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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社会如此,世情如此,都怪她身上,是不是有点过了
说破大天去,她就一个刑警队长,能管多大的事情
刑事案件还能说上两句话,其他的
真不归她管
“你先别急着静静,咱们聊点别的。”
不能把人整成这样,拍拍屁股就走啊,那多不是东西
最起码得把人哄高兴了吧
温子曦有些提不起精神,起身往他身边一坐。
“你想聊什么谈情说爱我可没那心情”
安啦
咱没那么蠢
现在说情情爱爱
和找死有差
“那天你在海边挖出的尸体,身份查出来没”
要聊也不能胡乱聊,总得聊点大家都关心的。
其实死者是谁,对李青衫而言并不重要,他只想看看能不能顺滕摸瓜,把养蛊的揪出来。
他倒也没存什么行侠仗义的心思,只是他杀了人家珍贵蛊虫,总是难免被报复的,与其将来被动反击,还不如先下手为强,因为
蛊门真的不好惹
太阴太狠
防不胜防
温子曦诧异的看他一眼,主动询问案情,于他而言还是第一次,以前都是遇事儿就躲的,怎么就转了性了
难道只为了哄哄我
别管某人出于什么心思,温子曦想了想,还是告诉了他。
“死者叫魏淑娟,女,34岁,湘北人,死前是长风集团的中层干部,高级白领说到长风,没准儿你也认识她。”
丫丫的
老天你就玩儿吧
哪天把我玩死了,你就踏实了
咱少恶搞我一次不行吗
哪怕你换个人整呢
总可着一个人欺负,有意思吗
看他也不说话,一副吃了死苍蝇的表情,温子曦不由问他。
“难道你还真认识看你这模样,好像你们有什么似得。”
别瞎想
我们能有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女人他又怎会不认识
就在不久前,还一身白衣飘飘,装鬼吓唬他来着,对这位立志做厉鬼,却又穿错衣服跳错沟的女人,他可是印象深刻。
不是送她去见莫老狐狸了怎么会死在蛊门的手里
难道莫老狐狸和蛊门有勾搭
不对
就算他和蛊门有勾结,也不会杀魏淑娟,这女人活着对他有用,死了就只能坑他,他那么精明的人,又怎会想不到
“这个女人我的确认识,能确定她的死亡时间吗”
这件事情他也算个见证人,就想问个清楚明白。
“八月十五日夜里十一点至十六日凌晨四点之间,因为尸体的状态很古怪,法医也不能让死亡时间更精确。”
温子曦一说起案情,整个人都平静许多,她看着李青衫,想知道他如此在意,是为了什么。
魏淑娟的死亡时间,是在离开他以后不久,到底是死在了莫老狐狸家,还是出来以后才死的,仅凭这个时间推断不出来。
虽说莫老狐狸没有杀人的理由,可万一他脑子突然抽了呢发发神经做错事,也不是没可能
“她穿的是白色衣服吗”
温子曦摇摇头。
“她穿的是一身大红你怎么这么问难道在她死前你们见过”
一身大红
她是铁了心要变厉鬼
李青衫听的直嘬牙花子,要不要这么放不开
不过他也能理解,这女人怕是绝望了,觉得除了变作厉鬼,再也没有报仇的机会
何其悲凉
“没错,在她死的那晚,我的确见过她,当时她穿了一身白衣,想要自杀却跳错地方,恰巧让我遇到了。”
你的暗黑属性
能不能小那么一丢丢
正文 第三百四十四章 想多了没用
从白到红,换的不只是衣服的颜色,而是一个女人从死到生,又从生到死的凄凉绝望。
雪白换血红
李青衫不知道她经历了怎样的事情,才会认为变作厉鬼,是她复仇的唯一方式,但他知道她不甘心。
不甘心去死,不甘心任人摆布,不甘心无力反抗
也许还有更多不甘心,不过那已经不是他可以想象的。
不过她这一换衣服,倒是洗清了莫老狐狸的嫌疑,他就是会杀人,也不会无聊到帮她换衣服。
他真是好运气
如果说,魏淑娟没从他那里得到支持,因而绝望想死,又是谁吃撑了不让她自我了断,偏要费力的送她一程
按说就她这样一个弱女子,是不值得蛊门出手的。
太跌份儿
蛊门两个字,可没这么不值钱。
李青衫有点后悔当初急着离开了,要是刨出尸体仔细看看,说不定能看出些什么。
可当时他怕和蛊门的碰上,到时候打起来,他虽然不怕,可那些蛊虫要是满天飞,他可不能保证莫莫念念他们不受伤害。
退走又是必须的
做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总要做出选择,而不论怎样的选择,似乎都不能面面俱到。
大多时候,人们面临选择,总是会选有利于自己的,对他人能说句抱歉,就已经是好人品。
“你在想什么”
温子曦见李青衫坐在那里久久不语,忍不住问了一声。
“她是自杀还是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