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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9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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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决定來逛一逛。

李家园古玩市场是滨海唯一,也是华夏第二大古玩市场。

这个市场占地很广,里边商铺一间连着一间,街道上还摆着许多地摊,商铺里,地摊上,各种仿古家具、文房四宝、古籍字画、玛瑙翡翠、陶瓷玉器、中外钱币甚至各中民族服装、首饰,琳琅满目,无奇不有。

马义随着人流,在各地摊、商铺之间游走,他惊讶地发现一个现象,这里的场面与菜市场相似,人流也不比菜市场少,甚至比菜市场人多,可是整个古玩市场并不象菜市场一样吵杂,买卖虽然也有讨价还价,甚至还有争执,但是大家都默契地放低音量,不影响他人。

马义信步走到一个地摊前,一个形状有些象红薯,通体淡黄色的东西让他眼神一亮,因为他一眼就认出來,这个东西叫天庚石,其性坚韧无比,用它做成匕首,匕首不仅能削铁如泥,还有灵性。

他不动声色,蹲下身子,拿起天庚石,“老板,这东西叫啥,蛮好看的。”

“这叫黄蜡石,是名贵观赏石,以石表滋润细腻,色彩纯黄著名,犹其是它的色相。自古以來,黄色就是非常尊贵的颜色,古代帝王都以黄色为尊,在佛教中,黄色的地位在所有色彩中地位也最高,天玄地黄,黄是土地之色,而土地,蕴育着我们无穷的希望”

地摊老板口若悬河,涛涛不绝向马义介绍,马义则一副非常受教的样子,一直到老板吹牛b吹得差不多了,他才慢悠悠地问价,“老板,这黄蜡石你准备多少钱卖,”老板出三个指头,“三千,这是原石,沒经加工,不然沒五千,我不卖。”

“成交,我买了。”马义应到,然后将天庚石放到靠自己的一侧,就准备交钱。地摊老板却有点发楞,他刚才只是随口开价而已,因为他也不确定这块石头是不是黄蜡石,它象黄蜡石,又不太象黄蜡石,再说了,就算它真是黄蜡石,它也不值这个价,不料客人二话不说,就买了。

当然,他也是久经商海的人精,还不至于傻到砸自己的生意,反正做买卖就是周喻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们一个愿意买,一个当然愿意卖,说不上公不公平,于是他很快恢复正常,脸上波澜不惊,他接过钱,数完数,又逐张对着太阳光看,确认沒有假币后,才将钱收起。他随手扔一个塑料袋给马义,“老板,这袋子给你。”

马义接过袋子,将天庚石装好,拎着它继续掏宝。天庚石的出现,让他顿时对这个古玩市场充满兴趣。

老话说得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马义花了大半天的时间,逛完了整个古玩市,也沒有运气好到再遇神马上古神兵利器,万年神丹圣药,能用修真的灵物更不见踪迹。不过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他确实见到不少,甚至他看到一块肚兜,据老板说这玩艺儿竟然是慈禧当年的衣饰。呵呵,这到底是真是假,也许只有肚兜自己清楚啦,至于你信不信,全凭你自己,反正马义不相信,小笔也不会相信。

第七十八章出门看黄历

出了李家园古玩市场,马义看天色还早,就寻思着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将天庚石炼制成匕首。随即他就想起滨海市郊的水库,库区來往人员少,确实是理想之地,他还可以躲进涵洞炼刀,完全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不至于会惊世骇俗。

现在问題的关键是,那风水宝地会不会仍然被野鸳鸯占用。上次他就在那恶作剧了一对野鸳鸯。这次与上回不同,上回他是去那边缅怀历史,撞见什么不撞见什么其实都不无所谓,作为身负异能的成年人,看到野鸳鸯打野战,眼睛都不会长针眼。

而这次,他是來炼刀的,万一遇上不干净的东西,邪气入侵,会影响匕首的灵性。再说了,当自己正运用无根火炼刀的时候,万一被人撞到,他们还不得将他当作妖怪。吓着他们算是轻的,如果他们将此事传扬出去,估计燕赤霞都会返生,专门出來把他当妖怪给灭了。

所以为了慎重起见,他走到古玩门场口的一个地摊,那里沒有古董珍玩,却摆着各种版本的的黄历,他郑重挑选一本拿起,然后以虔诚之心,查找今天的是否利于出行神马的。黄历赫然写着,今天宜开业、求财、交易、置业、合伙、搬家、装修、求子、祈福、开光、祭祀、安葬、冶金、出行,简直诸事皆宜,喜神东北,财神东北,水库的位置恰巧也在东北方向。

果然今天是个好日子啊。

马义心头暗喜,放下黄历,转身准备走人,身后传來貌似熟悉的声音:“老板,你好。”

马义回头,身后站着一对年轻男女,女的背着一个黄色背包,男的拉着一个皮箱,穿着打扮,浑身风尘,脸上悲苦的表情与在昆月时大同小异。马义一眼就认出了他们是自己在昆月曾经帮助过的吴兴和汪红。

可惜他俩沒有认出马义,他们依然是先给他鞠躬,然后由吴兴开口,汪红则在一边扮可怜,一样的人,一样的版本:“老板,我们是來滨海打工的,刚到滨海钱包与手机就都被偷了,我们从昨天到现在,不仅粒米未尽,甚至连口水都沒喝过,我是男人,还无所谓了,可怜我女朋友也跟着我受罪,真心疼死我了,老板,您看能不能给几块钱,我们买瓶水喝,解解渴。”

我拷。

即便是象马义这种脾气、性格都极好之人,遇到这种情况也会暴起,话说你讨钱就讨钱呗,反正现在以乞讨为职业的人也不止你们两个,对吧。但是你总不能死缠着同一个人乞讨,甚至不惜千里追踪从昆月追到滨海吧

好吧,假如你们看哥顺眼,偏要向哥乞讨,那么你们爱追就追,爱讨就讨呗,但你们最起码也要换一个形象吧。

好吧,如果你们是因为懒,不想改换自己形象,但你们的台词总得改一改吧。

你们就这么死乞白赖地,赤果果地再向哥乞讨,你是欺负哥善良呢。还是欺负哥沒记性。还是现在的乞丐都已经很牛逼,牛逼到个个都是奉旨乞讨的苏察哈尔灿。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往你钵里塞钱。

若不是大庭广众,马义真想一脚踹死吴兴,然后一把无根火将他烧成一缕青烟。可怜吴兴和汪红一直沒能认出眼前的马义,就是昆月那个爱心爆棚、住别墅的“好心”人,仍然兢兢业业地扮演着乞丐的角色,希望自己的表演能唤起马义的同情心。

马义也不动声色,顺手抓起地摊上的一扎冥币,然后使了一个障眼法,在吴兴和汪红眼里,冥币瞬间成了一扎真币,“这钱你们拿去吧,省着花。”

吴兴伸手接过钱,笑得大嘴裂到了耳根,因为激动,双手都在颤抖,他粗略看了一下,这扎钱最少有一万。一万块钱啊,对于土豪,可能当零花钱都不够,可是对于他们这些餐风宿露,以乞讨为生的苦b人,收入低微的屌丝,绝对是一笔巨款了,放在以前,他们要遭受多少白眼,要费多少表情,损耗多少口水,要吃多少苦,才能讨到一万块钱。

可是今天,他们轻易讨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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