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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还请不要见怪。”
人还是那一个人,可是,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和我印象里的那个人又完全不一样了。不是这句话本身的问题,而是他说话的那种语气和态度。在公众的视线里,中兴集团的二太子晋有志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花花公子,而且还是40多岁了还整天花天酒地,祸害无穷的花花公子。但是,现在出现在我眼前的晋有志,却丝毫没有那种纨绔之气。
现在我看到的,是一个态度谦和,气质内敛的中年男人。40多岁当然算中年,不过他一身很随意的穿戴,一头剪得很整齐的板寸,是他看上去最多只有30多岁。而且,他的气色看起来丝毫都没有那种夜夜笙歌,醉生梦死的酒肉像。
其实一个有心计的人在别人面前扮演一个看上去很宝气,很蠢和很跋扈的花花公子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难的是他演这个角色演了十几二十年。我觉得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扮演一个和本来的自我完全相悖的角色一扮就是将近二十年,这个人如果没有彻底被自己扮演的那个角色同化掉,吞噬掉,完全变成了原本扮演的角色,那么他肯定也会人格分裂。
对于作为一个个体意义上的人来说,即便是正常生活的人也经常会迷失自我,更何况是一个把生活都当做了演戏的人。
我并不是那种一眼就能看透别人本性的人,但是在某些时候,我会有一些非常灵验的直觉。而我现在的直觉就是,出现在我面前的这个晋有志,就是他最真实的自己。
晋有志很随意的在李莎空下来的那个草墩上坐了下来,不倨傲,不跋扈,也不故作深沉,他的那种笑容甚至让人觉得有些亲切。我的结论是,这是个城府相当深,而且精神力量非常强大的人。在外界一致看好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大哥能够凭借自己的实力继承中兴的家产的时候,晋有志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把这个继承权夺到自己手中的动作。
晋有志给我递了一支烟,软中华,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高档烟了。我接过来,但是没有抽,我的理由当然是有伤在身,不能抽。晋有志也就没有抽,他说,男人不抽烟会少很多魅力,但是,对自己的健康有好处。然后,他看向肖濛,说:“我们见过,对吧你们俩还非常猥琐的吞了我一个当时最高端的手机。”
我现在对他惊人的记忆力一点都不意外了,在他身上,还有什么不可能呢肖濛没有理他,只是无所事事的拿着火钳在拨弄火盆里的炭火。我现在倒并不担心晋有志会对肖濛有什么想法,第一,他不缺女人,第二,一个装了近二十年花花公子的人,绝不是一个真正沾花惹草的人。对他来说,女人可能反而是最不重要的。
这时候晋有志又说:“至于你,古警官,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吧”
我说:“晋先生,有什么话你不妨直说吧。我觉得我们不需要兜什么圈子了。还有,我很好奇,你和我们林头是什么关系”
晋有志说:“合作关系,很长时间的合作伙伴。”
我点了点头,晋有志知道我在这里,当然是林森告诉他的。林森那个家伙,和这种藏得很深的人也一定很处得来。相比之下,我简直太浅薄了。我看了看小倩,看来,她也是晋有志的合作伙伴。这个搭配非常完美,商界、警界,还有黑道,我相信很多人都想拥有这样的组合,但是,这种组合往往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最先毁于自身。
晋有志回头看了看站在他身后的小倩,说:“这位是我的秘书程黛云小姐,据说你们过去有些不太愉快,不过,我想替程小姐辩白一下,其实很多事情,她都是在我的授意下去做的。”
这个不用他说,我早就想到过,小倩不管再怎么有天赋,很多事情都始终不是她这个年龄和阅历的女孩计划得出来的。小倩当上了晋有志的秘书嗯,这又有什么不可能呢
晋有志似乎也是个健谈的人,在肖濛不搭理他,我也很少说话的时候,他丝毫没有让气氛冷场。稍微停顿了一下之后又接着说:“我说话也不喜欢兜圈子,我和林森除了是利益上的合作伙伴之外,其实还是很交心的朋友。对于这个城市,对于很多事情,我们都有共同的看法。而你,是他最看重的一个得力干将。”
我苦笑了一下,说:“这是你说的还是他说的事实上,很多时候我都是被林森逼良为娼而已。而且比我有本事的大有人在,如果可以,我倒希望他,或者晋先生你不要这么看重我。”
晋有志说:“人各有志,我从来不会对别人的志向指手画脚。林森看重你,那就是他确实需要你。或许你也是因此遇上了太多的麻烦。不过吧,这个世界上得失总是相辅相成的。现在你也很麻烦,我和林森会尽力的帮你摆脱这些麻烦,所有的事情都会有结束的那一天。为利益也好,为正义也好,书写历史的总是只有赢家。你应该庆幸,你在最关键的时候选对了路。其实所有的事情,林森来对你说就可以了。我今天来,主要是想交一个朋友。”
我说:“我受宠若惊。晋先生你太看得起我了。”
晋有志笑笑,说:“如果你能当我是朋友,就不要说这么见外的话。这个城市有很多的问题,警队里有蛀虫,我的家族企业也有蛀虫,在这些蛀虫的放任下,滋生了很多犯罪。你是警察,消除犯罪是你的责任,也是你的机遇。好好养伤吧,你在这里会很安全,别的事情,林森会想办法帮你搞定的。我给你拿来了一些生活用品,这里条件看起来挺艰苦,不过,学会享受的话,这里也是城市边缘的一个世外桃源。我已经把这块地买下来了,不过,我不会动这里的一草一木的,以后,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到这里来,就像现在这样,烤一炉火,看一窗雪,品一壶老酒。”
晋有志说得我一愣一愣的,没想到他这个人竟然还有些古人式的浪漫主义。我赶紧看了一眼肖濛,生怕她被这个无招胜有招的超级泡妞大招给打迷糊了。
在晋有志跟我说话的时候,他的司机已经把他带来的一些生活用品搬到楼下的空屋子里了。跟我说完了这些话,晋有志就起身告辞。他就像一个到边远地区看望贫困农民的县长一样。也许,他不去做演员太可惜了。
从头到尾,小倩都没有跟我说过话。她所有的表现都是一个秘书应有的表现,这让我感觉有点奇怪,想想也就释然了。就像晋有志说的,人各有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随缘吧。
晋有志一走,肖濛就说:“我觉得我不能光是写一篇关于中兴集团豪门恩怨的通讯报道就算了,我得搞个电影剧本。你说我要是当一个编剧的话,会不会比当记者更有前途”
我说:“我觉得,当我老婆,和我回到我老家那里去生活比什么都有前途。”
肖濛说:“滚,我现在觉得晋有志原来挺有魅力的,我讨厌花花公子,不过,有深度的男人我觉得可以考虑。”
我心里那个汗啊,是不是真的越怕什么越来什么呢对于肖濛这种骄傲的公主,你跟她玩派头,耍宝砸钱,她会很鄙视的。不过,来点深度,来点思想,她就很容易中招了。我说要把她带回老家去不是随便说说的,因为我敢肯定,回到我老家那里,我就可以算得上最有深度,最有坚实也最有思想的人了。