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再造之恩(2 / 2)
类似的事情生不是一次两次,以各种方式,掩藏住气息,藏身在论道崖上。
明明知道他就在那里,偏偏就是找不出其踪迹来。
至少大半年了吧,在这大半年间,那人曾经化身成石笋的一部分,伪装成岩石,钻入了地下,甚至周身缠绕满了蔓藤,藏身在论道崖下那株大树上
各种手段,层出不穷,让追风从一开始的急怒,暴躁,到现在的完全习惯了。
这人太也有趣,连张旭这个书痴,都饶有兴致地从书写中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
那是一看乍看上去,没有什么特殊,扔进了人堆里就找不着的人,看上去约莫是三十来岁上下,满脸的风霜之色,显然不是什么养尊处优,事事顺利的类型。
普通是乍看上去的,只要注意地一观察,之前的感觉就会被全盘推翻。
这人无论是站的姿势,还是所处的位置,各方各面,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一头狼,随时可能扑击过来,咬住你的喉咙,撕扯开致命的伤口。
这人现身之后,面对追风和张旭,依然如狼在看着猎物一般,沉默,却警惕。
追风再次叹息一声,道:“杜无名,凌风既然来了,就是想与我与一战,你也可以不用再废那个心思,随时准备偷袭我了吧”
这人,赫然就是麒麟臂的前任主人,当世妖化武者中的第一人,血手杜无名。
说到后来,追风脸上露出了不堪回之色,那真是想想就觉得人生晦暗,生无可恋。
半年多前,血手杜无名突然现身论道崖,然后追风的噩梦就开始了。
血手杜无命没有向着他出手过哪怕一次,但是无时无刻,不是在准备着出手。
他在等,等有人给他传来消息,如凌风无法前来了,或者是凌风不会是追风对手等等,只要有类似的消息出来,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出手。
代替凌风,解决追风这个大患。
其实,真正动起手来,追风至少有七成以上的把握,可以斩杀血手杜无名于当场。即便是被杜无名成功偷袭,应当也是两败俱伤,两人一起死的结果。
可问题是,杜无名不愧是当世妖化武者中的翘楚,爆力极强,又有着妖兽天生的直觉,不管是潜伏还是逃亡,莫不如是。
也就是说,以追风的实力,击败杜无名或无问题,想要杀他,那就难上加难了,或许来个千里追杀,转战各地,耗时数年,能增加一些成功率。
这就惨了。
自从血手杜无名来到了论道崖后,追风就总觉得暗处有一双属于狼的眼睛,在盯视着他,在时刻寻找他的破绽,随时准备动致命一击。
哪怕明知道在凌风没有放弃之前,血手杜无名不会越俎代庖,但身为先天强者,追风的感觉何等敏锐,想要忽略也无可能啊。
“总算”
想到凌风即将出现,追风就觉得大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摆脱了这一块牛皮糖了。
血手杜无名虽然依然保持着那种时刻准备扑击的姿式,却只是他多年行走在荒原养成的习惯与本能罢了,他脸上肃然的表情,也稍稍松懈了下来。
眼看着凌风还没到,追风吁出了一口气,道:“杜无名,你也是一方先天强者,当世妖化武者之翘楚,在这荒原上更是有本能敏锐,胜过无数同级高手。”
他的夸奖,于血手杜无名而言,直如清风过耳,一点反应也没有。
追风不以为忤,继续说道:“当年在紫岩城,你一个新晋先天强者,就敢近距离偷袭于我,冒着生命的危险,现在又是如此,为了那个凌风小儿,你值得吗”
当年的凌风,与已然成为先天强者的血手杜无名相比较,的确是相差甚远,不管是当年的出手,还是现在的纠缠,血手杜无名如此做的原因,追风一直想不明白。
现在难得有心平气和谈论两句的机会,追风自然不会错过。
“值得吗”
血手杜无名先是哂然一笑,接着脸上露出了一抹温暖的笑意。
他想到是,他以一处普通落魄武者的身份,在荒原边境小城,与一个老武者的女儿相识相恋相依;
他想的是,他能以普通人的身份,行走在人群中,不引人注目,不被人当成了怪物;
他想的是,他全力出手,展现出了与其他人不同的妖化手臂时候,面临的不是恐惧鄙夷,而是敬畏羡慕的目光
这些都是普通武者,触手可及的事情,习惯到不觉得有什么特殊的。
可是,这些都是他血手杜无名期盼了二十几年,煎熬了二十几年,方才得到的,于是倍感珍惜。
这一切,又是源自于当年在紫岩城中,凌风跟他交换的那一枚化妖丹。
在凌风而言,是占了大便宜;在世人眼中,不过是公平交易。
然而
“这是再造大恩”
血手杜无名喃喃自语,声音是那样的低,以追风的修为,依然听不真切。
“更何况,他在我非人的时候,依然当我是朋友,当我是兄弟,我又岂能不为他两肋插刀”
“别说是为了他对付你,就是武神风狂,就是六御绝巅,杜某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杜无名的这么一番话,以极致平淡的语气,又没有半点迟疑地道出来,任何人听在耳中,都不会怀疑他的决心。
追风瞳孔骤缩了一下,怅然道:“任何人有你这样的朋友,都是他的荣幸。”
“有凌风为友,也是杜某的荣幸。”
杜无名淡淡地说完了这句话,走到了一边,静静地盘膝而坐,显然是没有继续说话的兴致了。
追风也是一般。
四头狮隼,从天而降,落到了论道崖下。
站在追风的高度,远远地眺望下去,依稀可以看到四个人影,过论道崖上诸绝地,步步上得山巅。
其中,有一个身影,是让他那样的刻骨铭心,既是仇恨,又是欣赏,一开始心存轻视,最终却不得不刮目相看。
凌风,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