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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关系谋取的这份工作,根本不具备一名飞行员应该具备的能力和勇气。那少校军官本来不愿意得罪这些有背景的乘务人员,但是作为一名真正的军人,见此人如此懦弱,实在压不住怒火儿,这才重重的给了对方一脚。
发生了劫机这种严重的事情,自然需要一层一层向上汇报,等到那些政府高官得知情况赶到机场的时候,事情早已经过去几个小时了。
劫机的歹徒被全歼,也有几个乘客被流弹击中身亡,这架国际航班上各国的乘客都有,善后处理起来自然也很麻烦。
当危地马拉政府得知是一个年轻的华夏人全歼了那些暴徒之后,一个个都无比惊讶。他们立刻派人去寻找林凡,但是找了几个小时,却连林凡的影子都没有找到。
林凡带着岳千华离开机场,施展轻功,直奔西南方向而去。这次出行的目的,只是为了让岳千华多一些历练和人生感悟,没有专门的目的地,因此随便往哪走都随便。
一只走出去很远,渐渐到了一个村庄,林凡这才停下了脚步,松开腰带将岳千华放在地上。岳千华虽然知道林凡是一名古武高手,但是这次见识到林凡全力施展轻功,犹如一直大鸟在杂草和树林中“飞行”,心里又是惊讶又是激动,不由得暗自想道:“要是我练成了逍遥心经,不知道也是否能像林先生这样厉害”
“怎么样刚才怕不怕”正在岳千华沉浸在自己的向往中的时候,林凡微笑着问道。
岳千华立刻回答说道:“不怕不但不怕,还感觉到很刺激”
“刺激为什么”林凡又笑着问道。
岳千华回答说道:“不知道,只是觉得那些人该杀,而你杀的又很痛快只可惜我自己没有本事,不能帮你的忙”
林凡眼中闪过一丝赞许之色,高兴的说道:“别急,你现在年龄还小,等将来练成逍遥心经,要杀那些人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岳千华点点头,叹了口气说道:“着希望我能早点练成武功”
林凡笑了笑,正色说道:“这个世界上,大部分都是好人,但是坏人也多得是。那些坏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会用残暴卑鄙的手段去对付好人,我们练武功,就是为了去对付这些坏人、恶势力。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这就是我所追求的目标和活着的意义。”叹了口气,拍着岳千华的肩膀说道:“我希望你也能跟我一样,将来为了这样的目标而努力为了消灭恶人、保护好人而奋斗”
“好”岳千华望着林凡,郑重的点了点头。这少年眼中燃烧着两团火焰,胸膛中流淌的血液也热了起来。
林凡仰头大笑,笑声充满了欢愉。随后从背包中取出两张面具,一张戴在自己脸上,另一张给了岳千华。面具贴在脸上之后,两个人的容貌立刻发生了改变,变成了危地马拉本地人的容貌。林凡又取出一个变声器递给岳千华,简要说明了变声器的功能和用法。
“这是您夫人研制的”岳千华惊讶的问道。
林凡笑了笑,回答说道:“除了我的夫人,还有我兄弟的老婆,她们双剑合璧,一起研究出来这个东西。本来他们准备申请专利、推向市场的,后背被我给阻止了”说起这些话,想起往事,林凡心里不由得有些感叹。
电子产品对于岳千华来说,就像是特种兵手中的枪,他将变声器安装在喉头上,试验了几下,就能很熟练的操作了。
“您的夫人也很了不起,能做出这样的变声器,而且功能复杂,体积却如此之小,她的技术是在是太高超了我曾经也设想过类似的东西,可是因为总是不想活,所以也没去研究想不到您的夫人已经把实物给做出来了”岳千华感叹道。
“我说过,她不但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也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可爱的女人”林凡感叹说道。
岳千华点点头说道:“嗯能配得上你的女人,一定是十分优秀的”
林凡笑了笑,转了个话题说道:“我带你来危地马拉,就是让你感受一些你从来没有感受过的东西,从中领略生与死的真正意义。没想到我们的飞机高落地,就碰到了一个劫机事件。呵呵,现在你已经知道这个国家是多么危险了,那么我们的地狱之旅正式开始”
岳千华又点头说道:“好”
两个人相视一笑,不再多说什么,转身向前面的那个村庄走去
第1314章 藏身地洞
林凡和岳千华易容成危地马拉当地人的模样,一起走进了一个小村庄。这个小小的村落掩映在一片高大的绿色乔木中,那乔木上开满了话,那些花簇生于上部叶腋,花瓣淡红或黄白色,外面密被白色长柔毛,正是危地马拉的国花爪哇木棉。两个人入村前,林凡把当地人的一些生活习俗和禁忌一一告诉岳千华。岳千华记忆力极好,林凡一说他就牢记在心里。
当在远处看的时候,那村子一片绿色,看起来还有几分清幽之感。走近了一看,这才看清村子里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即使有几个房子勉强还能争风挡雨,那也早已破旧不堪。
岳千华紧锁眉头,忍不住问道:“林先生,这些房子是给人住的吗”
林凡点头回答说道:“不错,政局不稳,战火纷飞,老百姓的性命危如累卵,哪还顾得上休憩房子”
两个人用了“语言翻译机”,现在都是用危地马拉的语言进行对话。
岳千华点了点头,想起自己的生活环境,与眼前的景象一对比,只觉得自己以前的生活实在是太奢侈了。
村子里静悄悄的,也看不到什么人。两个人走到村子中心,还是没看到一个人影。
“这村子怎么一个人也没有是不是都已经搬走了”岳千华又问道。
林凡摇了摇头,脸色凝重的说道:“村外的庄稼正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这地方这么穷,老百姓即使要离开家乡,也要收了庄稼再走对于贫民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比粮食更加重要的。就算是遇到了什么危险,这些人也要粮食不要命”
“要粮食不要命这是为什么一般人不是都是很想活着么”岳千华问道。
林凡笑了笑,淡淡的说道:“呵呵,你生在一个富贵的家庭,根本不知道贫穷的滋味儿。我小时候的那个村子,虽然也不富裕,但是吃饭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听村子里的老人们说起,曾经我们的国家在战争年代,老百姓也是民不聊生,为了能吃饱饭,人们什么都豁得出去”
“既然如此,这里的人跑哪去了”岳千华问道。
林凡笑了笑,推开近前一个院子铁门,走进一个破旧的院子,接着走进屋子里。那间屋子十分破旧,屋子里基本没有什么摆设,可以说是家徒四壁,也不知道曾经住在这里的人是怎么生活的。房子一共有三间屋子,在西侧屋子查看了一下,接着林凡又走进东边的那一间屋子。
岳千华跟在林凡身后,不知道林凡到底在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