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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0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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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夏天,至今想起来,沈天仙觉得自己身体都是燥热的。她刚刚游泳回来,湿漉漉的身体擦干净,换上淡黄色的连衣裙。无意间,路过父亲的房间时,隔着门缝看到一个父亲和一个女人在一起。

沈天仙被吓住了,那可能是自己此生最恐怖的一幕,至今想起来,仍旧一身冷汗,噩梦惊醒。

她没有想过一向温柔宽厚的父亲,竟也会有那丑陋狰狞的一面,她也不曾想过,在父亲身下的女人,竟然会如此痛苦。

紧皱的眉头,湿透的发丝,口中疼痛之极的声响。

而那个女人,沈天仙无意窥见的那个女人,是她的婶婶。

父亲与婶婶之间的事情,沈天仙看见了,对谁也没有说,终究觉得,是有些不对的。可是那一幕,却长长的留在了她心里。

这让她明白,那种事,是痛苦的,丑陋的,恐怖的。任何一个靠近自己的男人,都是罪恶的,心里都是抱着想欺负自己的念头。

这个印象,在她心里留了很久。

时间是毒药,时间也是唯一的解药。时间下的毒,最后也只能靠时间来解。

沈天仙一的长大,出落的越发标致,然后有好事者,便说她是江湖第一美女。即便沈天仙,对这个称呼,也觉得惶恐了。事实上,她也明白,这种称呼还是因为她是沈家千金的原因,可这也确实说明,沈天仙的模样是不错的。

否则的话,把一个无盐氏称为江湖第一美女,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这么不要脸的。

当沈天仙成亲时,也不知道多少江湖子弟伤透了心。其实沈天仙自己,在迈入新房的那一刻,也是恐惧和期待并有的忐忑情绪。

那么痛苦的事情,就要发生在自己身上了。结果最后是怎样,沈天仙根本不知道。

结果沈天仙很失望。

向楚才很体贴,也足够温柔。但沈天仙却又一种渴望不得满足的缘由。为什么,事情和自己想的不一样呢。

事实上,向楚才虽然在床上稍微不行,但也不是一开始就不行,这种事,终究是有个原因的。

假如说,你娶了一个很美很美的女神,她的钱,是你十辈子不吃不喝都挣不到的。然后,在洞房花烛夜,在你使出十万八千分力气后,这女神却露出意兴阑珊,没有被满足的模样。

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怀疑是不是自己有问题,是不是自己不行。然后,当你开始怀疑自己不行的时候,慢慢的,你也就真的不行了。

所以,夫妻十年,向楚才在沈天仙面前抬起头的机会不多,慢慢的,他本能的对这种事也有些抵抗了。宁愿去外面找一个风尘女子,逞一逞男人的威风,也不愿回家伺候那江湖第一美女。

所以,时间在某一日给沈天仙下了毒药,可是,向楚才并不是时间给予她的解药。

日子打马,时间流水,一日一日便过去了。十年时间内,沈天仙都处于一种,想得而不可得的状态中。

直到

直到今日今时今刻,当叶欢的中指撩到她下巴的那一刻,沈天仙仿佛被一道雷电击中。恍惚间,十六岁的那个夏天又回来的。

一样的燥热,一样的恐惧,一样的忐忑,一样的烦闷浮躁,仿佛天上乌云密布,想要用尽力气挥出一剑,将乌云斩破,让阳光露出来一样。

“叶先生,请自重”

粗糙的将叶欢的手打开,沈天仙觉得屈辱而烦闷,这烦闷有多少是因为叶欢的侮辱,又有多少,是因为时间种下的毒药开始发作呢。

叶欢在江湖上的风评从来不好,大家多评价此人:无耻,卑鄙,拙劣某种程度上来讲,大家并没有说错。

时间过了许久,迷离散的药力渐渐消退,身体是恢复了力气,但叶欢的眼睛却变得越发迷离。

在手被沈天仙推开的时候,叶欢站了起来,单薄的身躯,在此刻显得,比大山一样沉重。

他抓住沈天仙的手腕,几乎是粗鲁蛮横,如土匪一般的,将沈天仙拽进了自己怀里。毕竟,叶欢的祖上是出过土匪的。叶欢如此行为,却也有几分先祖之风。

沈天仙被叶欢强硬的箍住腰,身体动弹不得。在这一刻,她恍惚觉得窒息一般惶恐,抬眼望着叶欢,目光已经呆住。

窗外门外,风雨依旧磅礴。但是沈天仙恍惚却又回到了那个十六岁烈日炎炎的夏天。

风依旧在刮,雨依旧在下。时间所给予的毒药,时间也终究会喂你服下解药。

第877章时间的毒药

第八百八十一章 时间的解药

第八百八十一章

有些事情终究很奇怪,有些人,哪怕在一起很久,朝夕相处,同吃一桌饭,同卧一张床,几十年时间过去了,甚至不能称作了解。

而有些人,初次相遇,却如同久别相逢。哪怕只是一个眼神的对视,一根手指的接触,就能瞬间明白彼此心中的想法。那种感觉,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也像是贾宝玉对林黛玉说的那句话:这个妹妹,我是见过的。

而更浅显的理解,这种情况,常常称之为默契。

自然,叶欢和沈天仙是有默契的。

当叶欢将沈天仙拽入怀内,手臂揽住沈天仙的纤腰时,沈天仙挣扎,反抗,用力撕扯叶欢的衣服。用手掐叶欢的胳膊,用牙齿咬,用尽了力气,含糊不清的喊:不要

叶欢和沈天仙之间,是有默契的,这是一个前提。在这个前提之下,叶欢自然分辨得清楚,沈天仙现在是要还是不要。

言语是可以骗人的,行动是可以骗人的。言语和行动不仅能欺骗别人,有时候也常常用来欺骗自己。很多时候,一个人真正想要什么,连自己都分辨不清。

幸好,叶欢分辨得清楚。

他粗鲁,以及蛮横的,将沈天仙抱在房间中央的桌子上,哗啦啦,碗筷盘子碎了一地。手抓住她的膝盖,将其分开。然后大手抓住自己的衬衫,刺啦,撕开了自己身上的衬衫,整个胸膛暴露在空气中。

沈天仙愣住了,在这一瞬间,似乎有一道雷电从脑海中闪过一般。

她的目光注视到,在叶欢的的身上,有一道道伤疤。

最显眼的一道,直接从胸口连接到小腹,凝结宛若一道红色的闪电。

这道闪电劈在叶欢身上,也劈在沈天仙心里。她无法挪开自己的视线,叶欢身上,一道道的伤疤,大大小小,不计其数。虽然当初叶欢如何受伤的,沈天仙无法知道。但是,看到这些伤疤时,仿佛就可以看到,在一个黑色的雨夜内,叶欢面临无数的刀剑,奋力拼杀,鲜血遮掩了他的视线,那双眸子里,散发出如同野兽一般的凶狠。

这是一个,如野兽一样的男人。

叶欢是一个很俊俏的人,柳叶眉,丹凤眼,以及精致的下巴,这种俊俏不似男性该有的阳刚,反倒有些女儿家的妩媚和娇艳。

所以,很多人攻击叶欢有些娘气,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甚至沈天仙心里,偶尔也会这么想。

可是,在此刻,沈天仙才恍然发觉,自己的念头是多么傻,甚至可以称之为愚蠢。

这是一个从刀山火海闯出来的男人,身上的伤疤就是他最好的勋章,如果说他都不是男人,那么恐怕世界上就没有一种生物可以称之为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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