内正在筹备组建的大学与分红相关,小学把他妹妹抓走了,大学会抓谁,他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盟内的师徒关系,简直与乱伦差不多,老师要给弟子分钱,弟子挑挑拣拣,不是挑学问品德,居然挑的是哪个老师胜率最高,给的分红最多,最能保证其拿到“硕士”头衔。
更令郑凯感到神奇的是,无论是“赫老”这个老师,还是禹寅这个学生,“博士”,“硕士”的头衔,与教书读书的本事,为人如何无关,只看产量。
禹寅为了“产量”,为了他的“硕士”衔,疯子一样,东口营的住户没不认识他的,从开春就疯狂鼓动东口营家家种桑,日夜串门跟你叽叽歪歪。
可怜这片住的全是吃的窑口饭,居然莫名其妙家家户户全种桑树。东口营外到处是桑树,不知道的外人来了,还以为这片都是养蚕的呢,实际全是搬砖的。
燕歌这处地方,实在太邪,别说搬砖的看似在养蚕,多少千年理所当然的认知,多少上千年习惯了的农耕方法与工具,都在被一一淘汰。
连镰刀都淘汰了。
出东口营不远,朝北就能望见一片片伏倒的金黄田野了。
从六月芒种到八月,燕歌的大片田地陆续进入了收割期。
可令农家出身的郑凯,感觉惊骇无比的是,燕歌收割大麦小麦,不用镰刀,用的是钉耙一样的大扫把。
全木制,一寸铁都没有。
但收割之快,之省力,可让农人不用弯腰,就像挥舞个扫把玩一样,一扫麦秆就成片的倒。
十个用镰刀的壮劳力,汗雨如下,累的腰酸背痛,一日能收割的小麦面积。一个小童拿把大扫把,玩一样半天就收割完毕了。
这颠覆了郑凯的认知,后来才知道,这个钉耙扫把一样的收割工具,就是在汉昌区,正在参加“农神大赛”的一个小孩发明的。
就是为了收割他与妹妹耕种的那一百亩“参赛田”。
那个孩子,不出意外,今年就将独得六百斤黄金的冠军奖金,摘取北方联盟第一届农神大赛的桂冠。
那个孩子,名叫程果,年十五,今年就会被“封神”。郑凯在武汉都经常看见程果,以其人形象制作的宣传画,挂的到处都是。
说是明年,以程果为农神的神像,就会矗立在汉昌,汉阳,武昌,武汉四区交界,燕歌中央区的农神庙之中,肉身成神,享人间香火,受万民祀拜。
实际上,现在就有农人在家供奉“农神程果”的神像了。
谁是种田神仙,始终被农神大赛摄住心神的北盟农人,幽州农人,甚或全天下关注此次大赛的士人农夫,那都是心里有数的。
千金农神大赛,参赛者四面八方而来,蛮汉胡皆有,其中不乏百里泉等掌过一诸侯国治栗之大司农,可在十五岁的程果面前,不过庸农而已。
神与人的差距。
程果与妹妹一起耕种的百亩参赛田,非但是轮种,且是小麦套种大豆,高粱套种大米。北盟规定的四种作物全齐不说,程果跟妹妹还辟了两亩菜田,养了群鸡,用来改善伙食。
小兄妹大多的精力,都放在种菜养鸡上了,赢点黄金,或许只是顺手而已。
就像北盟宣传画上描述的那样,程果只是觉得自己行,于是就行了。即便父母亲戚全认为他不行,他只与相信他行的妹妹一起,就行了。
正文 第二零八章 淘汰了镰刀的“果割”
“小农神”的一百亩参赛田,去秋至今年,四作四期收,时下还没收割完毕,可米麦大豆高粱的总产量,已经高达三千六百石了。
亩产三十六石,四千三百汉斤以上,预估入冬前还能再收八百石高粱与旱稻。
这不是辛勤耕作,汗珠子摔八瓣,日夜守田赶麻雀,怕被鸟偷食的正经农人。
这就是玩一样,轻轻松松把田种,亩产还让人怎么辛苦耕作,都赶不上的“农神”。
实际程果兄妹时下就是大富翁了,就是随手做了个收割小麦高粱的钉耙扫把,被北盟农部买断“师徒终身关系”,花了一百斤黄金,注销掉了。
也就是说,北方联盟以盟内“农部”的名义,拜程果为师,学了做“钉耙扫把”的手艺,再花一百斤黄金,注销掉彼此的师徒关系。
自此,北盟农部再自行制作,销售,甚或无偿推广“钉耙扫把”,是北盟买下的权利,原师傅程果不得干涉。
只不过为了尊重程果,这一程果发明的收割利器,被北盟正式命名为“果割”。
就一个简陋又简单,人一看就会做的木制工具,农部掏了一百斤黄金。
就是一个让人不用弯腰,收麦子快点,原来需要十个壮劳力,时下仅用一小童的收割工具而已,北方联盟付出了一百斤黄金。
完全没必要,任何人都能仿造,根本不用付一分钱,更别说一百斤黄金。
可郑凯之所以感觉燕歌这地方邪,就是在这片土地上,老是发生完全没有必要的事,老是有不可思议,颠覆他一切认知的新奇事物,在不断的发生。
似乎这片土地,冥冥中被一股涌动着的奇异力量包裹,让身处这片土地上的人,精气神与想法和外界截然不同。
甚至他们这些流民,一进到这个迥异于外部的环境,开始不觉得,等待上了一段时间,又迎来了新的青州老乡,他们才会蓦然发觉,他们与他们的“老乡”,原来早已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这就是为何郑凯感觉燕歌很邪,明明身处大汉,燕歌就别称“汉城”,可偏偏他朝外看大汉州郡,却越来越像是在看异域。
与涌动着澎湃活力的燕歌相比,北盟以外的地方,依然是昨天的模样,第二天,外面就又成了前天,在一天天的被抛下,越来越落后。
他在燕歌待久了,才明白为何他们家刚来的时候,会被这里的人不加掩饰的歧视,鄙夷,欺负。
因为他时下也是这么歧视,鄙夷,欺负新流民的,
郑凯时下的发型不是盘髻,留的就是燕歌流行的短发,穿的不是宽袍大袖,就是贴身短衣。
那他自然歧视,鄙夷长发盘髻,一甩一把虱子,宽袍大袖,一甩袖一篷泥垢的流民。
他原来就是这样的人,被燕歌的人歧视,鄙夷,欺负。
正像他爷爷说的那样,他是郑家中最早学会“同流合污”的人,与燕歌的本地人像极了,连走路都是昂首挺胸。
谁会歧视,鄙视的看待一个连走路,都自信昂扬的人呢连北方军中的军人,一看到他,都知道是“自己人”。
在燕歌连北方军都不会欺负的人,又有谁敢欺负呢
自从郑凯学会了“同流合污”,他发现新流民看待他的眼神,充满了敬畏,羡慕,畏缩与躲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