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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是很淡泊的,国内也没啥牛逼品牌值得人仿冒。
他又花了好几分钟往下看,越来越觉得貌似这人对他的计划没什么帮助,直到看到最后,心中忽然一动:
“这家伙名下的公司,居然还卖干妈味腌制海鲜就是那种麻辣罐头之类的东西名下还有包括海鲜干妈、老姨妈在内的一些商标权”
史妮可听了,似乎想到了冯见雄的着眼点。
而冯义姬和周天音不懂法,也不吃辣,一时半会儿还没反应过来:“这有什么问题吗”
冯见雄解释道:“你们不知道,黔贵省有个省内的著名商标,叫干妈么专门做辣酱的。”
06年的辣酱品牌还没那么出名,辣酱的电商和海外宣传也不多,所以也就几个吃辣的省份人民对这些牌子比较了解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辣酱类的品牌当时几乎没有“全国驰名商标”。冯见雄刚才提到“干妈”这个品牌时的用词也很谨慎,说的是“黔贵省著名商标”
因为国家在认定驰名商标的时候,虽然没有明确的相关硬性条文,但实务操作的时候,却是要求“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的普通人都听说过”某个品牌,才肯认定“全国驰名”。
所以,别觉得“全国驰名”很容易历史上,因为“上了年纪的人不用qq”,导致连“藤讯”这个商标都在qq诞生后10年的2008年,才成功“驰名”。而“阿狸巴巴”这个商标,更是到了2014年、阿狸集团都已经在纳斯达克io吸金200亿美元那年,才成功“迟名”。
如果用网民的狭隘眼光去看待这些问题,那是会觉得非常匪夷所思的尼玛qq用户量都到4亿的那年,“藤讯”才算驰名
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只有一类人和使用的人知道的,那是不算驰名的。
要全国所有省份、所有社会阶级、都大多听说过,才叫法律意义上的“驰名”。
周天音和冯义姬用探寻的眼神对视一眼,俩人都是标准的江南水乡柔美型小姐姐,平时是一点不吃辣的,所以对“干妈”这种品牌只能说是偶尔瞥到过一耳朵。
“好像是听说过这么个牌子。”俩小姐姐异口同声地肯定。
“所以,这个邓长春其实是在卖假货,当然,也有可能是在合法地蹭热点。具体属于哪类情况,要我调查之后才能明确。”冯见雄适时地点出了问题的主要矛盾。
周天音不解:“这不是明摆着地冒用别人品牌么怎么还有可能是合法地蹭热点”
对于这个问题,冯见雄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微微一笑:“所以,法律是个很复杂的东西,才需要律师。我回家上网查完证据,才好给你明确答案。”
“那咱快点吃,赶紧回去上网吧。”周天音有些好奇,虽然她本人不学法,但毕竟父亲是法官,多少也是愿意被扫盲的。
一行人吃完,周天音驱车去了冯家,还给母亲打了电话,说今天有点事儿,晚上又跟冯义姬睡。周母竟也没有担心,显然是对冯义姬很熟了。
冯见雄回家联上网,就打开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检索了各种公示的商标信息,然后就有了眉目。
他指着刚刚打印出来的一堆材料,开始一条条地分析给诸位妹子听。
正文 第30章 雄哥套路深
冯见雄指着刚刚打印出来的一堆材料,指点诸位妹子说:
“你们看,这个干妈的辣酱商标,是90年代中后期就开始用的,但是最初两三年并不是注册商标当时黔贵省的干妈公司多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过注册申请,但被商标局以干妈只是普通的人身称谓,不具有显著性为由驳回了。
后来还是上世纪末,因为品牌做大、仿冒渐渐开始出现,商标局才通过了注册申请。但同样是因为不具有显著性,为了怕商标申请人滥用,当时只给注了第30大类,也就是饮料类经济作物、米面谷类制品、面点、冷饮、调味品、香料。
而这个邓长春的隆盛食品申请的海鲜干妈、老姨妈等等商标,是用于卖腌渍类食品的,并不是单纯的调味品,所以在尼斯商标分类表里面属于第29大类。同时,这个商标申请下来的时候,是在干妈驰名之前,所以属于合法使用。换句话说,哪怕现在黔贵省那个干妈已经这么有名了,邓长春摆明了是蹭别人的热度,但只要对方还没被正式认定为全国驰名,邓长春就可以继续合法地蹭下去。因为只要一个商标不是全国驰名,就不能被享受跨类保护或者说全类别保护。”
史妮可懵懵懂懂,周天音也不好意思发问。
倒是冯义姬本来就没学过法律,也不以不懂丢人,当下就问道:“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人家自己弄的商标,还能因为不显著就不给注册注册了之后还只能用在某一类产品上这叫什么事儿嘛国家法律也太不保护良善了”
冯见雄也不嘲笑姐姐,依然非常有耐心地、设身处地地为妹子们解释:“事情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首先,之所以国家对于有不显著嫌疑的商标进行注册限制,就是怕不正当竞争。
比如假设今天有一个卖酒的,如果他恶意注册一个叫酒精牌的白酒商标,那岂不是将来别的白酒都不能强调自己的酒精属性了或者说容易误导别的消费者,认为酒精的含量是这个牌子的酒特别高又比如一个卖酒的如果用地名注册一个商标,岂不是以后别的企业万一产地和他的牌子重合,就连自己的产地都不能宣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