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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若要改革,最关键者有两点。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此其第一核心内容。另一核心内容,乃是工商入税。且容微臣逐一为陛下说解。”
李世民点了点头:“夏卿请讲,朕当洗耳恭听”
这话说得相当客气,都洗耳恭听了,夏鸿升自然明白李世民已经提起了重视来。
于是又说道:“这唯以资产为宗,而不以丁身为本。就是在税制上,改变自古以来按照人丁收税的原则,改作以资产多少来定税赋多少。如此一来,不管他人多人少,皆按照其所有之资产来算,资产越多,纳税越多。这就是从富者身上收取更多的钱粮财物来;资产越少,纳税越少,寻常的百姓就可以减轻生活负担,也更加支持朝廷。”
“那如何做到使富者多税,贫者少税”李世民又问道。
“天下户口,当由所在刺史、县令据实之人户,依贫富评定等级差科,以等级差科来差派徭役及科税,多者多差派,少者少差派,不准按旧籍之人丁、田亩、租庸调数去摊及邻保。朝廷每年做出预算,预算出朝廷支出定出之总税额,各地依照朝廷分配之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主户及客户都编入现居州县之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来。定下收纳时限,比方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既以户税取代租庸调,则租庸调及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丁额不废。两税依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田亩之税,朝廷可做一番普查,以垦田数为准,均平征收,定期重新普查,重新均平征收。鳏寡孤独不济者,可以免税。两税之外,皆以枉法论。”夏鸿升说道。
李世民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道:“夏卿啊,你可知若真很要以此法而行,那会如何”
夏鸿升笑了笑,说道:“自然是天下富者贵者地主者,皆痛骂微臣,痛恨朝廷,想方设法,万般阻挠。”
“不错。”李世民点了点头:“还有士族门阀,皆欲将你除之而后快。”
“然寻常百姓者,无不对朝廷感恩戴德,对陛下奉若神灵。”夏鸿升笑了笑,继续说道:“不仅如此,随此税制,另可有青苗法来保证农时,在每年青黄不接,亦或是天灾致使土地不收时,由据其资源而接受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官府。如此一来,一则大大增加了朝廷之收入,也免去了百姓青黄不接土地不收之时的危急,使之可以维持耕种。”
李世民听得仔细,听完之后,思索一会儿,点了点头,说道:“且不论此税法之阻力,单看税制,的确可一改如今之困。富者多出,贫者少出。百姓少了负担,朝廷多了收入。的确是一种极好的税制。方才夏卿说税制改革,有两个核心之内容。一曰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二曰工商入税。那这工商入税,又是如何”
“工即手工行业,商即从商行业。工商者,自古便有。然其税目却不多。对商旅课征的关市之赋,对矿、林、漆等土产课征的山泽之赋,对出售剩余物品等杂项收入课征的币余之赋,仅此而已。从事工商者,逢圣德之君,则少税而国无所收,逢暴敛之王,则苛捐以伤其本。都不是好的情况。”夏鸿升对李世民说道:“若逢盛世,工商之所得蔚为可观,可若是如同现在这样,就减少了国家的收入,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可若是商税收的太重,则又无人从商了,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经济,朝廷也失去了这部分的收入。工商者亦为天下之民,亦当纳税。其税宜目多而数少,薄纳而广收。比方说商户所得税,即对商户生产经营之所得来征收一些税;比方说个人所得税,即对工商业者其各自之收入所得征收一些税诸如此类。另外,朝廷可以将各行各业有所划分,一部分行业的税收要交给朝廷,统筹安排,另外一些行业的税收,可以交给地方,用于地方之运作。自然,税种虽然多了,但是每一项却可以少收一些。简单来说,就是说收税的税种比现下多一些,但是都少收一些。如此一来,既不会过于加重商人之负担,又使得朝廷和地方县衙从他们的身上获得了税收收入。”
李世民听得有些愣,也是古代没有那么多另类的词汇,否则,李世民估计就要说上一句脑洞真大了。
“这夏卿所言之税法,岂不是将富贵者工商者,全都得罪完了”李世民皱起了眉头来:“夏卿也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如此一来,这天下富贵者与工商者之利都受了损,岂不是要生出异心来此法若出,必然搅动风云,恐惹天下之乱。”
“自然,商户要缴纳各种税款,必然自身的利益就受损,所得就少了。定然要反对。”夏鸿升笑了笑,说道:“不止是商人,人都是逐利的。只要使其看到,纳税之利大于不纳税之利,那么他们自然就不会反对,反而会拥护了。”
“哦”李世民不禁往前探了探身子,问道:“利从何来能使其愿意多缴纳税款”
第868章 堵不如疏
两税法之中,虽然一改自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而“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它有了“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这般规定,使古代赋税制度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
同时,也将商人纳入了征税的范畴之内。不过,却只有一句“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而已。对于向商人征收何种税目,征收多少,却未有做出一个细致详尽的划分和规定来。
盖因古人并无商品经济之意识,对于商人,也只是按照户头收取了户税而已。
或者说,其实在古时候,统治阶级,也就是“士”这一阶层,对于商品经济,其实是有一种潜意识中的恐惧心理的。封建阶级对于资产阶级潜意识中本能的恐惧。因资产阶级的壮大,必然危及封建阶级的统治地位。
这一次,夏鸿升准备将工商写入税制,同时也准备朕将一些常见的商业税种加入到税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